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元成名儒考論(2 / 3)

(2)盡性中和,審有餘而強不足。與前代儒生注重製作禮樂不同,匡衡視人君用心與調和性情為根本。“傳曰:審好惡,理情性,而王道畢矣。能盡其性,然後能盡人物之性;能盡人物之性,可以讚天地之化。治性之道,必審已之所有餘,而強其所不足。蓋聰明疏通者戒於大察,寡聞少見者戒於雍蔽,勇猛剛強者戒於大暴,仁愛溫良者戒於無斷,湛靜安舒者戒於後時,廣心浩大者戒於遺忘。必審己之所當戒,而齊之以義,然後中和之化應,而巧偽之徒不敢比周而望進”。人生於世,先天器質、後天遭際不同,性情自有不同。治性之道,藥方各異,要在趨於健康中和而已。這裏的“聰明”是描述認知能力很強,反應很快,而“太察”則是指性格上喜窺探而又斤斤計較;“寡聞少見”形容知識見聞,而“雍蔽”則更多地描述慵懶、闇弱的心理狀態和個性取向;“勇猛剛強”是說性格,而“太暴”則是指情緒體驗強度大、變化速度快、情緒穩定性差以及變動幅度大。“仁愛溫良”指性格與氣質,而“無斷”亦指行為不能果敢堅毅。“湛靜安舒”是指氣質,而“後時”則指性格行為上拖遝遲鈍。“廣心浩大”指理想抱負,準確地說是指人心理特征中的想象能力和聯想的能力較強;而“遺忘”則主要指記憶能力與意誌力較差。匡衡把氣質、性格、認知記憶能力、想象聯想能力、行為特征與能力結合起來,看到其間的某種聯係。與現代科學的觀點相較,雖有種種不符,卻不可一概否定。匡衡注意到現實生活中,某一種氣質的人容易形成特定的性格和做事風格,而某些性格行為上的不足與缺陷又較多在特定氣質類型、性格特點的人身上找到。這些論述,頗能得到現代心理科學的證驗。

(3)端正尊卑,防患於未然。史載,漢元帝一度極為寵幸傅昭儀及其子定陶王。匡衡基於尊卑有別的立場,對此提出勸諫。“臣又聞室家之道修,則天下之理得,故《詩》始《國風》,《禮》本《冠》、《婚》。始乎《國風》,原情性而明人倫也;本乎《冠》、《婚》,正基兆而防未然也。福之興莫不本乎室家。道之衰莫不始乎閫內。故聖王必慎妃後之際,別適長之位。禮之於內也。卑不逾尊,新不先故,所以統人情而理陰氣也。其尊適而卑庶也,適子冠乎阼,禮之用醴,眾子不得與列,所以貴正體而明嫌疑也。非虛加其禮文而已,乃中心與之殊異,故禮探其情而見之外也。聖人動靜遊燕,所親物得其序;得其序,則海內自修,百姓從化。如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因時而動,以亂國家。故聖人慎防其端,禁於未然,不以私恩害公義。陛下聖德純備,莫不修正,則天下無為而治。《詩》雲:‘於以四方,克定厥家。’傳曰:‘正家而天下定矣。’”宋代錢時對於匡衡的這種勸諫有較高的評價,認為其抓住了問題的關鍵,可謂“要論”。“匡衡雖未足道,而所陳數事,則可為大臣告嗣天子之要論矣。三代盛時,不聞女媧,喜妲襃姒乃始出而喪邦。無他,先王擇配必稱其德,後世唯欲是從,唯聲色是奉,滛姣邪僻,湛溺荒迷,而婦言用矣。嗚呼!家人一卦,利在女正,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此豈閨門嬖褻之事乎?大哉乾元萬物滋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元者乾坤之所以合德也。後之於君即坤之於乾,不得乎元,何以配天行健母儀天下乎?”

