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覺製度不合法。比如,感覺公司的製度內容與法律相悖,製度製定的程序不合法,在製定製度時,沒有征詢員工的意見,沒有體現出民意。等到事後才意識到這些問題,於是推翻了原來的製度細節,重新修改製度內容。
(2)製度操作難度太大,可行性太差。有些企業在製定規章製度之前,沒有對實際工作進行調查,沒有充分考慮生產、銷售、售後等各個環節的實際情況,於是閉門造車,或生搬硬套別人的製度,結果製度出台後,發現水土不服,缺少可操作性。這樣也會導致朝令夕改。
(3)製度沒有係統性和連貫性。企業規章製度是一項較為複雜的係統,但不少企業管理者在製定製度時,卻抱著“走一步算一步”的態度,不注重製度的前後聯係,導致前一項製度與後一項製度缺少連貫性,甚至割裂開來、相互拆台,這也是造成製度朝令夕改的原因。
除了以上三個原因之外,管理者出台製度朝令夕改最大的一個原因是,他們本人性格猶豫不定、遇事反複無常,或做事不慎重等等。那麼,怎樣才能避免出台製度朝令夕改呢?管理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去努力:
(1)製定製度要慎重一些,注重前瞻性和大局觀
在製定製度時,管理者要考慮到客觀情況的變化,要前瞻性、全局性地看待實際情況。盡可能製定多種製度方案,慎重地從中選出最佳的一個方案,以保證製度經得起客觀實際的考驗,即使遇到一些突發性事件,也不至於大幅度地調整製度。
(2)製定製度要結合實際,注重具體性和可行性
製定製度是為了真正能夠解決實際問題,如果製度對解決實際問題沒有任何幫助,比如製度空洞無物、過於抽象,讓人無所適從,或者製度要求過於嚴格、目標太高,讓人無法達到等,這樣的製度都是沒有意義的製度。因此,在製定製度時,要從實際出發,結合企業的具體目標,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握製度的具體性和可行性。
(3)製定製度要征詢員工意見,體現民主性和人性化
有些企業花了很長時間製定了詳細的製度,但就是執行不下去。為什麼呢?這與製度缺乏民主性和人性化有很大的關係。要知道,如果隻有生硬的製度,卻沒有體現出人性化,員工沒有明確製度出台的動機和細則,往往會產生排斥和不認同的心理。因此,在製定製度前期,應多與員工交流,聽取員工的意見,並在製度中附上明確的考核體係和獎懲標準,這樣的製度才會產生約束力和激勵性,才容易被員工有效地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