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 《訟》:退一步海闊天空(3 / 3)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六三:繼承前人的思想道德,貞問有麻煩,最終吉。如果從事爭王的事業,不會成功。

食,享用,引申為繼承。舊德,猶如《尚書》中所說“舊政”“舊章”等。

“或從王事,無成”與《坤》卦六三“或從王事,無成有終”意思差不多,是說從事爭王的事業沒有成功。聯係曆史上商、周關係來看,就是《坤》卦中所說的周文王伐商敗歸的事。

通觀與《易經》成書時代相去不遠的《尚書》,我們可以發現,商、周之際尊老、崇古思想非常突出。尊老、崇古包括尊重、遵循前人的思想、道德、製度等。前人的思想、道德、製度等,被長期實踐證明行之有效,是前人的智慧、經驗的結晶,後人應該加以繼承,因此說“食舊德……終吉”。但其中也難免有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新情況、新問題的地方,需要加以揚棄、改革。如果全盤保守前人的思想、製度,在現實中難免碰壁,因此又說“貞厲”。爻辭反映了對於前人的思想、道德、製度等的繼承與發展上的矛盾、複雜心理。聯係曆史上商、周關係來看,本爻所反映的可能是周人在伐商失敗後,在反思對待殷商應采取什麼政策、策略、態度上的一種矛盾、複雜心理。

九四:不克訟,複即命,渝安,貞吉。

九四:爭訟沒有取勝,返回順從在上者之命,生活恢複安寧,占問吉。

複,返回。即,靠近、順從。命,上命。渝,變。爭訟未能取勝,返回自己的領地,繼續順從在上者之命,爭訟獲勝的一方也未再深究,生活恢複了以前的平靜安寧,因此說“貞吉”。

聯係曆史來看,“命”當指商王之命。周人從伐商失敗的教訓中認識到,自己的力量還不足以與商人抗衡,因此不得不繼續聽命於商王,安於現狀。

九五:訟,元吉。

九五:爭訟,非常吉利。

如前所說,爭訟不是好事。為什麼又說“訟,元吉”呢?因為這是從平息爭訟的角度說的。九五在本卦中象征聽訟之主,也就是卦辭中“利見大人”的“大人”。“大人”能夠明辨是非曲直,能夠公平公正地裁決爭訟,使爭訟平息下來,因此才說“元吉”,《象》說“訟,元吉,以中正也”。後來的包拯、海瑞堪稱這樣的“大人”。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上九:可能賜給他皮革綬帶,短時間內三次剝奪。

或,與《乾》九四“或躍在淵”相同,也是不定之辭,或許、可能的意思。錫,通“賜”,帛書《周易》中就是作“賜”的。鞶帶,皮綬帶,具有標誌身份、地位、等級、權力的作用,也是榮譽的象征。終朝,一個早晨。三,虛指,泛指次數多。褫,剝奪。

因爭訟取勝,有可能獲“鞶帶”之類的賞賜,但難以長保。爻辭中的“或”字表明了這種可能性,同時也表明了這種不確定性。一個表示時間短暫的“終朝”,一個表示次數多的“三”,兩個狀語連用,極端地表明了這種榮耀的難保。可見,爭訟之事,失敗固然是敗,而獲勝也不是什麼光彩榮耀之事,不應當提倡和鼓勵,正如《象》說“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聯係曆史來看,可能是周與商爭訟後,周人表麵上繼續臣服於商王朝,維係與商王朝的關係。而商王也利用周人維持、穩固自己的統治,因此對周人通過賞賜、任官等進行籠絡,但又對周人極度不信任。

爭訟是人類產生尤其是階級社會產生以後一種不可避免的、普遍存在的現象。讀《訟》卦,對我們如何盡量避免爭訟,萬一陷入爭訟又如何麵對、處理爭訟中的問題,肯定會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