漢元帝建昭三年,匡衡代韋玄成為丞相,“封樂安侯,食邑六百戶”。漢成帝即位,匡衡以丞相身份上疏,主要講到三個問題。(1)戒聲色,嚴妃匹。“婚姻之禮正,然後品物遂而天命全。孔子論《詩》以《關雎》為始,言太上者民之父母,後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則無以奉神靈之統而理萬物之宜。故《詩》曰:‘窈窕淑女,君子好仇。’言能致其貞淑,不貳其操,情欲之感無介乎容儀,宴私之意不形乎動靜,夫然後可以配至尊而為宗廟主。此綱紀之首,王教之端也。自上世已來,三代興廢,未有不由此者也。願陛下詳覽得失盛衰之效以定大基,采有德,戒聲色,近嚴敬,遠技能。”(2)勸經學,體儒道。“竊見聖德純茂,專精《詩》、《書》,好樂無厭。臣衡材駑,無以輔相善義,宣揚德音。臣聞《六經》者,聖人所以統天地之心,著善惡之歸,明吉凶之分,通人道之正,使不悖於其本性者也。故審《六藝》之指,則天人之理可得而和,草木昆蟲可得而育,此永永不易之道也。及《論語》、《孝經》,聖人言行之要,宜究其意”。(3)勸修身,重威儀。“臣又聞聖王之自為動靜周旋,奉天承親,臨朝享臣,物有節文,以章人倫。蓋欽翼祗栗,事天之容也;溫恭敬遜,承親之禮也;正躬嚴恪,臨眾之儀也;嘉惠和說,享下之顏也。舉錯動作,物遵其儀,故形為仁義,動為法則。……今正月初幸路寢,臨朝賀,置酒以享萬方,傳曰‘君子慎始’,願陛下留神動靜之節,使群下得望盛德休光,以立基楨,天下幸甚!”據漢成帝身邊的人描述,成帝在外在威儀、言談舉止、臨朝出行等方麵皆能夠恰如其分,頗有帝王權威與氣度;在文化修養上,見識廣博,熟稔古今學識。“成帝善修容儀,升車正立,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臨朝淵嘿,尊嚴若神,可謂穆穆天子之容者矣。博覽古今,容受直辭”。可以想見,匡衡的建議必定發生效用。漢成帝唯一不符匡衡要求的就是沉溺於酒色,可見漢成帝 “敬納其言”並非全部接受,改頭換麵,痛改前非。

匡衡在丞相位上,又諫正南北郊,罷除諸淫祀,得到後人好評,“衡生平如卵,獨此事最有識力”。今觀其言,要旨有三。

(1)改革舊製,移徙南北郊於長安,符合就近原則。“祭天於南郊,就陽之義也;瘞地於北郊,即陰之象也。天之於天子也,因其所都而各享焉。……昔者周文、武郊於豐、鎬,成王郊於雒邑。由此觀之,天隨王者所居而享之,可見也。甘泉泰畤、河東後土之祠宜可徙置長安,合於古帝王”。漢成帝從之。(2)去除怪誕,恢複古樸,符合祭天尚質的原則。“臣聞郊柴享帝之義,埽地而祭,上質也。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鹹池》以俟地祇,其牲用犢,其席槁稽,其器陶匏,皆因天地之性,貴誠上質,不敢修其文也。以為神祇功德至大,雖修精微而備庶物,猶不足以報功,唯至誠為可,故上質不飾,以章天德。紫壇偽飾女樂、鸞路、騂駒、龍馬、石壇之屬,宜皆勿修”。(3)罷免前世淫祀,回複郊祀本義,符合節省原則。“王者各以其禮製事天地,非因異世所立而繼之。今雍鄜、密、上、下畤,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非禮之所載術也。漢興之初,儀製未及定,即且因秦故祠,複立北畤。今既稽古,建定天地之大禮,郊見上帝,青、赤、白、黃、黑五方之帝皆畢陳,各有位饌,祭祀備具。諸侯所妄造,王者不當長遵。及北畤,未定時所立,不宜複修”。史載其罷免力度頗大,裁減許多方士與神職人員。“本雍舊祠二百三所,唯山川諸星十五所為應禮雲。若諸布、諸嚴、諸逐,皆罷。杜主有五祠,置其一。又罷高祖所立梁、晉、秦、荊巫、九天、南山、秦中之屬,及孝文渭陽、孝武薄忌泰一、三一、黃帝、冥羊、馬行、泰一、皋山山君、武夷、夏後啟母石、萬裏沙、八神、延年之屬,及孝宣參山、蓬山、之罘、成山、萊山、四時、蚩尤、勞穀、五床、仙人、玉女、徑路、黃帝、天神、原水之屬,皆罷。候神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詔七十餘人皆歸家”。匡衡用意雖美,後來在劉向慫恿之下,漢成帝又恢複舊製。“天子複親郊禮如前。又複長安、雍及郡國祠著明者且半”。

