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個崇禎比他那幾個前輩要靠譜多了,起碼比他爺爺、他爹、他哥哥強。崇禎的爺爺是萬曆皇帝,這萬曆皇帝28年不出宮門不理朝政,一天到晚就是吃喝玩樂;他爸爸泰昌皇帝朱常洛於八月初一即位,在九月就死了,就當了一個月的皇帝——泰昌皇帝是吃丹藥吃死的。他的哥哥朱由校整天在宮裏做木匠活兒,根本不理朝政。崇禎比這三位前輩靠譜,他想勵精圖治,想當個好皇帝,而且想認真幹,好好幹。
那個時候,大明天下岌岌可危,崇禎想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之將傾,把老祖宗留下的朱家天下發揚光大。也就是說,他想有所作為,體現在什麼上呢?前麵說了,奸宦魏忠賢把持朝綱,人稱“九千歲”。崇禎即位後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魏忠賢給收拾了,僅用了幾十天工夫。
他先把魏忠賢抓起來,然後判他罪,讓他去安徽鳳陽給朱元璋守靈去。我們都知道安徽鳳陽是朱元璋老家。結果,半道上,崇禎派人把魏忠賢直接勒死了,以絕後患。
有人說,皇上說殺誰殺誰,用得著這麼費事兒嗎?那可沒那麼簡單,魏忠賢左右朝綱幾十年,上上下下都是他的人,耳目眾多,你想動他特別難。所以,崇禎在這麼短時間之內平定了魏忠賢,說明他有些手腕,也有些膽識,也敢幹。照理說這樣的皇帝把持朝政之後應該有作為啊,可是為什麼後來大明還是亡在他手上呢?
關鍵在於崇禎用人多疑。而且,他急功近利,“有恩不欲歸下,有過全盤推托”。這其中有個特別極端的例子,就是崇禎皇帝最後淩遲處死袁崇煥。這個袁崇煥算是四朝元老,在崇禎他爺爺,就是萬曆皇帝年間,中進士,在天啟六年的時候,被任命為遼東巡撫。遼東巡撫的任務主要是跟當時滿族人對抗。天啟皇帝聽了魏忠賢的讒言把袁崇煥給撤了。崇禎即位後,重新起用了袁崇煥。
重新被起用的袁崇煥來到遼東一帶駐守,連著打了幾個勝仗。他打得最厲害的是寧遠一戰,那個時候已經有大炮了,他一炮轟死了努爾哈赤。努爾哈赤是草原上的雄鷹,天之驕子,死在了袁崇煥手裏,說明袁崇煥打仗很厲害。努爾哈赤的兒子皇太極即位後就覺得,如果不除這個袁崇煥,那麼想從關外打到關裏,得大明天下是難上加難。所以皇太極視袁崇煥為眼中釘、肉中刺。為此,手下人給他出了個主意——反間計。
他想法派人把明朝宮裏的太監抓來兩個,然後故意讓自己手底下的將軍在這太監麵前嘀嘀咕咕——意思是皇太極跟袁崇煥商量好了,不日即可攻打京城,奪大明天下。這太監聽完了,皇太極故意讓他們逃回去了。回到北京城,太監就跟崇禎說,皇上,壞了,您看您給袁崇煥那麼重要的任務,讓他在那兒駐防。現在他要跟皇太極聯手,那還有好嗎?
