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八章 【要價】(2 / 2)

所以,和談的條約送去會寧府不過旬日,便也返回了吳乞買的態度:首先,宗室和諸王可以放還,不過趙佶、趙桓父子隻能還一人,須得留一人在金國為質。其次,要說按照如今宋金兩國的實際控製區來劃分邊界也沒問題,不過大宋必須要補償金國一定的軍費,報價是一萬萬貫(一億貫)或同等價值的各種物資。

至於第三點,宋軍非但必須無條件的全數離開金國領土退回大宋,並且每年還必須要向金國交納一千萬貫的歲幣。

得到這個答複,秦檜笑而不語,也不按照宋廷之前的授權與金國來個討價還價,而是轉身就渡海回大宋向朝廷複命去了。待秦檜轉身一走,黃傑便也去了書信與宗望,稱既然和談使者已走,不如繼續開打如何?

宗望回了個“正合我意”,於是雙方便選擇每旬日的初一、初三、初五、初七約戰,其餘日子休息,以各出三萬人規模以下為小戰、五萬人規模為大戰。

又約定互不襲擾糧道,也不偷城或奇襲糧倉和後方城池,並且戰場之上須得交還陣亡將士的遺骸等等。

就這麼著,雙方便慢條斯理的在遼陽城前展開了輪戰,並且隨著約戰的形式化越來越明顯,戰況也是越打越平淡,士兵也是越打越精。從一開始的每戰至少有千餘斬首,漸漸減少的數百陣亡,到了六月底的時候每戰雙方最多上場萬人,接戰也是以千人為單位,每日死傷也就不過上百而已了。

當然,或許有人會覺得這般打仗有些墨跡,又或是玩多了後世的各種遊戲、看多了各種影視劇,總認為打仗就是雙方一上來就把所有的兵力擺出來列陣,先是主將出來單挑,然後一旦得勝就來個全軍突擊,一戰而定勝負。

嗬嗬!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其實這古代的打仗,實際上確是如此的溫吞,一場征戰打個幾年、攻守一座城池花個一年半載都是常事。

或許有人會覺得金國滅遼的速度算起來也快,可實際上金國於天慶五年(公元1115年)建國,也是足足花了十年的時間,一直到金天會三年(公元1125年)才把遼國給滅了。

所以,如黃傑這般,先是在遼陽掛免戰牌跟宗望耗了半年,如今又來個單號打戰、雙號休息的打了兩個多月,還真是一點都不算浪費時間。

六月底,秦檜又帶著宋廷的旨意跑來扯犢子,宋廷進過差不多整整一個月的商議,得出的議定如下:第一、要太上皇趙佶回宋,留下趙桓這小王八蛋做人質。第二、一萬萬貫(一億貫)或同等價值的各種物資是漫天要價,最多做多宋廷答應給五百萬貫,並且要求最少分期十年付款。第三、宋軍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撤離遼陽,所以撤離這事免談,不過歲幣之事倒是可以商量商量,一千萬貫的要價自然是太高了,給出的指導意見是三十萬貫以下。

這個條件報出來後,金國方麵的反應卻也不說,黃傑看了自己首先就笑噴了,與秦檜道:“這……這還當真是漫天要價,就地還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