匡衡作為一代名儒,最為世人譏刺者有二事:攀援石顯與貪鄙自汙。匡衡在石顯的問題上,表現確實拙劣。“初,元帝時,中書令石顯用事,自前相韋玄成及衡皆畏顯,不敢失其意。至成帝初即位,衡乃與禦史大夫甄譚共奏顯,追條其舊惡,並及黨與”。匡衡的這種表現,遭到司隸校尉王尊的猛烈批判,見出其始順終逆的醜態。“衡、譚居大臣位,知顯等專權勢,作威福,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無大臣輔政之義。既奏顯等,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罪至不道”。匡衡貪得封地四百頃,遭到朝臣猛烈的批判,見出其貪鄙的醜態。“《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地,所以一統尊法製也。衡位三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正國界,計簿已定而背法製,專地盜土以自益,及賜、明阿承衡意,猥舉郡計,亂減縣界,附下罔上,擅以地附益大臣,皆不道”。匡衡因此,免為庶人,“於是上可其奏,勿治,丞相免為庶人,終於家”。

宋代王應麟對於匡衡以儒生為相,學術與為人卻判然為二,深有感慨。其言曰:

修辭立其誠,聽其言而觀其行,辭與誠一,言與行一,謂之君子。董仲舒所以度越諸子者,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也。匡衡因史高之薦而登於朝,觀遠臣以其所主,始進不以正,緣飾經術溢於文辭不足觀已。衡雖善說詩,其視轅固、申公之守儒,猶荃茅之殊也。衡之言曰“治天下者審所上”,又曰“治性之道必審已之所有餘而強其所不足”,皆儒者之至論。若別白忠邪無片言之,及元帝之所失在於無斷,亦不切劘箴儆以格其非。傳謂畏石顯不敢失其意,王尊劾以阿諛曲從,附下罔上,無大臣輔政之義,則焉用彼相乎?

王夫之對匡衡諸諫議,卻有極高的評價。王夫之認為,若無匡衡諸人勸諫,漢元帝、漢成帝早已被邪妄之臣誘引至危亡之途。“天子之尊富,即省之又省,而以溺其誌者尚多。燕間遊息之下,史高、石顯豈無導侈之為?而特未甚耳。不然,何知其邪而不能去乎?由是言之,使無禹、衡之正,稱詩、禮精嚴之旨以防其流,則以帝之柔而益以驕淫,安所得十六年之安,內無寇攘,而外收絕域之功乎?”王夫之認為,匡衡諸人出於醇儒,言事奏議本於其學,以養成和成就為主,非矯枉過正者,亦非攻其一端而不計其餘者。成就者立本,本立則末自消;矯枉者攻末,末去又生弊。“君子出所學以事主,與激於時事之非而強諫之臣異。以諫為道者,攻時之弊,而不恤矯枉之偏。以學事主者,規之以中正之常經,則可正本以達其義類,而裁成剛柔一偏之病;主即不悟,猶可以保其大綱而不亂。故以孔子之聖,告荏弱之哀公,唯規之以人道政本之大端,而不屑取奔越之禍豫為之防。夫豈不達於時變哉?以道豫立而變自消也”。與尋常的評議不同,王夫之認為匡衡諸人實際上已經觸及漢元帝為人的要害,並不隻是說些無關痛癢的話。“衡之言曰‘近忠正,遠邪佞,寡聞少見者戒於壅蔽,仁愛溫良者戒於無斷’。固已盡元帝之所短,而特不為矯枉之論,導之鷙擊耳”。因此,在王氏看來,匡衡所言所諫,不失為君子之道。“君子之言,有體有要,而不詭於大常;補偏救弊之術,二子有所不尚,夫亦猶行君子之道乎!”

