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別埋著頭啞巴吃黃連,也別打著“算盤”占便宜(3)(2 / 3)

1987年11月27日,一塊政府公地拍賣,因為地理位置良好,擁有極高的開發價值,房地產界的多數大亨都參加了這塊地皮的拍賣,當天李嘉誠也出現在拍賣場上。

從一開始,拍賣的場麵就異常火爆,火藥味也特別的濃。李嘉誠和一位競標者連叫兩口,底價連跳兩次。後來李嘉誠發現商場上有名的“飛仔”胡應湘也加入了競拍。

李嘉誠知道胡應湘的實力不菲,並且他們曾經也合作過。當會場上的競拍價格連抬十一檔時,李嘉誠派得力助手周年茂與胡應湘商談合作,並且達成了協議。胡應湘停止了競拍。最後,李嘉誠以自己當時預計的最高價位拍下了這塊地。

在拍賣會後李嘉誠宣布:“這塊地是我和胡應湘先生聯合所得,將用以發展大型國際商業展覽館。”

雖然李嘉誠看似出價很高,而且他決定和胡應湘共享利益,但是李嘉誠在這中間還是能夠獲得豐厚的利潤。

李嘉誠之所以用利益共享的條件來請胡應湘停止競價,還是因為在競投的時候做了長遠的打算。如果胡應湘一直和他叫板,最後的價格肯定會超過他的底線。而分出一點好處給胡應湘,這不僅能幫助李嘉誠在控製的價格之內,將發展空間巨大的公地攬入懷中,他在與胡應湘分享利益的同時又在拍賣場上化敵為友,為自己將來的發展多留下了一條後路。

所以,有時候表麵上看起來並不占優勢的事情,對自己將來的發展卻有著極大的幫助。懂得分一些利益給別人,確實是一個生意人必須重視的問題。

8.與其擋對方財路,不如自己另辟財路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些人似乎有一種通病,就是見不得別人好,如果別人不如自己,卻發了大財,就更覺心裏不平衡,甚至產生擋人財路的想法。

然而,有句話叫“奪人道路人還奪”。在人際交往中,最好不要擋人財路。擋人財路,別人就要回過頭來擋你財路,奪你財路。

孫偉與劉牧的廠子都同時開發一個項目,但由於劉牧的技術力量雄厚,他的項目比孫偉早一個月投放到市場。本來與劉牧共同研究一個項目,孫偉就感到窩火,沒想到還讓他搶了先機,孫偉更是氣上加氣。

於是,他匿名向質檢部寫了一封檢舉信,檢舉劉牧的產品有質量問題,結果弄得劉牧的廠了子停產一個月接受檢查,損失慘重。劉牧知情後也憤怒地把孫偉告上了檢察院,還花重金買到了孫偉廠子的獨家資料。

正當孫偉為擋了劉牧的財路而沾沾自喜時,也接到了檢察院的檢查通知信,這股風竟然刮到了自己的頭上。孫偉最終因產品不合格而不得不停產。孫偉真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擋人財路最終害人害己。

很多人有意去擋人財路,是源自一種報複的心理:“某人和我有怨,逮到機會便擋他財路,雖然自己也得不到,但卻滿足了報複的快感。”但這種報複往往得不償失,對自己反而有害無利。

另外,還有一些人是出於一種嫉妒或者爭強好勝的心理,看你拿得多,或是我雖然也拿得不少,但你拿得比我更多,於是我就起了嫉妒心。而嫉妒的起源無非來自於自己的貪欲,隻因認為自己拿得不夠多,於是就擋對方的財路,看能不能將之據為己有。但這種心態往往讓你什麼也拿不到。俗話說:“窮幫窮,財氣雄;富鬥富,沒房住。”這種兩敗俱傷的事,不是智者所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