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贏得合作夥伴的支持(3 / 3)

當你在社會上行走時,建議你也采用"雙贏"的競爭策略,這倒不是看輕你的實力,認為你無力扳倒你的對手,而是為了現實的需要,如前麵所說,任何"單贏"的策略對你都是不利的,因為它必然會有這樣的結果:除非對手是個軟弱角色,否則你在與對方進行爭鬥的過程當中,必然會付出很大的心力和成本,而當你打倒對方獲得勝利時,你大概也已心力交瘁了,甚至所得還不足以彌補你的損失。

在人類社會裏,你不可能將對方絕對毀滅,因此你的"單贏"策略將引起對方的憤恨,成為你潛在的危機,從此陷入冤冤相報的循環裏。

在進行爭鬥的過程當中,也有可能發生意外的情況,而這會影響本是強者的你,使你反勝為敗!

所以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那種"你死我活"的爭鬥在實質利益、長遠利益上來看都是不利的,因此應該活用"雙贏"的策略,彼此相依相存。

在人脈資源上,注重彼此和諧與互助合作,麵對利益時與其獨吞,不如共享。

在商業利益上,講求"有錢大家賺",這次你賺,下次他賺,這回他多賺,下回你多賺。

總而言之,"雙贏"是一種良性的競爭,更適合於現代社會的相互競爭。不過,人在自己處於絕對優勢時常會忘記前麵那則寓言所描述的狀況,其最終的結果也必然是贏得淒慘,這種贏又有何意義?

與人商量好辦事

每個人都具有或強或弱的逆反心理,尤其不願意接受別人強硬的話。為官者對部屬以喝斥的口氣發號施令,雖然暫時能征服對方,但對方的內心是抵抗的、反感的,隻不過迫於權力等等什麼壓力才屈從了。所以,讓對方"心悅誠服"地接受自己的觀點或看法,才是最佳的方法。

苦味的藥丸大多裹著一層糖衣,使人先感到甜味,容易一口吞下肚子裏去。藥物進入腸胃,藥性發生效用,疾病也就好了。你在要求別人做某件事時,與人好好商量,使人先嚐一些甜味,然後,你再命令他做事,即使是對方覺得委屈的事,人家也會接受。

如果你要人家遵照你的意思去做事情,總應該用商量的口氣。"我要你這樣那樣做。"不可這麼說,而要用商量的口氣說:"你看這樣做好不好呢?"假使在一個盛夏的中午,一群工人正在休息,一位監工走上去把大家臭罵一頓,說拿了工錢坐著不做工是不對的。工人們怕監工,當然立刻站起來去工作了,可是當監工一走,他們便又停手了,這是肯定無疑的。因為那位監工不了解人們的心理,用一種強硬的態度,反而使人們產生了逆反心理,更要與你做對。如果那位監工上前和顏悅色地說:"天氣真是熱死人,坐著休息還是不斷地流汗,這怎麼辦?朋友,現在工作任務緊,我們忍耐一下趕一趕好嗎?我們早點幹好,早點回去洗一個澡,怎麼樣?"我想,工人們聽到這話,一定會忍著酷暑去工作。

哪個人不喜歡聽柔和的話呢?小洛克菲勒深明此理,他就是一個善於與人商量的人。1915年,小洛克菲勒還是科羅拉多州一個不起眼的人物。當時,發生了美國工業史上最激烈的罷工,並且持續達兩年之久。憤怒的礦工要求科羅拉多燃料鋼鐵公司提高薪水。小洛克菲勒正負責管理這家公司。由於群情激憤,公司的財產遭受破壞,軍隊前來鎮壓,因而造成了流血事件,不少罷工工人被射殺。

那樣的情況,可說是民怨沸騰。小洛克菲勒後來卻贏得了罷工工人的信服。他是怎麼做的呢?小洛克菲勒是個有平民思想的人,花了好幾個星期結交工人朋友,並向罷工者代表們發表了一次充滿人情味的演說。那次演說可稱之不朽,它不但平息了眾怒,還為他自己贏得了不少讚譽。他的演說始終是以誠懇的商量的口氣:

"這是我一生當中最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這是我第一次有幸能和這家公司的員工代表見麵,還有公司行政人員。我可以告訴你們,我很高興站在這裏,有生之年都不會忘記這次聚會。假如這次聚會提早兩個星期舉行,那麼,對你們來說,我隻是個陌生人,我也隻認得少數幾張麵孔。由於上個星期以來,我有機會拜訪整個南區礦場的營地,私下和大部分代表交談過,我還拜訪了你們的家庭,與你們的家人見了麵,大家談得很開心,讓我懂得了許多道理。因而今天我站在這裏,不算是陌生人,可以說是朋友了。基於這份互助的友誼,我很高興有這個機會和大家討論我們的共同利益。由於這個會議是由資方和勞工代表所組成的,承蒙你們的好意,我得以坐在這裏。雖然我並非股東或勞工,但我深感與你們關係密切。從某種意義上說,我也代表了資方和勞工。"

多麼出色而感人的演說,這可能是化敵為友的最恰當的表現形式之一,假如小洛克菲勒采用的是另一種強硬的態度,與礦工們爭得麵紅耳赤,用不堪入耳的話罵他們,或用話暗示錯在他們,用各種理由證明礦工的不是,那會是什麼結果呢?可想而知,隻會招來更多的怨恨和暴行。

必要的契約

私營公司要想做大,不能單打獨鬥,要有可靠的合夥人。一個不能聯手經營的公司,永遠隻能是個"小蝦米",終有一天會被大魚吃掉。但是,"一年合夥、兩年紅火、三年散夥"這一民營企業走不出的怪圈,卻又讓許多創業者談起合夥就變色。

"真沒想到,都是很好的哥兒們,他居然這樣做,而且我們之間什麼協議都沒有簽,對他個人也沒有什麼法律約束",杜曉峰懊惱地對律師說,杜是一家民營企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公司的另一個發起人陳旭是專利技術持有人,不想在合作了4年之後,公司步入正軌、業績也開始提升時,卻提出要帶著技術另立門戶。杜曉峰當然十分氣憤,但也無可奈何,在沒有任何法律和協議保證的情況下,公司的運轉瀕臨癱瘓。而陳旭卻也有自己的道理,公司運營了4年資產已經有了很大提升,可是既沒分過紅,也沒有股權上的說法,現在有了更大的公司請他帶著技術去合作,條件更優厚,他當然選擇離開。

創業者中類似這樣合合分分的事情似乎天天都在上演。一項調查顯示,中關村每天新誕生20家公司,但同時又有至少兩家公司歇業或散夥。親朋好友合攢一家公司,創業時能誌同道合,但稍有起色便鬧分家,甚至對簿公堂。相對於大企業來說,中小企業的合夥人"分手"事件更多,對企業的影響也更大。

據國外一家研究機構對100家成長最快的小公司所做的調查,發現其中有一半的創業團隊無法在公司頭5年中順利存活,而在另一家機構所研究的12個創業團隊的個案中發現,隻有兩家在創立後的5年後創業團隊還保持創立初期的完整。

合夥是一種契約,契約也就是合同,它規定了訂立契約或合同的人相互之間的義務和權利。比如,彼此之間出資的比例,利潤的分配方法,不同的合夥人應該承擔的債務份額,各自在公司中的地位等。這樣,根據契約人的結成關係,合夥人也可以分成好幾種形式:普通合夥人,名義合夥人,有限合夥人,秘密合夥人,匿名合夥人,不參加管理的合夥人等。所以合夥不是別的,就是幾個人或幾個組織和公司聯合起來做生意,不管他們采取什麼樣的形式,也不管他們把自己的公司登記成什麼樣的法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