四、京房

京房字君明,東郡頓丘人。治《易》學,師事梁人焦延壽。京房之《易》學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

自孔子以來,《周易》之書重在思想哲理,教人免過。《周易》以神道設教,其陰陽對待、時位相合、與時俱進以及消息起伏諸種思想,對於為人處事、立政安民皆有啟發、教誨之意義。《周易》的價值,正在於通過模擬的、象征的、概括的方式描摹和揭示永恒的、普遍的宇宙人事的道理,而這種道理投射到現實的社會人生,即有借鑒和指導意義。《周易》可以占卜,可以預測吉凶,但是自孔子以來這種預測的效用逐漸遭到淡化。儒家安身立命之處,在於道德修身,在於大道彝倫,而不是方術小道。然而,京房之《易》學卻偏重於預測吉凶。史載京房預測時事不利於己曰:

辛酉已來,蒙氣衰去,太陽精明,臣獨欣然,以為陛下有所定也。然少陰倍力而乘消息。臣疑陛下雖行此道,猶不得如意,臣竊悼懼。守陽平侯鳳欲見未得,至己卯,臣拜為太守,此言上雖明下猶勝之效也。臣出之後,恐必為用事所蔽,身死而功不成,故願歲盡乘傳奏事,蒙哀見許。乃辛巳,蒙氣複乘卦,太陽侵色,此上大夫覆陽而上意疑也。己卯、庚辰之間,必有欲隔絕臣令不得乘傳奏事者。

又載其言占卜靈驗曰:

臣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湧水為災。”至其七月,湧水出。……乃丙戌小雨,丁亥蒙氣去,然少陰並力而乘消息,戊子益甚,到五十分,蒙氣複起。此陛下欲正消息,雜卦之黨並力而爭,消息之氣不勝。強弱安危之機不可不察。己醜夜,有還風,盡辛卯,太陽複侵色,至癸巳,日月相薄,此邪陰同力而太陽為之疑也。

《周易》之學,重在流變。由《泰》至《否》,由《剝》至《複》,由《既濟》而《未濟》,皆有物盛而衰之變意;卦爻之間有乘、承、比、應的關係,甚至不同卦爻之間還有通轉、互卦的現象,而京房之《易學》偏重於卦、爻各安其位,以固定的意義和地位去指代宇宙人事。將《周易》六十四卦排列給具體的節氣、時間和方位,用以估測災害。京房的《易》學已經成為後世方術《易》學之肇始。

宋人王應麟對京房的《易》學造詣,頗有譏刺,以為不得要義。其言曰:

