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嫌疑人B(1 / 2)

“顧隊,我們這邊查到死者張國興確實在嫌疑人李文手機辦過貸款,死者在下款後,就立刻把錢在櫃台取出來了,所以在他身上發現了取款單。”

“我這邊也證實了鋼筆是嫌疑人李文的,但是他跟第一宗命案的聯係隻有查到10年前的失蹤人口檔案才可以確定,現在人死了,死無對證了。”

“我們取證之後立刻回局裏,您要不要先通知韓局?”

旁邊的專案組成員看著顧成問。

“還是先不要跟韓局說了,等兩宗案子都破了,再告訴他,其實他比我們都急,隻是他不想給我們壓力,上麵已經不止一次再催他了,都是他幫我們頂著。”

“知道了,顧隊。”

顧成沒有管其他人,就直接開車回到了家裏,他心裏的疑惑沒有人能幫他解答,那種得知線索又失去的感覺,讓他太痛苦了。

他把自己關在房間裏,靜靜的一個人思考著,回想著這些天所有的線索,從中重新找到新的線索。

凶手真的是李文嗎?

十年前他為什麼要死被害人。

為什麼在3年前的入口監控畫麵中沒有發現他駕駛的車輛?

難道還沒有排查到嘛,他沒有開車,自己一個人背著屍體去掩埋的?不可能,發現屍體的時候周圍沒有任何包裹,死者隻能是被駕車運到這裏的。

死者與李文認識,但是李文的人際關係並沒有任何朋友,隻有跟領導在一起吃飯。難道第一個死者也是在他手裏辦過貸款,死者不難到手的錢,去找李文理論,被李文開車撞死?

然後李文怕被人發現,開車將他偷偷運回到家裏,放入冰箱裏凍著,但是昨天在他家裏並沒有發現大型冰箱,難道李文還有其他住所?

作案的所有工具都被李文藏起來了?

他可以直接銷毀證據,為什麼等著我們去查。隻有一種可能,他是替罪羊。

如果把李文比作嫌疑人a,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比作b。把還沒有查明真實身份的死者比作c,張國文比作死者d。

顧成突然從床上站起來,他走到桌子旁拿起筆開始推理他們之間的關係。

嫌疑人b在十年前用車撞死死者c,1.這裏可能是意外撞死死者c,然後害怕被發現,把死者c放到後備箱駕車逃離現場,在黑夜不被人發現的情況下,搬回家裏用冰箱凍起來。2.嫌疑人b故意開車撞死死者c,屬於故意殺人。那麼他與死者之間的關係很複雜,藏屍經過同1。

2011年3月15日,死者d從銀行取款之後,匆忙趕回家裏,把錢放在家裏後,沒有去找嫌疑人a,而是去找嫌疑人b,死者d與嫌疑人b認識,但是死者d生前沒有跟任何人結仇,在村裏也是跟大家關係很好,一種可能,死者d發現了嫌疑人b藏在冰箱的屍體,嫌疑人b用鐵錘在背後擊倒死者d後,清理現場,在晚上12點到淩晨4點之間把屍體運到南城河道進行掩埋,嫌疑人b在銷毀死者d的身份時,發現了藏在貼身內衣口袋的取款單,他突然想到死者c也在嫌疑人a的手中辦過貸款,故意沒有銷毀那張取款單,因為嫌疑人b已經找到了替罪羊嫌疑人a。回到家後,嫌疑人b覺得死者c放在冰箱還是會有被發現的一天,所以在2011年3月20日把屍體轉移至已經踩好點的工業園區的樹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