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爭購國寶《水上觀音》(1 / 1)

1945年10月,張大千精心籌備許久的“張大千畫展”在成都開幕了,共展出一百多幅作品,雅俗共賞,不出三天,悉數售出。他的這次展覽中,展出了一幅根據安西榆林窟的《水上觀音像》為藍本,自己對之再摹仿創作的作品,取名《水月觀音》。這是一幅“再摹敦煌壁畫”——就是張大千根據自己的臨摹敦煌壁畫摹品再摹仿創作的作品。因為他的臨摹壁畫作品一律為“非賣品”,所以他的再臨摹敦煌壁畫成了收藏界人士的追逐熱點。

此幅《水月觀音》,畫水月觀音頭戴寶冠,身上飾有珠翠瓔珞、寶釧寶環等,衣帶飄飄,舉止怡然,發如黑漆,所著天衣薄若蟬翼,飄舉若舞,可謂精美絕倫。盡管此畫標價200萬元法幣,但達官貴人、富商巨賈、古董商人、書畫收藏家們都躍躍欲試,渴望成為此畫的收藏者。

眾多買家爭相購買此畫,張大千實在不知道賣給誰好。而且,按照當時在畫展上賣畫的規矩,這種標了價的畫幅,即是雷打不動的“定價”,包括畫家本人都不得更改。故而,此幅《水月觀音》竟然引起了一場“爭購風波”,因為眾人都不相讓,繼而愈演愈烈,不久就上升為“爭購官司”,而且,官司一直打到了司管文化藝術的四川省教育廳。

當時的四川省教育廳廳長,叫郭有守,文學造詣與藝術修養俱佳,十分喜歡張大千的繪畫。他接到這樁難纏的“購畫官司”後,覺得很棘手,認為自己無論如何秉公處理,結果都會得罪其他沒有得到此畫的買主。於是,他立即電報請示省主席張群。張群沒想到,張大千一幅畫,竟然引起了“爭購風波”。他思索良久,最後決定由爭購者之一的新都縣購買,但購畫款項不能用公款,由全縣紳商百姓自願讚助,而且買到此畫後,必須放在川西名刹——新都寶光寺內,以作長期供奉之用,此事之具體實施,請省教育廳會同新都縣縣長共同辦理。

四川省教育廳公布了省主席張群的決定後,新都縣的人都特別高興,寶光寺的和尚更是欣喜若狂。其他競爭者雖然怏怏不樂,但覺得《水月觀音》讓給佛門古刹供奉保管,都不覺得自己丟了麵子,一場“爭購風波”,就這樣煙消雲散,輕輕化解了。

新都縣從成都“請回”《水月觀音》時,全縣張燈結彩,熱鬧非凡,勝似過節,全城頭麵人物都集中在城門迎接,然後恭恭敬敬護送它到寶光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