邵子有言,夫《易》聖人長君子消小人之具也,及其長也辟之於未然,及其消也闔之於未然,一消一長,一辟一闔,渾然無跡。又曰:聖人重未然之防,是謂《易》之大綱。宦官之用事,在宣帝時為一陰之垢,當防而不防,至元帝時為五陰之剝,小人長君子消,不利有攸往,而京房猶欲救之。房之學長於《易》之災變,得其數而不明其理,一旦欲去望之、堪、猛所不能去之疾。其始召見也,奏考功課吏法,可以遏惡揚善否乎?不量其君之不明而求其說之必行,且石顯氣焰已成,生殺在手,視元帝之庸闇如木偶,在偃仰之堂,如虹霓來禦,日月無光,猶雲蒙氣之不解,何見之晚也?元帝謂臨亂之君賢其臣,本心之明未泯,謂房曰已論,非不知其奸也,顯入左腹益深,房以過涉滅頂,何歟?曰:帝非不欲去顯也,不可去也,陰凝冰堅,根深黨盛,如穴墉之狐不可灌,傅咽之癭不可割,不防之於未然,至是難複正矣。臣不密則失身,房乃漏言於傾巧之張博,而外托淮陽,其能免正先之禍乎?聖賢非無救時行道之心,舍之則藏,不遇則去。在《遯》則“小利貞”,不能大正也;在《晉》則“罔孚裕無咎”,不求必信也。房疾邪而欲大正,欲相孚而不寬裕自守,焉得為知《易》?

其實吳筠《京房詩》,亦暗有京房《易》學造詣尚欠火候之意。其詩曰:

達者貴量力,至人尚知幾。京房洞幽讚,神奧鹹發揮。如何疾元惡,不悟禍所歸。謀物間謀己,誰言爾精微?

京房主張因變以察吉凶,內在機理正建立在各有所司的基礎上。隻有六十四卦之卦、爻各司其職,才能將天變、時變落實到人事上來。京房受到自己《易》學思想的影響,在政治上主張考功課吏之法。卦、爻各司其職、各有指代,與官吏各守本分、各有職掌十分相似。京房於是從自己對《周易》的研究中得出一套政治策略。清代王夫之曾經認為京房的考課法,肯定不能奏效。在王氏看來,人事變化起伏,乃是根本規律,京房不能因人而異,不能因時而異,不能與時俱進,其考課法必定成為約束和沉重的負擔。其言曰:

京房考課之法,迂謬而不可舉行;即使偶試而效焉,其不可也固然。何也?法者,非一時、非一人、非一地者也。……舍此而一以功業程之,此申、韓之陋術,而益之以拘迫,不肖者塗飾治具以文其貪庸;不逮,則鞭策下吏、桎梏民庶以副其期會,災不在天,異不在物,而民已窮、國已敝矣。先後異時也,文質相救而互以相成,一人之身,老少異狀,況天下乎?剛柔異人也,不及者不可強,有餘者不可裁,清任各有當,而欲執其中,則交困也。南北異地也,以北之役役南人,而南人之脃者死;以南之賦賦北土,而北土之瘠也盡;以南之文責北士,則學校日勞鞭撲;以北之武任南兵,則邊疆不救危亡。其間損乃以益,殺乃以生,簡乃以備,一視為吏者居心之仁暴、憂國之誠偽。而唯考課其一切之功能,此王莽所以亂天下者,房為之開先矣。塾師之教童子也有定課,而童子益愚;耕夫之馭牛也有定程,而牛以敝。梏四海九州彊智柔和於房一人之意見,截鶴脛以續鳧,其不亡也何待焉?

王夫之之意,用今天的話講,就是人不是機器,人的最大的特性在於靈活變動,在於差異不齊,最不能整齊劃一,最不能限定圈劃,而人的創造性、卓越性也正在於此。在王夫之看來,京房雖是儒生,卻流於申不害、韓非子之刑名之術。

王氏之言在理,不過京房立考課法,卻實有用意。而且刑名之術如果運用得當,亦有裨於政治,不可一概否定。因為遭到石顯陷害,京房並未有機會推行其法。因此,其法之功效,難以定斷。不過後世卻有相似的事件,考課法也正式成為政治製度。當時關於考功課吏也有許多討論,對於今天評價京房之考課法頗有參考意義。

