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是想改變自己的生活了。最近總是跟老朋友出來見麵,熱熱鬧鬧怎樣都好,就是不想獨處。越是寂寞的人才越渴望狂歡。即使自己心知肚明,昨天的陌生人可能今天會變成新朋友,新朋友會成為老朋友……老朋友又變成陌生人。歌詞裏不是也寫嘛,“為何舊知己到最後變不到老友”。一點沒錯。
很多年前一個女人對我說過,我們應該把時間浪費得更有意義一點。我完全讚同。我總是這樣,一句話、一陣香、一個眼神就會記得某個人很久,其實可能早就忘了名字……她不是會穿碎花洋裙的小清新,卻在我的生命中美麗了很多年。我從未曾稱她為女孩。這麼柔軟的詞不適合她。她是個讓人想起來都有些堅硬的人,偏執、擰巴、冷幽默、從不會撒嬌、也不愛笑。像極了我。
總有一段時間是那樣的。明明已經沉到穀底了,卻不想著往上爬,還偏偏要找到下沉的原因,並且拒絕任何人出手搭救。
發小快結婚了。這麼多年終於嫁出去了,替她高興。是從什麼時候起,我已經習慣用年來記時間了呢。發小的老公可能不是什麼真正意義上的高富帥,但是很適合她,就像一雙合腳的鞋子。婚姻與這個比喻神似。你可以選擇不穿它,但是有一雙合適的鞋,你的前路會走的更舒適,更安穩。鞋到底是不是必需品,應該由腳來決定。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所以臭單身總是無所畏懼。
是該好好祭奠下青春。可是你們每個人都在傷春悲秋,我就不好意思再隨聲附和了。我非得與眾不同不可。如有雷同,我會把它當成對自己的諷刺。我受不了平凡,那會讓我發瘋。當你看到自己正走在一條大多數人走的路,你一定要懷疑自己,為什麼沒有勇氣讓自己活的漂亮。
也有過想要安穩度日的時候,最終還是被自己強大的內心打敗。可以遵從內心,但絕不能屈從於欲望。我在混沌的沼澤裏掙紮了很久,如同每一個沒有方向感的幼童,然而最終,我選擇以自救的方式去改變這個世界。
躊躇、膽怯是屬於別人的,我隻要向前走就好了。
感謝四年的你們,感謝老朋友,感謝新朋友,感謝陌生人。
李絡絡的事終於解決了,幾乎所有人都在為這對終成眷屬的有情人感到高興,但是幾乎就隻是幾乎,至少有一個人是不滿的——金雲汶。她公司裏炙手可熱的大明星、新世紀的搖錢樹一夜間被爆料奉子成婚,始作俑者竟然是她多年的好友,推手還是她的親妹妹,可想而知,她幾近抓狂。
“阿琛!你給我說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她拿著一遝報紙狠狠敲我的頭,一下比一下重。我在公司頂樓的總裁辦公室抱頭鼠竄,隔著百葉窗都能感覺到門口已經悄悄趴了一排人。
真是折損了我好漢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