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注:“天之所福,光顯有德,而令(當作“今”。)隕之者,明乎秦、楚忒惡之所致。”案:“明”借為“盲”。賈誼新書大政篇曰:“萌之為言也,盲也。”明假為盲,猶萌之訓盲也。與望諸即萌都, 通作(詩墉風載馳毛傳:“,貝母也。”爾雅釋草作“ ”。)同例。白虎通八風篇雲:“清明者,青芒也。”亦其證。呂氏春秋音初篇雲:“天大風晦盲。”高注:“盲,瞑也。”則明忒之義與光德相反。光德者,明而善也;明忒者,闇而惡也。言天於明而善者賜以福,闇而惡者覆其位。明忒與光德對文。李說非是。
自令之間而不違。
李注:“自令與始皇並心為無道。”案:“令”與“善”同,“之”與“是”同。自令之間而不違,猶言獨善於無道之朝而不去也。“之間”指秦之朝廷言。
始六之詔。
考異雲:“溫公曰:‘李本作始六世之詔。宋、吳本作始六之詔。’音義曰:‘天複本作始元之初,今從之。’盧雲:‘宋本作始六之詔。’案:如天複本,文理最順。但未知李本如是否。宋、吳本尚可通。若監本,則不可通矣。宋刻既與宋、吳同,今姑從宋、吳本。”案:作“始六世之詔”是也。六世者,漢由高祖至武帝,計六君也。詔謂製令之屬。爾雅釋詁訓“基”為“始”,始猶基也。始六世之詔者,言霍光之治以先世之製令為其基,猶言本六世之令也。與賈誼新書過秦篇“奮六世之餘烈”詞例相似。作“始元之初”者,則俗儒不達“始”字之義所妄改也。宋嘉佑本亦作“始六世之詔”。
欒布之不塗。
案:不塗猶言不偽飾。言布哭彭越,順情而發,對於高祖,不飾偽言也。嘉佑本作“倍”,疑後人所改。
龍鱗,附鳳翼,巽以揚之。(淵騫。)考異雲:“案:溫公曰:‘宋、吳本作巽以揚之,今從李本。’而今本仍與宋、吳本同。盧雲:‘李本巽作翼。’又雲:‘有誤,今姑缺疑。’”(以上考異。)俞雲:“李本無‘巽’字,亦無他字。今各本皆作‘巽以揚之’,蓋據宋、吳本。”案:“巽”字係衍文,即“翼”字訛文之並入者也。今當據李本刪。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俞雲:“相與觀近。”案:“相”當作“ ”。晏子春秋雜下:“望之相相然。”王氏雜誌雲:“‘相’當作‘ ’。說文:‘ ,高’。”此文訛“ ”為“相”,與彼同例。忠不足 ,猶言忠不足崇也。
焉可謂之義也。
李注:“義者,臣子死節乎君親之款也。”案:李注“款”字係“難”字之訛,宋嘉佑本正作“難”。
有李仲元者,人也。
案:李仲元見華陽國誌,名弘,成都人,誌載其事甚詳。又三國誌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論嚴君平、李弘立祠事,即其人也。又下文“不屈其意”,華陽國誌引“意”作“誌”。
或問“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孝至。)案:文選曹子建求自試表李注引此文,“泰”作“太”,“乎”作“也”。此係故本。“也”與“邪”同,後人不達其義,改“也”為“乎”。文選注引李注有“天下太和”四字,今挩。
附錄二劉師培法言補釋仲尼駕說者也,不在茲儒乎?(學行篇。)李注雲:“駕,傳也。”案:駕說猶淮南子所謂騰詞。淮南繆稱訓雲:“子產騰辭。”高注雲:“騰,傳也。”而說文亦說騰為傳。騰、駕二字義同。
羿、逢蒙分其弓。(同上。)俞氏樾曰:“分讀為焚。”案:俞說非。說文訓分為別,引伸之則為離析之義。莊子漁父篇:“遠哉!其分於道也。”司馬彪注雲:“分,離也。”素問五常政大篇雲:“分潰癰腫。”王砅注雲:“分,裂也。”則羿、逢蒙分其弓猶言裂其弓耳,不必改“分”為“焚”也。
有教立道,無心仲尼;有學術業,無心顏淵。或曰:“立道,仲尼不可為思矣。術業,顏淵不可為力矣。”曰:“未之思也,孰禦焉?”(同上。)音義雲:“天複本‘無心’並作‘無止’。”俞氏樾從之,謂:“立道不止,則為仲尼;述業不止,則為顏淵也。”(俞讀“術”為“述”,是也。)案:“無心”當作“無止”,是也。而俞氏所解則非。無止仲尼,猶言有教立道者不獨仲尼也;無止顏淵,猶言有學術業者不獨顏淵也。“無止”與“豈惟”同,故或人以為難,謂“立道仲尼,不可為思;術業顏淵,不可為力。”其意無非謂聖賢不可躋及耳。揚子答之,則“學未之思也,孰禦焉”,“孰禦”上疑脫一“思”字,言果其能思,雖欲為仲尼,無禦之者。所以申明上文“無止仲尼”之語,言欲為仲尼,隻在能為。非仲尼之後無仲尼也。
或曰:“賦可以諷乎?”曰:“諷乎?諷則已,不已,吾恐不免於勸也。”(吾子篇。)案:“勸”字不可解,當讀為“倦”。古“卷”字作“倦”,(漢書嚴助傳:“士卒罷倦。”即罷倦也。)卷、雚古通。莊子天運篇雲:“淫樂而勸。”“勸”即“倦”字。此文亦然。禮記樂記雲:“吾端冕而聽古樂,則惟恐臥;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即此文“倦”字之確解。蓋揚子之意以為賦詞僅可施於諷誦,舍諷誦而外,則令人觀之思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