三國曹魏明帝時期,關於考課製度的爭論非常激烈。先後論及此製者,有劉劭、傅嘏、杜恕、崔林與盧毓五人。明帝景初中,詔使散騎常侍劉劭作“都官考課”。在完成七十二條製度之後,劉劭有一個上疏,談了自己對於該項製度的認識。他說官吏考課對於實現政治清明非常重要,但是為之製訂出完善的製度,卻在很長時間內被人忽視了,所以常常出現魚目混珠、賢愚不分的情況。在劉劭看來考課製度主要為了差別能否。劉劭對於考課製的認識,得到《三國誌·盧毓傳》的證實。明帝時期,諸葛誕、鄧颺等人馳名譽,務浮華,模仿東漢黨人有“四窗”、“八達”之號。曹叡對此非常厭惡,因此在舉中書郎時他幹脆下了一道詔書,表達了對於名氣的一概否定,“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也”。但是明帝的決心遭到盧毓的消解。盧毓建議說:“名不足以致異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後有名,非所當疾也。愚臣既不足以識異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案常為職,但當有以驗其後。故古者敷奏以言,明試以功。今考績之法廢,而以毀譽相進退,故真偽渾雜,虛實相蒙。”盧毓認為一概反對名氣過於激進,名氣並不一定都是虛偽的,也不一定構成危害,重要的是要有相應的考核製度,用這些配套的製度去辨別真偽。曹叡覺得在理,於是“納其言,即詔作考課法”。據此,考課製乃是為了配合人才舉用製度,核心是考核真偽、差別能否,符合劉劭所言。

今天看來,劉劭、盧毓對考功課吏的認識,與京房基本一致。京房在跟漢元帝的交談中,提到製訂考課法的主要初衷在於差別能否,識別真偽,改善政治。“古帝王以功舉賢,則萬化成,瑞應著,末世以毀譽取人,故功業廢而致災異。宜令百官各試其功,災異可息”,又曰:“中書令石顯、尚書令五鹿君相與合同,巧佞之人也,事縣官十餘年;及丞相韋侯,皆久亡補於民,可謂亡功矣。此尤不欲行考功者也”。

劉劭在談自己的認識時,稱說考課製度是不朽的“典製”。可見對於考課製度,劉劭非常推崇。然而這項得到劉劭高度讚賞的製度,卻遭到杜恕、崔林等人的非議。杜恕認為,考課製對於治理社會是必要的,因為通過它可以區別能否,使社會高效、公正、合理的運行。“使有能者當其官,有功者受其祿,譬猶烏獲之舉千鈞,良、樂之選驥足也”。但是考課製度不值得過於推重,治理社會也不可過分倚重它。杜恕認為,在三國紛爭之前,曆經唐虞夏商周漢六個朝代,出現了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七位聖人,官吏考核方麵並沒有留下成文的固定律條,可見在考課方麵,隻有大的原則指導,難有細法遵循。為什麼不可製訂周密的律條呢?杜恕認為,不僅是考課製度,社會治理本身就不應該過於重視律條製度,因為人的主體作為更重要,而不是固定不變的條款。他引用“世有亂人而無亂法”,證明律令條款必須依托具體的人才能起作用,離開了人為,這些固定的框框皆無效用。“若使法可專任,則唐、虞可不須稷、契之佐,殷、周無貴伊、呂之輔矣”。六代所以出現濟濟之治,其原因在於有賢人輔佐,而不是所謂的製度律條。在杜恕看來,劉劭等人製訂的考課製,雖然承繼了周漢以來的傳統,暗合京房“考功課吏”的意蘊,體現了能否考績的精神,但是僅僅這些製度未必能夠實現社會至治。那麼什麼是實現社會至治的必要條件呢?杜恕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激發百官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因為帝王之業不可一人獨支,必須依靠賢佐。佐臣中自有盡忠自效者,亦有貪卑自汙者,此兩類人皆為極端,易於辨別,不需考課製度人主固已了然於心。較為棘手的問題在於更多的處於中間層次的官吏,如果這批官吏忠勤職事憂勞朝廷,政治隆興指日而待;如果他們隻是考慮避禍免咎容身保位,政治局麵將日益惡劣。杜恕之意其實不讚成給予考課製度過高評價,他認為考課製度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作用,但是並無大用。也就是說,考課製度在積極方麵起不到推進作用,在消極方麵也起不到阻止作用。真正重要的是什麼呢?是人盡其用,人盡其才,而要做到這一點卻需要調動朝臣的耿耿忠心。