崇禎這時候就起疑心,信了。他為什麼信了呢?當時天下很亂,他不知道手底下大臣哪位是忠臣哪位是奸臣。人在難以判斷忠臣、奸臣的時候,他有個直接辦法,有點兒風吹草動我先殺了你,不管你是忠臣奸臣。再加上皇太極想了很毒辣的一招,致使崇禎難以辨真偽。當時袁崇煥駐紮在錦州山海關一帶,皇太極起十萬大兵繞過山海關,攻進關內,把聲勢造得很大。結果有人就跟崇禎說,這肯定是袁崇煥在壞事,他據守在咽喉要道,兵家必爭之地,皇太極怎麼能夠起十萬大兵攻過來了呢?那肯定是袁崇煥給清兵讓道了,說不定他還給帶路了。這兩件事合在一塊兒,崇禎受不了了,他幹脆把袁崇煥招回來,下大牢了。
最後,崇禎給袁崇煥判了“磔刑”。什麼叫磔刑呢?比大卸八塊還殘忍,是把人剁碎了。崇禎把袁崇煥千刀萬剮、淩遲處死了,非常殘忍。磔刑是給最重的犯人使的殘酷刑罰,崇禎用到了袁崇煥身上。大明的很多臣子都知道袁崇煥冤枉,有的冒死進諫,但崇禎一概不聽。
你想這下邊臣子豈能不寒心嗎?一個個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沒幾個人敢認認真真給崇禎效力。你想“四梁八柱”都寒心了,你的工作還怎麼開展?古人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這麼幹的話沒個好兒。
另外,崇禎急功近利,比較典型地體現在要錢上。因為經過他爺爺、他爹、他哥哥的幾輩兒折騰,大明的國庫越來越空虛。另外,大明任用那麼多貪官汙吏,這個也貪那個也拿,到崇禎即位的時候,大明的國庫就剩下那麼區區幾萬兩的銀子了。幾萬兩銀子對老百姓來說也挺多,但國庫裏要是就這點兒錢,那就國將不國。崇禎琢磨,到哪兒弄錢去呢?“打土豪分田地”吧,讓這些當官的集資捐款。
這錢吃進嘴裏容易,讓他吐出來就難上加難了。沒人同意。這崇禎知道得先樹個典型,於是他拿國丈開刀,就是他嶽父周逵,也是當朝大臣。周逵心疼啊!人歲數越大越貪財,於是,周逵想了個辦法——找自己閨女去。他閨女就是當今皇後。
就這樣,他女兒拿出銀子給他爹。缺德就缺德在,這周逵沒全繳,他還留兩千兩當外快。這事崇禎一調查知道了,說這還了得,幹脆我讓你們交多少就交多少,不交我就收拾你們。他用這種方式斂錢,弄得文武百官怨聲載道。
後來,崇禎一看不行,幹脆把這財政危機往老百姓身上轉嫁吧。怎麼轉嫁呢?收稅。明朝的稅收到崇禎年間變得特別缺德。比方說,村子裏得繳一百兩銀子的皇糧國稅,10戶人家均攤,一戶是10兩,10戶繳100兩。有的扛不住了,我繳不起這10兩,你在這兒天天逼,那我跑吧。有兩戶人家背井離鄉逃荒跑了,這不剩下8戶人家嗎?8戶人家照理說繳80兩,但崇禎命令8戶人家也得給繳100兩,於是一戶就得交12.5兩。如果又跑3戶,剩5戶人家,也得繳100兩,這時一戶得繳20兩。跑得就剩一戶人家在那兒,那你這一戶繳一百兩。這缺德的賦稅製度,讓老百姓受不了了。最直接後果是什麼呢?逼出了一個讓大明朝直接滅亡的人——李自成。
李自成於1606年出生,陝西米脂人。李自成一開始沒想造反,隻想老老實實過日子。繳不起稅,我有力氣,我先借錢繳稅——借當地土豪的錢繳稅。但是那個錢在過去叫放印子錢,高利貸,利滾利,還不上。還不上,土豪就把他給告了。官府就判先拉去遊街示眾,遊街示眾回來就斬首,以儆效尤。李自成一想,我造反不成大不了是死,而我不造反就是在這兒等死,那我造反吧。後來,我們知道,1644年李自成攻進了北京城,把崇禎皇帝逼得吊死在煤山上。
大明不合理的賦稅製度,是崇禎皇帝一手造成的,導致最後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把這個崇禎皇帝的用人和實行的政治製度一一進行分析,你會發現崇禎皇帝雖然勤勤懇懇,但很難說他是個好皇帝。台灣曆史學家柏楊寫了本書《中國人史綱》,裏麵總結崇禎總結得很準,他說:
明王朝第十七任皇帝朱由檢並不是不想把國家治理好,但他沒有治理國家的能力,猶如小學生沒有寫出博士論文的能力一樣。他精力充沛,沾沾自喜於自己明智的措施,發脾氣的時候不可理喻,而且幾乎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發脾氣。他對自己的錯誤永遠有動聽的掩飾,絕不尋求更正,卻喜歡他的部下歌頌他英明。
所以說,崇禎皇帝這個人有一定魄力,做事認真,也足夠勤奮,但他沒有治理天下的能力。他適合幹什麼呢?他一定能當個不錯的基層公務員。可是你讓他治理天下就不行了,他的眼界、胸襟、性格、大局觀完全不適合這個位置的要求。所以說,這是崇禎個人的性格悲劇,也是大明天下的一個悲劇。
這也告訴我們一個道理,男人選擇事業,一定得選擇對了。崇禎皇帝的性格悲劇其實就在於他入錯行了,他幹不了皇帝這個高危職業。
皇家醜聞:溥儀離婚
在現在的社會裏,離婚雖然不見得是什麼好事,可是也不見得是壞事。兩個人在一塊兒過不下去,互相之間感情破裂了,也沒有什麼維係婚姻的必要了,那就離婚吧。說不定解脫之後雙方可以各自組建一個更加幸福的家庭。
其實,離婚作為衝擊第一次婚姻的大型衝擊波,並不是誕生在新中國成立以後。五四運動之後,西方的一些觀念包括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進入中國。當時很多人,尤其是社會高層——這些人能夠最先得到西方思想的熏陶和洗禮,成為當時離婚風潮的領頭人。比如說,1922年,徐誌摩與張幼儀離婚案,就是中國曆史上依據《民法》的第一樁西式文明離婚案。
文化人離婚,政客也離婚。蔣介石和原配夫人也離婚了,為什麼?他要追求宋美齡。蔣、宋聯姻後,蔣介石各方麵的勢力就大了。這些離婚的都是大人物,還有比這更大的!比蔣介石還大的人物是誰呢?末代皇帝溥儀。溥儀在1931年居然和自己的皇妃離婚了,這是千古奇聞。
中國封建社會延續了那麼多年,皇上和自己皇後、妃子離婚的一個沒有,趕到這末代皇帝,出事了。
這事得往前追溯。溥儀下台的時候,年齡還小。當時進入共和時代後,民國政府也沒有把清皇室怎麼樣。民國政府與清王室簽了一個協議——《關於清帝遜位後優待條件》。協議說:溥儀可領著你的皇後、皇妃、太監,包括一些老少,還在故宮裏麵住,每年民國政府撥出一定的款項來供你們吃喝花銷。後來,到溥儀18歲那年,即1924年,馮玉祥打進北京。他看不下去了,要自己部下鹿鍾麟帶著軍隊到紫禁城裏邊,把溥儀他們全都趕走了。
就這樣,溥儀帶著他的後妃、太監等人到了天津。他們先住在天津張園,後來住在天津靜園。靜園的名字是溥儀自己起的,意思是我靜觀其變。他腦子裏在想什麼時候還能當皇上呢。
1931年,溥儀做著當皇上的美夢。因為那時候日本人跟溥儀開始勾搭了。可這時發生了一件大事,把溥儀搞得龍顏大怒,暴跳如雷。什麼事呢?
這是發生在1931年8月的事。當時,溥儀的皇妃文繡有一個妹妹文珊也住在天津。她到靜園來看她姐姐,然後跟自己姐夫溥儀說:“姐夫,我姐姐天天在這兒待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這天津是花花世界,我想帶她出去玩玩,散散心。你看行不行?”一般皇上不允許,任何皇室後宮裏的人都是不能隨便出宮的,這是規矩。但那天溥儀高興,因為他弟弟來了。他弟弟叫溥傑,他來看他哥哥來了。家裏來人了,溥儀一高興,說:“去吧,玩去吧!”
於是,文珊、文繡姐兒倆就在天津市裏轉悠,轉悠一圈之後,直奔當時天津最好的賓館。後來,文繡給了跟隨的太監三封信,讓他轉告皇上,她今天不回去了。太監哪聽過這個,可也不敢違命啊,帶著這三封信連滾帶爬地回靜園,就給溥儀送了上去,這可把溥儀給氣得說不出話來。雖然溥儀當時跟文繡的關係不好,但要溥儀離婚,溥儀也很難接受。
在封建社會,隻有男的休女的,哪有女的休男的?何況還是妃子休了皇上,中國曆史上從來沒有這事。你想溥儀在清宮裏邊,接受的是傳統教育,能受得了嗎?立刻龍顏大怒。有的人就納悶了,說,這文繡跟皇上過日子,穿的是錦衣吃的是玉食,怎麼就不跟皇上正經過,要離婚呢?
