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廉潔奉公——當官要為民作主(1)(1 / 3)

為官清正廉明,奉公守法,能與貪汙腐敗、魚肉百姓的奸佞小人作堅決鬥爭,這是老百姓對當官者的最大期盼。事實上,也隻有那些能廉潔奉公、執法如山的清官才能造福百姓,勇鬥奸佞。由於這些忠臣清官,往往是依法行事,所以在與奸臣賊子的鬥爭中,常常能使其大吃苦頭。

1.執法不留情——“刺奸將軍”祭遵

中國有句俗話叫鬼也怕惡人,意思是說惡人蠻橫無理,連鬼都不敢與其糾纏。這當然是對惡人的貶低,但同時也體現了一種無可奈何的情緒。然而,如果我們從另一個側麵來理解這個問題,也許會受到有益的啟發。試想一個人如果堅持不懈地追求一個公平,堅強不屈地堅持一個原則,恐怕鬼神也要退避三分。

祭遵(?~33年),是東漢王朝的開國功臣之一。在西漢滅亡,王莽建立新朝執政的後期,各地豪強並紛紛揭竿而起,農民起義更是如火如荼。漢室宗族劉秀為重建漢王朝,以河南南陽為根據地,招兵買馬以發展自己的勢力。當劉秀挫敗王尋統領的王莽軍經過潁陽時,縣吏祭遵帶著一批隨從投奔他。劉秀見他儀表非凡,委任為門下吏。劉秀以劉玄政權的大司馬身分出征河北,祭遵亦升為督察軍紀的軍市令。

有一次,大司馬府中的一位青年違犯軍紀,依法當斬。於是,祭遵不顧自己官職卑微,也不顧這位年輕人是劉秀的眷屬,依法將他處決。劉秀知道這件事之後勃然大怒,將祭遵逮捕下獄。主簿陳副認為祭遵做得對,便上書請求要劉秀赦免祭遵。陳副說:“明公常欲眾軍整齊,現在祭遵執法不避權貴,是根據法而行事啊。”陳副這一席話,使劉秀恍然大悟。他原諒了祭遵,並提升官職,號為“刺奸將軍”,意為專門除暴去惡的將軍。劉秀對眾將說:

“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法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換句話說,像祭遵這樣的一個嚴於執法的人,連我的親屬都處死刑了,當然不會對你們講私情的,你們可得多多防備呀!不久,祭遵右遷為偏將軍,並以平河北的戰功,封列侯。

建武二年,光武帝劉秀擢升為他為征虜將軍,封潁陽侯。此後7年中,他大小數十戰,屢建大功。後來在進攻隴西地區隗純等人的割據勢力時,以身殉職。

祭遵為人“廉約小心,克己奉公”。每當因戰功得到朝廷賞賜時,他就會拿去全部與士卒共享,而自己卻“家無私財,身衣韋陋”,甚至連夫人也勤儉節約,“裳不加緣”。他認為,一個人應該經常約束自己,嚴加要求,一心一意做公家的事。直至他垂危之際,仍然遺誡“牛車載喪,薄葬洛陽”。

正由於他治軍有方,治家有法,使得他“清名聞於海內,廉自著於當世”。因此,當光武帝劉秀得知他死於任上時,除追諡他為成侯以外,又親臨他的墓地祭奠。劉秀對於祭遵的為人十分欽佩,他經常歎息著對群臣說:“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征虜者乎!”

祭遵雖然過早地死了,但“刺奸將軍”的綽號卻常駐人間。

縱觀中國曆史,名臣良將可謂無數,但能被封為“刺奸將軍”的大概也就隻有祭遵一人了。祭遵為將的水平我們暫且不去討論,但其執法不避權貴的膽量卻是值得稱道。其人執法不徇私,律已且奉公,從武將的層麵上講,能兼顧軍政,且能做得如此之好,實屬難得。

2.殺盡“豺狼”方太平——陽球不願隻懲小奸小惡

乍看上去,陽球此人過於殘暴不仁,而且也有得誌便猖狂之態,然而亂世須用重典,在東漢末年的黑暗社會裏,要於其中開辟出一片光明,若無“利斧”則必難成。

陽球最終沒有實現自己的理想,將大奸大惡全部繩之以法,甚而自己也被害致死,但他那種與奸惡之徒不共戴天、勢不兩立、除惡務盡的為官作風,卻很值得後人學習。

陽球,字方正,東漢漁陽郡泉州縣(今河北武清縣東南)人。其人生於官宦世家,性情嚴肅剛烈,喜好申不害、韓非一類人的法家學說。踏人仕途之後,為官精明幹練、敢作敢為,特別是在一切邪惡勢力麵前,他更是表現出嫉惡如仇、除惡務盡的鮮明個性。在擔任地方守令時,由於從嚴處治不法之徒而多次受到指控、免官,但他卻沒有因此而輕易屈服。

漢靈帝時,東漢的閹宦之禍已愈演愈烈。當時中常侍王甫、曹節等權閹奸邪弄權,朝廷中以太尉段穎為首的一批官僚士大夫則隨聲附和,搖尾乞憐,宦官權勢由是惡性膨脹。曹節、王甫的父兄子弟為卿、校、牧守、令長者布滿天下,其行為貪婪殘暴。尤其是王甫的養子王吉最為殘忍酷虐,凡殺人都是亂刃分屍,並標明其罪名,到屬轄各縣遊街示眾。有時因夏季酷熱,屍體很快腐爛,王吉就命人用繩子把骨頭串連起來,直到遊遍一郡方止,“市集之人見之無不膽顫心驚”。在他任職的五年內,竟殺了萬餘人,真是殘忍得令人發指。當時擔任尚書令的陽球曾經憤慨地唾手拍著自己的大腿說:“倘若有朝一日我陽球擔任司隸校尉,豈能聽任這些閹宦如此猖獗並逍遙法外!”

東漢光和二年(公元179年)四月,陽球被提升為司隸校尉,掀開了他政治生涯中最為得意的一頁。就在他走馬上任的第一天,負責京畿地方治安的洛陽官吏捕快都來到司隸校尉府前等候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