崔林的觀點與杜恕不盡相同,相同的地方在於他們都認為人為重於製度。“周官考課,其文備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遲,此即考課之法存乎其人也”。社會有序固然不能全部歸結到製度完備上麵,社會混亂失常也不能僅僅歸咎於考課不舉。崔林與杜恕有異的地方,在於杜恕認為在社會治理的問題上,重要的是調動官吏的積極性和忠誠,考課製不必推重;而崔林則認為時勢擾攘,眾務雜興,要在舉綱挈領,舉賢任能,而細瑣考課難以應對時勢。崔林的觀點倒是能夠自成一貫。因為任賢優於考課,故而麵對雜亂的局勢更應該置重點於人為。崔林引“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說明應對當時局勢必須堅守曹公所行,而不是煩瑣考課。崔林說“若朝臣能任仲山甫之重,式是百辟,則孰敢不肅”,意為任賢能則百官自厲,無需考課。關於劉劭的考課製度,尚有傅嘏之難。杜恕、崔林雖然在觀點上不盡相同,但都強調考課製不像劉劭所認為的那樣有效。此外,杜、崔二人對於官吏考核本身的價值並沒有否定,對於“百官考課”七十二條乃至劉劭之才並未置疑。對於考課製的重要性,他們和劉劭隻有程度上的差別,並未有根本歧異。對於劉劭訂立製度的才能,他們也沒有貶詞,杜恕甚至高度肯定了劉劭的才華。與崔林、杜恕不同,傅嘏不但不認為考課製能起到積極作用,而且認為劉劭之才也不能領略考課製度真正的精神實質。這樣他既否定了劉劭之才,也否決了考課製的效用。

在考課製重要性的評價上,杜恕與劉劭不同。他認為當時的至要,是調動官吏的積極性,使得他們對朝廷眾務充滿責任感。百官為政最可怕的不是極端劣弱者,而是眾多中間層次的官吏容身保位,莫肯為朝廷盡忠。杜恕的政治主張,向來重視百官的忠誠。後來在樂安廉昭的問題上,杜恕再次堅持了自己的觀點。從杜恕對盡忠自效的一再強調中,我們可以察覺曆史的現實。在上疏中,杜恕列舉了三個實例,足見當時令人擔憂的情狀。明帝躬勤政事憂勞備至,而百官自逸,眾務不舉,刑禁日馳;王才、孟思不法,振動京都,然而罪狀發於小吏,公卿竟無糾舉督案者;司隸孔羨征辟司馬順以繳寵,選舉不實,而有司緘默,望風希指。可見,杜恕的觀點是現實的一種反映,是受到現實衝擊而激發出來的。

杜恕強調朝臣盡忠的重要性,何焯認為這是立意高標,取向悠遠。但是何氏同時認為,考課製也是必要的。“考課者所以待中材凡士,亦不可廢也”。比較而言,何焯的見解顯得更加切近現實,而杜恕的觀點則過於理想。因為幻想眾多朝臣皆能憂勤職事,確實不現實。然而,杜恕在考課製得到推重的背景下,提出這個理想還是自有意義。因為即便從最消極的意義上講,提出這個標準或者理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對於製度的迷信。正像平常百姓未必上達天穹,但是仰望星空,畢竟使人們淡看燈紅酒綠,不再以為地球是唯一的存在,也不再以為街燈是唯一的光明。同樣,提出百官忠誠的問題,在製度之外另立一標準與理想,使人們意識到最理想的情況不是考課製度能夠帶來的,最壞的結果也不是它能夠避免的。盡忠自效是最好的情況,官吏不需考課,固已忠心耿耿;貪卑自保、徇私舞弊者,必然長於巧偽避咎,即便有考課製,他們也不會被糾舉,甚至還可能憑借作偽得到不實之獎。