這還得從1922年開始說起。當時,溥儀16歲,該大婚了。皇上大婚是皇上第一次結婚。按規矩,選了皇後之後還得有個皇妃。一後一妃,構成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的原始體係。然後,貴人、答應、常在就進來了。可這會兒呢,清朝已沒了,溥儀也擺不了這麼大譜。那怎麼選呢?當然不能把秀女送到宮裏排成一排讓宮裏人挑,不現實。不過,當時能拍照,經辦人把照片拍下來,然後把照片送到宮裏。
在這個選擇過程中,溥儀看上文繡了,再就是看上婉容了。按照溥儀個人的喜好,他想立文繡為皇後,立婉容為榮貴妃。可是,兒女的婚姻往往由家族的長輩做主。當時,溥儀有個長輩,端康太妃,他得叫姨母。這個端康太妃說皇後當母儀天下,得有端莊的架子。端康太妃喜歡婉容,不怎麼喜歡文繡。她說:讓婉容為後,文繡為妃,怎麼樣?16歲的溥儀能有多大主意?點頭同意了。可這個事兒給後來文繡提出離婚埋下了種子。
溥儀比較喜歡文繡,也願意跟她在一塊玩兒。可是婉容看著來氣。而婉容歲數比文繡大,那時候17歲,有心眼兒了。這婉容在天津上過洋人的學堂,受過西方教育,她對這一夫多妻很反感,隻是沒法違背老祖宗規定。她在心裏認為,溥儀是我的丈夫,我怎麼能跟別人的女人分享呢?
看他倆在一塊兒挺近乎,她來氣,於是想方設法玩點兒浪漫,撒個嬌什麼的,把溥儀的興趣轉移到她身上去。就這麼一點一點,溥儀對婉容的寵愛就大過文繡了。
後來,他們被趕出宮,到了天津,婉容就擺上皇後的派頭了。文繡,你住在一樓側屋,我跟溥儀兩個人住到二樓主臥。事實上,婉容成為了溥儀和文繡之間的一道大閘。這文繡想見皇上,見自己丈夫很難。
但這一切都是按宮裏的規矩在行事。皇後在後宮為大,她說了算,所以文繡的日子不好過。而且,到了天津,婉容如魚得水。她在天津上過學,對天津熟悉,她帶著溥儀把天津這塊花花世界玩兒遍了。男人一見花花世界,眼珠子瞪得溜圓,都發綠了。“此間樂,不思蜀”,溥儀一點一點更加冷落文繡了。但是文繡不是兩耳不聞窗外事的人,她發現,溥儀身邊總有日本人,日本人想幹什麼呢?
九一八事變前前後後,日本陰謀占領了東三省,特別需要找個傀儡。1932年,日本成立“偽滿洲國”,請溥儀當皇帝,其實也就是傀儡皇帝。那陣子日本人憋著這個壞呢,跟溥儀打交道。這文繡就覺得這不是個事兒——你溥儀想興複大清可以,但你不能這樣借助外力。你這其實是驅虎吞狼,最後是引狼入室啊!
文繡當時還有這點兒政治覺悟,就跟溥儀說這個事不能這麼幹,別跟日本人見麵了。溥儀說:“你是我老婆。後宮不得幹政,你不知道嗎?而且你提出的這是什麼主意啊,你不是害我嗎?”溥儀就更加冷落文繡了。
有句話是,人越受欺負,就容易被欺負。婉容一看,你不得勢了,我再踩上一腳。有一天,文繡坐到院子裏,婉容從樓上下來。人倒黴喝涼水都塞牙。這時文繡嗓子不舒服,吐了口唾沫。婉容說,“幹嗎呀,指桑罵槐呀?”
