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19年(建安二十四年)魏諷謀反時,黃門侍郎劉廙之弟劉偉被魏諷誘同,如今按罪連坐,劉廙亦當誅。陳群便向曹操進言,曹操亦道:“劉廙是名臣,我的本意也想要赦免他。”於是隻是調任他的官職而已。劉廙因而深感陳群之德,陳群卻認為:“審議刑罰是為國之大本,不是為了私意;而且如今這決定是明主的本意,我又知道甚麼呢?”陳群的弘博而不伐功,就是如此。
同年十月,孫權上書稱臣,稱說天命。曹操以孫權之書示外道:“這小子想把我放在爐火上嗎!”陳群便與尚書桓階上奏:“漢自安帝已來,政去公室,國統數絕,至於今者,唯有名號,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期運久已盡,曆數久已終,非適今日也。是以桓、靈之間,諸明圖緯者,皆言‘漢行氣盡,黃家當興’。殿下應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漢,群生注望,遐邇怨歎,是故孫權在遠稱臣,此天人之應,異氣齊聲。臣愚以為虞、夏不以謙辭,殷、周不吝誅放,畏天知命,無所與讓也。”
建製九品
公元220年(延康元年)曹丕即王位後,封陳群為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其間,陳群建製九品官人之法,成為曆史名製。
同年,曹丕稱帝,陳群遷尚書仆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進爵穎鄉侯。黃初中,曹丕意欲追封卞太後父母,陳群奏道:“陛下以聖德應運受命,創業革製,應當永為後世所循之式。按照典籍上之文獻,從無婦人可以分土命爵之製度。在禮典,婦因夫爵。嬴秦違於古法,而劉漢則沿承古例,這可不是先王之令典啊。”曹丕大悟,便道:“此議甚是,既然如此,且勿施行。以此作著詔下藏之於台閣,使其永為後式。”
在曹丕受禪時,朝臣三公以下皆受封爵位;獨華歆因為以神色不合觸忤曹丕,所以隻是官徙司徒,而並無進爵。曹丕久不能釋懷,便問陳群道:“我應天受禪,諸侯群後,無不人人喜悅,其形盡現於聲色,惟獨相國(指華歆)和你臉有不豫,這是為了甚麼呢?”陳群便離席長跪道:“臣與相國曾為漢朝之臣,內心雖為陛下感到喜悅,但在義理上,臣等的神色實應畏懼、甚至憎恨陛下才對。”曹丕聽後大悅,方知其意。
當年,蜀司徒許靖曾執兄禮以事陳群之父陳紀,又與陳郡人袁渙、平原人華歆、東海人王朗等親善;所以陳群在魏初為公輔大臣時,常與許靖有書信往來,重結舊好,情義款至。
黃初三年(公元222年)劉巴卒後,陳群齎信與丞相諸葛亮,問劉巴的消息,並稱“劉君子初”,甚為敬重。
黃初四年(公元223年)陳群與仆射司馬懿並舉泰山人鮑勳為宮正。同年,陳群與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太史令許芝、謁者仆射諸葛璋分別致書與蜀相諸葛亮,向其陳說天命人事,希望蜀漢能舉國稱藩,但徒勞無功。
清流雅望
黃初六年(公元225年)曹丕親征孫權,軍至廣陵,使陳群領中領軍。
黃初七年(公元226年)曹丕師還壽春,以陳群假節都督水軍。曹丕回到許昌後,拜陳群為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鮑勳時為治書執法,因屢次麵諫曹丕而觸怒曹丕,後又於陳留郡界包庇太守孫邕,被收付廷尉並議死罪。陳群便與太尉鍾繇、司徒華歆、侍中辛毗、尚書衛臻、守廷尉高柔等聯書並表“鮑勳父鮑信曾有功於太祖曹操”,求請赦免鮑勳死罪。曹丕不許,仍誅鮑勳。
夏五月丙辰,曹丕得疾甚危,陳群與曹真、司馬懿等並受遺詔輔政。
明帝曹叡即位後,陳群進封潁陰侯,增邑五百,並前千三百戶,與征東大將軍曹休、中軍大將軍曹真、撫軍大將軍司馬懿並同開府。十二月,陳群又升為司空,故錄尚書事。
是時,曹叡正初臨政,陳群便上疏道:“《詩》稱‘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又曰‘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禦於家邦’。大道自最近開始,廣化於天下。自從世道喪亂以來,幹戈未曾收戢,百姓不識王教之本,而懼亂陵遲已經太過。陛下當盛魏之隆,荷二祖(曹操、曹丕)之業,天下正希望世政至治,唯有以崇德布化,惠恤黎庶,方是百姓之幸。但是如果諸臣群下意盡雷同,是非相蔽,這可是國之大患啊。若群臣不和睦則有讎黨,有讎黨則毀譽無端不止,毀譽無端則真偽失實,不可不深防備,先做好斷絕這種源流的措施。”陳群為司空期間,能任賢用能。
他重視妻弟荀顗,以之為奇異;又辟北地人傅嘏為掾。陳群亦曾上言舉薦當世隱賢管寧:“臣聞王者顯善以消惡,故湯舉伊尹,不仁者遠。伏見征士北海管寧,行為世表,學任人師,清儉足以激濁,貞正足以矯時。前雖征命,禮未優備。昔司空荀爽,家拜光祿,先儒鄭玄,即授司農,若加備禮,庶必可致。至延西序,坐而論道,必能昭明古今,有益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