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霧氣藹藹,枯黃的草地,凝結上一層薄薄的冰渣。
砰~——!
砰~——!!
砰~——!!!
接二連三的槍響,在安靜的狙擊場,一遍又一遍的刺耳響起。
白拓雙手插在褲兜裏,出現在狙擊場時,趙毅立即上前,將鐵網門上的電閘關閉,親自替白拓開門。
“二哥,你來了!”
狙擊場是皇甫禦在別院最喜歡的消遣場所,平日隻要有時間,無論春夏秋冬,隔三差五就會練習射擊。
更不管心情好與壞。
擔心有人進來搗亂,所以,狙擊場用鐵網包圍起來,每天二十四小時都通電,哪怕皇甫禦在距機場裏練習。
白拓衝著趙毅揚了揚眉,算是打招呼,然後心情愉悅朝著此刻正趴在地上,瞄準三百米遠外的目標射擊的男人走去。
“三弟,大冬天光著身體射擊,挺拉風的嘛!”白拓不懷好意地戲謔開口。
金木水火四人,異口同聲喊道:“二哥!”
“嗯~!”白拓輕哼一聲,旋即悠閑在一旁的椅子坐下,翹著二郎腿看著認真射擊,卻鳥也不鳥他的皇甫禦。
清晨明媚的陽光,穿過朦朧的霧氣,投在皇甫禦健康的體魄上,與他好看迷人的小麥色肌膚交相輝映。
白拓看著皇甫禦那一流的身材、那結實緊致的肌肉,身為男人的他,都不得不感歎:自愧不如啊。
白拓一向不喜歡迷彩服,覺得穿軍裝的男人,實在太做作了,而那製服也太難看得打緊。
可是,他又不得不承認,皇甫禦穿迷彩服,那是相當的帥氣,相當的逼人,相當的霸氣和威武,直接改變了他的人生觀、世界觀啊。
當然了,他認為迷彩服好看,僅僅隻限在皇甫禦穿上的那一刻,一旦脫掉,立即打回原形。
世界上,任何一個俊逸的男人,都比不上皇甫禦穿迷彩服那英俊襲人的架勢,氣場足得讓所有的男人自卑,打從心底不敢穿迷彩服。
“嘖嘖~,三弟,你這一身肌肉,到底怎麼練的?皮膚顏色也不錯,應該沒少曬太陽吧?偷偷曬的?果曬?”白拓順手接過金鑫給他倒的一杯威士忌,一口喝掉大半,“給二哥說說唄!”
皇甫禦好似沒聽見,依舊隻專注於三百米遠外的靶子。
早已習慣皇甫禦一旦不開心,或者認真做某件事情的時候,就不愛說話,白拓並不放在心上,仍然自顧自地說:“誒,應該是果曬吧,不然……顏色怎麼可能那麼均勻!”
“三弟,這大冬天的,又是大清早,你不穿衣服起來練射擊,還趴在地上,到底是怎樣?不管咋的,至少也穿個馬甲吧!”白拓大刺刺地說話,乍聽之下是關懷,可是,細細斟酌會發現全是調侃。
“……”皇甫禦抿著薄唇,忽略掉白拓的話,瞄準目標,扣動扳機,“嘭~”的一聲,將插在蘋果上的一枚小小硬幣射飛。
白拓帶頭鼓掌,趙毅他們也跟著拍手叫好。
“三弟,定力不錯啊!槍法也越來越準了!”白拓笑嘻嘻地說,但是睨見皇甫禦上膛,瞄準下一個目標,準備開槍。
一而再再而三被忽略無視,用白拓的話來說:二哥也是有自尊的。
默默歎了口氣,他就不相信皇甫禦遇到什麼事情都能做到淡定和無視,所以——
“誒,三弟你看,那不是蘇靜雅嗎?”在皇甫禦扣動扳機的刹那,白拓突然驚奇地開口。
“嘭~”的一聲空響,子彈從槍管直直射了出去,打在人體模型上,而與皇甫禦瞄準的硬幣相差了整整三十公分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