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德:指禪宗大德。《箋注》:“禪德,參禪師之有德行者。”
會道:指體會大道。
案《解義》:“此正秀師所教,常坐不臥,住心觀淨之法。蓋未見性之人,無一不作如是修。在初,未嚐不自以為妙法,豈料誤己誤人,終至無成,如此之輩,幾於無處無知。”
案後秦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案《箋注》:“如來清淨禪,省曰如來禪,為《楞伽經》所說四種禪之一。如來所得之禪定,即首楞嚴定也。依此禪定,窮竟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秘藏之大涅槃,而起無作之妙用。”
案《訊釋》:“心若起念,有生有滅,即不名禪;心若起念,有生有滅,即不名坐;心若起念,有生有滅,即不清淨;心若起念,有生有滅,即不空寂。”《講記》:“坐禪不過是種形式,不論坐到怎樣程度,身心如果沒有所悟,習禪坐定是無用的。”
心要:指心髓精要。《箋注》:“心者,心髓;要者,精要。為法門至極之名,又心性上精要之法義也。”
兩宮:指則天太後與唐中宗。
案後秦鳩摩羅什譯《維摩詰所說經》卷上《菩薩品》:“維摩詰言:‘諸姊。有法門名無盡燈,汝等當學。無盡燈者,譬如一燈,燃百千燈,冥者皆明,明終不盡。如是諸姊。夫一菩薩開導百千眾生,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於其道意亦不滅盡,隨所說法而自增益一切善法,是名無盡燈也。’”《講記》:“一燈然百千燈,喻祖一人說法,使令無數眾生,皆得傳心法印,一直盡未來際,法燈化化不絕。迷昧者心得開悟,先覺者覺於後覺,令諸眾生慧命延續。”
案《解義》:“言佛性獨一無二,無有與之相對待者,不可以明明無盡為比。”
案後秦鳩摩羅什譯《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弟子品》:“夫說法者,當如法說。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於相,無所緣故;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說,離覺觀故;法無形相,如虛空故;法無戲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因,不在緣故;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不動,法離一切觀行。唯。大目連。法相如是,豈可說乎?”
“智”,金陵本作“知”。
無始生死:指無明生死無有開始發生之時刻。《箋注》:“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亦無有始。無明無始故,生死亦無始。”
案《解義》:“不知以智慧照破煩惱,正是生滅二法。如何以生滅法而求出離生死,豈非南轅而北轍乎?”
案《講記》:“所以說為煩惱,是約迷時說的;所以說為菩提,是約悟時說的。而實煩惱、菩提,都是無實自性,亦本無有其名,仍隨迷悟有別,而立兩者假名。如此,煩惱黑暗,智慧光明,都是無始無終。當行者證悟菩提時,一般以為無明會滅,而實無明是不滅的,因本就沒有的,那裏更有所滅?凡夫在隨無明轉時,一般以為本具智慧滅去,而實智慧是不滅的,因本就沒有的,當然更無所滅。”《講座》:“修道的人以智慧照破煩惱,這是教下傳統的說法,也沒有什麼不對,但禪宗卻在這裏向上提持。從體上來講,煩惱即菩提,所以禪宗從高一層的意義上講,是不斷煩惱的,斷煩惱等於斷了菩提。所以既不重於菩提,也不畏於煩惱,而隻重明心見性。”
案《箋注》:“六祖對韋使君等言,則謂當用大智慧打破五蘊煩惱塵勞,如此修行定成佛道。今薛簡已知此義,故六祖破其執,而更進一層乃為此說。皆隨機說法,本無一定,非矛盾也。”
“說”,真樸本、金陵本作“曰”。
案《解義》:“不怕念起,隻怕覺遲。念起是病,不續是藥。換言之,即以後念止前念之法,不知前念未滅,後念又生,滅非滅盡,生謂無生,是以楔出楔之類耳。”
闕:指皇帝所居之宮殿。《箋注》:“歸闕,歸於帝所也。”
獎諭:指皇帝對臣下之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