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卦之中的六爻之間,還存在著“比”“承”“乘”“應”等關係。凡兩爻相鄰,稱為“比”,是吉是凶要通過兩爻的承、乘關係來分析。如果是兩爻相鄰,陰爻在陽爻之上,或者是幾個陰爻都在陽爻之上,這叫做“乘剛”,簡稱“乘”,斷占之辭往往不吉。相反,如果是兩爻相鄰,陰爻在陽爻之下,或者幾個陰爻都在陽爻之下,稱為“承剛”,簡稱“承”。這時是吉是凶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雙方都當位,可為利、吉;如果雙方不當位,可為不利、凶。下卦初、二、三爻分別與上卦四、五、上爻兩兩對應,如果二爻一陰一陽,形成互相感應關係,稱為“有應”,斷占之辭往往是吉、利的;如果二爻都是陽爻,或者都是陰爻,不能形成感應,稱為“無應”,斷占之辭往往是不利、凶的。
卦畫符號係統我們就介紹這麼多,下麵再看卦爻辭文字係統。
《易經》卦爻辭是在以往占卜基礎上,對一些應驗了的占卜之辭經過整理、重新編排而來,相傳這個工作是由周公完成的。
從大的方麵說,卦爻辭文字係統由卦名、卦辭、爻辭三部分組成。卦名在卦象的後麵,一般取自卦爻辭中的常見詞,或者取自於卦象的象征意義、卦爻辭的主旨,標明了一卦的主題。卦辭是在卦名後麵的一段文字,一般是從總體上對一卦宗旨、吉凶進行說明。爻辭一卦之中有六條,分別排在每一爻的後麵。其中卦辭、爻辭又可以根據其性質、作用、敘述方式的不同,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敘事類,就是平鋪直敘某件事情、某種行為、某種思想等。例如,《乾》卦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就是說君子白天勤勉不懈地努力,晚間也保持警惕;《師》卦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就是說周王擁有天命,分封諸侯、大夫;《隨》六二“係小子,失丈夫”,就是說綁住了小孩,又跑了成年人等。
二是取象類,就是通過一種事物來比喻、象征另一種事物,委婉地表達和反映某種思想觀念、行為等。這些比喻、象征的喻體包括動物、植物、器物、行為、自然景物、已往的曆史故事等。例如,《乾》卦中以龍象征陽氣,《噬嗑》卦中以飲食行為比喻對犯人的改造,《大過》卦中以“枯楊生稊”比喻老頭子娶了個年輕的妻子,《夬》卦中以“牽羊”象征順從,《旅》卦中以商王王亥“喪牛於易”的曆史故事說明客居在外宜小心持身的道理等。
三是斷語類,就是對所占和所陳述之事進行吉、凶等判斷的詞,常見的斷語及其含義如下:
1.利:有利於……、適宜於……
2.亨:通順、通達、順利
3.吉:吉祥、吉利
4.不利:不利於……、不適宜……
5.吝:遺憾、缺憾、麻煩
6.厲:危險、艱難
7.咎:過錯、錯誤
8.災:災害
9.凶:凶險、大的災難
10.悔:悔恨、憂慮
其中,“利”“亨”“吉”都是吉詞,但判斷的角度和側重點不同,“利”是就將來的趨勢而言,“亨”是就過程而言,“吉”則是就結果而言;“不利”“吝”“厲”“咎”“災”“凶”都是凶詞,但所表示的程度不同,按從“不利”到“凶”的次序,所表示的程度越來越嚴重;而“悔”則是人的一種心理思想活動,往往能夠起到使“不利”轉化為“利”,使“吝”“厲”“咎”“災”“凶”等轉化為“吉”的作用。
當然,並不是每一條卦爻辭中都包括上麵所說的各部分內容,有一些卦爻辭可能幾部分內容齊備,而大部分卦爻辭隻有其中的兩部分內容:或者隻有敘事之辭、斷占之辭,或者隻有取象之辭、斷占之辭;還有少部分卦爻辭或者隻有敘事之辭,或者隻有斷占之辭。
就這樣,卦象符號係統和卦爻辭文字係統兩部分組成一個完整的卦。
《易經》中的卦爻辭文字係統與卦象符號係統是有一定聯係的。例如《鹹》卦六爻中,從初六到上六,按自下而上、由低而高的順序,分別取象於人體中的腳趾、小腿肚子、大腿、心髒、胸脖之間、頭麵等部位,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但卦爻辭與卦象究竟是何種程度上的聯係,還是有待於學術界進一步深入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在目前,對於《易經》的詮釋、理解,像西漢人那樣字字句句都聯係卦象來解釋顯然不可取,像王弼那樣拋開卦象、“掃象不談”也不合乎《易經》實情。今人劉大鈞先生所提倡的“以訓詁為主,又要參考一些通過經文自身可以看出的取象”的方法,仍是一種比較穩妥的方法。
三、《易經》在實質上又是一部蘊含人生經驗和啟迪人生智慧的書
說《易經》是一部蘊含人生經驗和啟迪人生智慧的書,這是由《易經》在本質上是一部占筮之書和構成上是一部奇特之書所決定的。
第一,如上所述,《易經》本質上是一部占筮之書,卦爻辭是對已往應驗的占卜之辭整理而來。從《易經》卦爻辭來看,其中占筮的內容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婚姻、疾病、道德等,幾乎包括了當時社會生活中的各個方麵,又通過吉、凶、悔、吝、利或不利等斷占之辭,對所占之事給予程度不同的肯定或否定,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思想、價值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