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親朋之忍(1)(3 / 3)

交情雖然以“老”的好,但“故舊”並不一定就是“深交”。反倒是口口聲聲宣稱自己與某某要人是“老交情”者,其交情往往可疑,就像時下某些“青年學人”,專好賣弄古怪澀口的新名詞、新概念,把文章寫得誰也看不懂,不過是以其艱深飾其淺薄而已。交情老,隻不過意味著麵子大。“老交情”有事來請幫忙,那麼,“不看僧麵看佛麵”,看在“交往多年”的麵子上,也不能不有所“照顧”,當然也可能隻不過“麵”上敷衍,這就全看交情的深淺和事情的難易了。從這個角度講,“故交”也不一定靠得住。

真正的“深交”,是“知交”,即“知心之交”。要結知交,第一要“誠”,即以誠相待,“我無爾詐,爾無我虞”;第二要“忠”,即忠於友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第三要“信”,即恪守信義,“言必信,行必果”;第四要“權”,即通達權變,“不拘泥,不苟且”。四者之中,“權”最難。孔子說:“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也就是說,一般人,我們可以和他“同學”,但未必“同道”。

因為道路可選擇,各人選擇的人生道路,未必都一樣。可以和他“同道”,但未必“同誌”。因為選擇人生道路的動機、目的、誌向並不一定相同,雖然走在同一人生道路上,說不定隻是“同路人”,沒準什麼時候還要分手。可以和他“同誌”,也未必“同權”。因為誌是方向,叫“誌向”;權是便宜,叫“權宜”。大徹大悟之人,為了最終地實現道與誌,有時不得不略做變通,以為權宜。但這很容易被誤認為是不忠誠,或不誠信,一旦起疑,也就不再“同心”,所以,非得真正的知交,才可與之同權;而一旦同權,也就真是“將心比心,以心換心”了。

由此可見,結交“知心朋友”,真是其難無比,故雲“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許多人終其一生,也難得一知己。但是,有一種朋友,雖不一定知己、知心,卻最可依賴,這就是“患難之交”,即“同生死,共患難”的人。或是在戰場上,救過自己的命;或是在受害時,掩護或救援過自己;或是在危難時,和自己同心協力,共渡難關。這種經曆了生死患難考驗的朋友,將是最忠實的朋友,是刀架在脖子上都不會翻悔的朋友,所以又叫“刎頸之交”。

道理也很簡單,真正的友誼是超功利的。生死患難,功名利祿,最能鑒定友誼的真假和交情的深淺。司馬遷在《史記·汲鄭列傳》的讚語中說,有個下邽(guī)人姓翟的,起先當廷尉(最高司法官)時,賓客來往極盛,把大門都塞住了,罷官以後,則大門外可以張設捕捉鳥雀的網羅(“門可羅雀”一詞即出於此)。後來,翟公又當了廷尉,賓客們又準備前往翟府交結,翟老先生便在門上用大字寫下一句話:“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說得真是再透徹也沒有了。

有人說:“與朋友交往,後來才知道他不好。如果和他絕交,怕傷害了恩情;不絕交,又好像背地裏埋怨朋友。”朱子說:“這不叫背地裏埋怨。如果原來跟人有怨恨,再在表麵上和他交往,就是背地裏埋怨了。如果朋友不好,則情義就應當疏遠,但疏遠要有個過程。沒有特別的原因,不能一下子斷絕。這樣親近的人不失掉親情,有交往的人不失去友誼。”

《世範》說:“在人的性格行為中,雖然有短處,也必然有長處。與人交往時,如果經常看到他的短處,不看他的長處,時間雖短,難以相處。如果隻看到他的長處,把短處放在一邊,就能夠交往一輩子。”

《願體集》說:“道德高尚的人,心地和善,他看每個人都可交往;道德淺薄的人,心胸刻薄,見到哪個人都感到可惡。”

王陽明說:“交朋友以互相自謙為貴。所以在聚會時,必須虛心謙讓,與對方親善敬重。討論問題時,意見不合,應當從容涵養,用誠心來感動對方;不可動氣指責,長傲氣,生是非。”又說:“和朋友交往,應當勸戒指責的地方少,鼓勵獎賞的地方多。”又說:“與朋友交談,最好謙虛卑下,以寬容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