照理說,倆媳婦有矛盾了,這當老公的應過去調解調解,問問怎麼回事。但溥儀不分青紅皂白,說把大學士給我請來,我給你的權力,你下去,你給我罵文繡一頓。奉旨斥責,就是奉皇上的旨意罵人去。這大學士把文繡一通數落,文繡委屈得不行。
她就去自殺尋死,幸虧旁邊有太監、有宮女的,把她給搶下來。她受了傷,但沒死。這也把溥儀給嚇了一跳。不管怎麼著,她真死這兒了,皇上臉上也不好看。溥儀說:“這麼著吧,你在天津不是有個妹子文珊嘛,讓她進來陪著你。”這時候,文珊來了,還帶來了遠房表姐的一個女兒玉芬。玉芬雖然晚一輩,是外甥女,但歲數呢比她倆都大,有二十多歲了。
這個玉芬受過西方教育,她也覺得這日子不能過了。她跟文繡商量,說:“大姨,我建議你離婚。”她的話把文繡嚇一哆嗦。那會兒離婚已經挺普遍,可是這是跟皇上離婚啊!哪有皇後、皇妃跟皇上離婚的?她都不敢想,說這跟皇上能行嗎?玉芬說,怎麼不行啊?他是什麼皇上?大清都亡了多少年了,現在是民國。我們都是民國的公民,你和他一樣平等的。什麼皇上不皇上,太拿他當回事了。他不離都不行,你到法院告他去,有講理的地方。這麼一來二去的,文繡的心就活了。
機會終於等來了,1931年8月,文珊把人接出去了。文繡說是玩兒去,但她再不回來了。我們在前邊說過的,她讓人把三封信遞到溥儀這兒,把溥儀氣得渾身直哆嗦——還有這樣的事,我妃子把我休了。我這臉往哪兒放啊?我是皇上啊,九五之尊啊!
他的身邊有人勸他:“我們看,這文繡跟你離婚,是王八吃秤砣鐵了心了。別把這事弄大了,能不能找人疏通疏通,讓文繡出來,你們兩口子見個麵,把這事擺開了,說和了,不用離婚。”溥儀一想,事到如今也隻能如此了,就派人找文珊找玉芬。
結果呢,這文繡死活不跟他見麵,用現在時髦的一句話說——“跟我的律師談”。她當時就請了律師,由律師出麵,打這樁離婚官司。這個時候,外界的輿論傳開了。你想,這是多好的新聞,皇上離婚,幾千年來從來沒有,而且是妃子要休皇上!所以這報紙鋪天蓋地地報道。
所以兩人就很快進入了實質的離婚談判程序,當時文繡提出來:第一,離婚;第二,你得給我贍養費。要多少呢?50萬大洋,皇上這時候雖然下台了,但窮得就剩下錢財了,還能在乎這個嗎?溥儀心裏邊憋氣,你向我要50萬大洋?你走了,你屋裏值錢的東西都讓你卷走了,還捎帶著拿走我不少古玩之類的。這都不止這錢,你還向我要錢?溥儀氣壞了,不給。
時候一長,文繡那邊先堅持不住了,因為社會輿論給一個女子的壓力太大——不孝,不順,不忠……最後她妥協了,不要50萬了,隻要5.5萬塊大洋,而且答應溥儀永不再嫁。這時候,溥儀身邊的人說,不給,千萬不能給,她帶走了很多東西呢。但溥儀挺痛快,你要5.5萬塊大洋,給你。於是,溥儀“被離婚”——這是曆代皇家最大的醜聞。為挽回麵子,溥儀還於1931年9月13日在京、津、滬報紙上刊登“上諭”:
淑妃擅離行園,顯違祖製,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
溥儀離婚案,轟轟烈烈鬧了兩個月後,草草收場。原來溥儀是有隱情,才被迫同意離婚。這是怎麼回事兒呢?
1931年9月18日,震驚世界的九一八事變爆發,日本出兵東三省。這個時候日本為了獲得名正言順的政治地位,跟溥儀密切聯係。這邊這事緊鑼密鼓地在進行,你說這後院正起火呢,還有工夫顧別的嗎?趕緊把這件事了了,當我的傀儡皇上去。溥儀當時是在這個局麵下同意離婚的,要不然的話,這樁離婚官司還不定得拖到猴年馬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