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得到快樂與自由就要明白一個道理:有些事是我們能控製的,有些事則不能。隻有正視這一基本規律,並學會區分能控製和不能控製的事物,隻有做到這一點,才能保持身內心境平和,身外卓有成效。
我們能控製的是我們的想法、熱望、心願和我們厭惡、反感之事。這些方麵直接處於我們的影響之下,因而可以說真正與我們有關。我們對自己的精神生活的量與質總是可以選擇的。我們無法控製的則有:我們的身體為哪種類型、我們是否生來富有或後來暴富,他人如何看待我們,以及我們在社會上的地位等。應該記住,這些均為外部事物,因而並不取決於我們自己的好惡。試圖控製或改變我們無法控製、改變的事物隻能導致苦惱。
記住:我們力所能及的事是可聽任我們處置,不受任何限製與妨礙;我們力不能及的事則是不肯定的,具有依附性,可能取決於他人的觀念與行動。還要記住,如果你認為可以自由處置實際上無法控製的事,如果想越俎代庖管他人的事,你的熱望、你的追求就必將受挫,你會成為一個失落、焦慮、喜歡挑剔和吹毛求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