“那你還記得在2011年3月15日的時候,有個叫張國興的來取款嗎?”
“不記得了,每天有那麼多的人來銀行,兩天我都很難記住,現在都已經七年了。”
“好的,打擾您了,感謝您的配合。”
顧成在心裏想著,鋼筆真的是李文在現場丟的嗎?
離開了蓮花鎮農村信用社,顧成一行人又開車匆匆趕往南城市,隻要資料確定,和鋼筆確實是他的,這兩起案件就可以並案偵破了。
“顧隊,如果證實鋼筆就是李文的,那麼兩起凶殺案都是他一人所為,就可以並案了。”
“到了南城信用社,做最後的調查取證,就知道他真實的身份了,我還有一堆疑惑沒有解答,而且他昨晚的死亡,使我對真相有了新的看法。”
“確定有很多的疑點,他為什麼要在十年前殺害死者轉移三次藏屍點,又繼續殺害被害人張國興,藏屍在南城河道,我們在他的家裏沒有查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更沒有找到作案工具。”
“這就是我最不願意接受的現實,但他就是發生了。如果……”
“如果什麼,顧隊。”
“哎,先去調查取證,我隻是推理。”
他們一路趕到南城市農村信用社,一路上大家都在討論著案情,如果確定凶手的犯罪證據,那麼就可以結案了,還死者一個公道。
“下車後,你們分工好工作,調查嫌疑人七年前所有的業務往來,找到張國興的業務記錄。確認鋼筆是否為嫌疑人的,然後在三年前又丟失了。”
“明白了。顧隊。”
“大家加油!”
“加油!加油!”
下了車,專案組成員快步進去銀行。
“您好,我們是南城市公安分局的辦案民警,現在需要你們配合調查一起刑事案件。”
“你們現在誰是經理。”
顧成看著門口的銀行工作人員。
“昨晚我們前任經理被在家裏被煤氣爆炸身亡了,現在上麵還沒有認命職務,暫時由副經理交接。”
“他在哪裏?”
“在裏麵辦公室,您直接去找到吧。”
“好。”顧成走了兩步回頭對著她說,”請協助我們辦案民警調取李文的所有資料。”
“好的,請跟我這邊。”
顧成直接來到經理辦公室,敲門就進去了。
“您好,請問有什麼事情需要幫助。”
坐在經理位置上的陳副經理站起來看著顧成。
“我向你了解一下情況,做吧。”
“好的,警察同誌,有什麼問題盡管問。”
“李文生前有得罪什麼人嗎?”
“李經理平時除了工作,基本上不跟外人打交道,私下也就跟領導們在一起吃吃飯,得罪什麼人但是沒有發現。”
“這隻鋼筆你認識嗎?”
顧成拿出用塑料袋裝起來的鋼筆放在陳副經理的年前。
“我們李經理之前有跟鋼筆,也是派克牌的鋼筆,他很喜歡,每天都戴在上衣西裝口袋裏。隻是在三年前突然問我們有沒有看到他的鋼筆,好像是丟了,他找到很久都沒有找到。從哪以後就再也沒有看他帶過鋼筆。”
“感謝您的配合!”
第十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