關於考課製度應該給予何種定位與評價,司馬光有較為精到的認識。溫公認為為治之要在於“至公至明”,這是因為為政需要用人。但是知人首先就是一個難題。“求之於毀譽,則愛憎竟進而善惡渾淆。考之功狀,則巧詐橫生而真偽相冒”。考課製度之不可信賴,猶如聲譽之容奸納汙。正是考慮到知人之難,司馬光提出,“其本在於至公至明而已矣”。人主若能做到至公至明,那麼群臣能否一目了然;如果不能做到至公至明,考課製也隻能於事無補。這是因為考課所憑據者隻是表麵現象,至於現象背後的動機、過程及長遠效應,則很難製定程序一一考校。換句話說,製度能考者乃浮於表象者,至若誠心賢德則無所用其力也,這是製度本身固有的缺陷。除此之外,製度在運用中尚有種種製約,考課製度不能自行動作,須待人執行,因此不可避免地牽涉到主觀人為的因素。若執行者心存公明則考課製度可以公允客觀,從而裨補政治;若執行者心存偏頗,求跡自證,則無補於政,乃至傷政敗俗。這是考課製度對於人為的依賴。那麼,究竟怎樣才能進退合度呢?司馬光認為統治者應該心存公正,“不以親疏貴賤異其心,喜怒好惡亂其誌”。同時還要努力做到,“欲知治經之士,則視其記覽博洽、講論精通,斯為善治經矣;欲知治獄之士,則視其曲盡情偽、無所冤抑,斯為善治獄矣;欲知治財之士,則視其倉庫盈實、百姓富洽,斯為善治財矣;欲知治兵之士,則視其戰勝攻取、敵人畏服,斯為善治兵矣。至於百官,莫不皆然。雖詢謀於人,而決之在己;雖考求於跡,而察之在心”。盡管提到各個行業的考核標準,但是司馬光並不認為可以完全依據這些分門別類的標準。考察官吏,固然要依靠事跡實形作為依據和理由,但是統治者內心的判斷也至為重要。事形與內心判斷的關係,就好像他人意見、他人稱譽與自己調查、自行決斷的關係一樣,前者隻能作為借鑒和參考,基點卻在後者。既然關鍵的東西,還在於統治者主觀的公明,所以考課官吏的重心就不在於訂立製度,也不在於委任考課之吏。百官考課的精華在於統治者內心的考衡與決斷,而這些都是非常主觀靈動的東西。這種靈動不居的東西很難用語言表述,當然也就難以書麵的形式訂立下來,加以傳揚和推行。胡三省對於司馬光的論述,有一個評價。“溫公之論善矣,然必英明之君,然後能行之。自漢以下,循名責實,莫孝宣若也。宣帝之政,非由師傅之諭教,公輔之啟沃也。公所謂不可以口述,不可以書傳,其萬世之名言也與!”胡三省的評價包括肯定和否定兩個部分。我們重點分析其中否定的部分,他說司馬光的方案,隻有英明的君主方可推行。意思就是說這個方案在現實中往往不具備可行性,這是非常中肯的。司馬光說考斷在己,求跡在外。在己姑且不論,僅僅求跡,固已繁難不堪。按照溫公的說法,君主在通曉為政之前,首先應該成為一個通才。他先要精通經術、軍事、財政等事務,方可求得真“跡”,方可憑借事跡以自斷於內。這麼高的要求對於統治者而言,實為強人所難。杜恕和司馬光都認為製度不是至要,但是二人尚有差異。杜恕強調百官的忠誠,而司馬溫公則強調統治者的公明。強調的方向不同,一個針對朝臣,一個針對統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