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先被罷官之後,雖歸鄉閑居,但卻仍未改其誌。他曾作詩雲:“絕峨芙蓉終不改,幽岩鬆栝故依然。”借以抒發不屈於邪惡勢力之心誌。
順治七年(公元1650年),多爾袞病死,順治帝親政。由於大學士範文程為李森先平冤,李森先得以首次複職。順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李森先以四川道監察禦史之職巡按蘇鬆。
清王朝自順治初年以來,蘇鬆地區的貪官汙吏和土豪劣紳相互勾結,狼狽為奸,魚肉百姓。當時的大學士金之俊的族人金又文仗勢殺人,無人敢管,一直逍遙法外;當地一個叫三遮的和尚,淫縱不法,無人過問;藝人王紫稼雖精於彈唱歌舞,頗有名氣,但他卻替贓官和惡霸充當耳目,與其同流合汙,民憤很大。至於官吏中貪贓枉法之事更屢見不鮮。
李森先任巡按蘇鬆的消息傳出之後,使那些貪官汙吏十分緊張和害怕,一些做賊心虛者紛紛給他送禮。對此,李森先一概拒絕,秉公執法。他“誅鋤豪強”,捉拿了淮安、蘇州的兩名貪吏,並按律嚴懲了這兩個人。接著又將三遮和尚與王紫稼拿進監獄。為了金又文殺人一案,他再聚全蘇名妓,在蘇州大堂上按名審問。案情清楚後,他又約集蘇州之民於玄妙觀,對八名案情嚴重的“豪奸胥吏”及三遮和尚、王紫稼等十一人當場斃之於杖。一時間,就連負責全國監察工作的高官要員也“為之聞風喪膽”。而蘇州內外,則更是民心大悅。
沒過多長時間,李森先為一個曾貪汙漕糧的官吏請求減滅罪責,被順治帝認為有意“徇私”,遂下令革職問罪,逮往京師。對此,蘇州城內“民聲憤怨”,“吳中罷市,哭送者萬人”。及至李森先被押至船中,僚屬均在此恭候相送,彼此見麵,“相視揮涕”。李森先接過同僚斟滿的酒,一飲而盡,捋須大笑,遂別眾而去。
李森先入京後,順治帝不辨是非,即令嚴審。刑訊時,李森先被重打四十一棍,險些喪命,但他卻直言爭辯。後案情大白,他再次複職。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李森先被派往河南汝州查荒。當時河南汝州因丈量土地的“弓式”不一,常引起爭訟。李森先赴任之後,汝州之民聞其“剛直廉明”,便“公呈懇發弓式,以杜紛更”。李森先為了擴大墾荒,杜絕弊端,即命人石刻標淮弓式,“永為畫一之製”。直到道光末年,當地之民仍“遵奉行之”。
大概在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李森先去世於任所。盡管他去世時無聲無息,但他耿直敢言、不避權貴的精神卻得到了後人的好評。康熙時,刑部尚書王士在《池北偶談》中記載,當時“天下人都認同”,禦史當以李森先“為第一”。而直至清朝末年,蘇州、汝州士民還都在懷念李森先這位再現海瑞遺風的清官。
貪汙腐敗,曆來有之。當手握權力,而又麵對金錢的誘惑時,很少有人能把持得住,因為人是有私欲的,所以曆史上才會出現那麼多的貪官汙吏。
但也有那麼多敢於同這些人抗爭的忠直之臣。
李森先就是其中傑出的一位,他本著一身正氣,嚴懲貪官汙吏、土豪劣紳,為民除害,為民謀利,雷厲風行。雖然其仕途坎坷,卻深得民心。他在蒙冤入獄時,還能拈須大笑,慷慨赴難,比之海瑞也不遑多讓。
無論古今,一身正氣,為政清廉,敢於同貪官汙吏鬥爭的人,都會被人民所銘記感謝;反之,則會受到萬世唾罵。
6.勤於職事,剛正清廉——湯斌當官上下都說好
修煉自我的玄機在於一個“靜”,做官出仕的玄機在於一個“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