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緒論(2 / 3)

二、醫藥商品的特殊性

1.藥品質量的特殊性

藥品與其他商品不同,其質量必須百分之百地可靠,從生產到流通都必須有嚴格的質量檢測手段,必須依據一定的標準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檢測和認定,不合格的藥品一律不得流通。藥品質量不同於其他商品的特殊性還在於即使是合格品也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2.藥品管理方式的特殊性

藥品的消費方式是被動消費,消費者在藥品的種類與質量方麵很少有選擇的餘地,對藥品質量的信任完全寄托於政府,寄托於藥品生產、經營及使用單位。因此,政府必須對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實行管理,如在流通領域實行“藥品專營”。其基本目的是杜絕不合格藥品進入流通領域,保證消費者的用藥安全。

3.藥品使用範圍的特殊性

一般商品在使用方麵有一定的隨意性,同類商品之間可以任意替代。對於藥品的使用,應對症下藥。而且,即使有對症的藥品,在大部分情況下也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有時甚至要在醫護人員的監護下方能使用,否則藥品就不能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4.藥品的二重性

藥品在具有防治作用的同時也具有不良反應。如果使用得當,就可以防病、治病,保障人體健康;但如果使用不當或管理不善,就會危害人體健康。

5.藥品的時限性

藥品的時限性有兩層含義:一是指藥品的社會需要往往帶有突發性。所以藥品生產經營部門要有超前性、預測性及適當的儲備,特別是當有重大疫情、災情發生時,要能夠做到保證數量、及時搶運。二是指藥品都有規定的有效期,過期的藥品,隻能報廢銷毀。

6.藥品經營的特殊性

由於藥品具有“專屬性”,而且講究“對症下藥”,價格刺激和經濟形勢的變化對藥品需求的影響甚微,一般不能用價格來調節其需求。再加上藥品具有“時限性”,所以,在藥品的經營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這就要求藥品經營者要正確地掌握市場對藥品的需求情況,以便掌握經營的主動權。

第三節 醫藥商品的分類

一、以劑型為基礎的綜合分類

1.片劑

片劑係指藥物與適宜的輔料混勻壓製而成的圓片狀或異形片狀的固體製劑。片劑以口服普通片為主,另有含片、舌下片、口腔貼片、咀嚼片、分散片、可溶片、泡騰片、陰道片、陰道泡騰片、緩釋片、控釋片與腸溶片等。

2.注射劑

該類藥品療效迅速、劑量準確,適用於製備一些不宜口服的藥物。注射劑可分為注射液、注射用無菌粉末與注射用濃溶液。

(1)注射液指藥物製成的供注射入體內用的無菌溶液型注射液、乳狀液型注射液或混懸型注射液。可用於肌內注射、靜脈注射、靜脈滴注等。其中供靜脈滴注用的大體積注射液也稱靜脈輸液。

(2)注射用無菌粉末指藥物製成的供臨用前用適宜的無菌溶液配製成澄清溶液或均勻混懸液的無菌粉末或無菌塊狀物。可用適宜的注射用溶劑配製後注射,也可用靜脈輸液配製後靜脈滴注。一些遇熱或在水溶液中穩定性較差的藥物適用於製備無菌粉末。

(3)注射用濃溶液指藥物製成的供臨用前稀釋、供靜脈滴注用的無菌濃溶液。

3.丸劑

丸劑係指藥物與適宜的輔料以適當方法製成的球狀或類球狀的固體製劑。丸劑包括滴丸、糖丸、小丸等。

4.膜劑

膜劑係指藥物與適宜的成膜材料經加工製成的膜狀製劑,供口服或黏膜用。

5.膠囊劑

膠囊劑係指藥物或加有輔料充填於空心膠囊或密封於軟質囊材中的固體製劑。膠囊劑分為硬膠囊、軟膠囊(膠丸)、緩釋膠囊、控釋膠囊和腸溶膠囊。

6.眼用製劑

眼用製劑係指直接用於眼部發揮治療作用的製劑。眼用製劑可分為眼用液體製劑(滴眼劑、洗眼劑、眼內注射溶液)、眼用半固體製劑(眼膏劑、眼用乳膏劑、眼用凝膠劑)、眼用固體製劑(眼膜劑、眼丸劑、眼內插入劑)等。

7.軟膏劑、乳膏劑、糊劑

軟膏劑係指藥物與油脂性或水溶性基質混合製成的均勻的半固體外用製劑。

乳膏劑係指藥物溶解或分散於乳液型基質中形成的均勻的半固體外用製劑。

糊劑係指大量的固體粉末(一般25%以上)均勻地分散在適宜的基質中所組成的半固體外用製劑。

8.栓劑

栓劑係指藥物和適宜基質製成供腔道給藥的固體製劑。栓劑因施用腔道的不同,分為直腸栓、陰道栓和尿道栓。

9.氣霧劑、粉霧劑、噴霧劑

氣霧劑、粉霧劑和噴霧劑係指藥物以特殊裝置給藥,經呼吸道深部、腔道、黏膜或皮膚等發揮全身或局部作用的製劑。該類製劑的用藥途徑分為吸入、非吸入和外用。

10.顆粒劑

顆粒劑係指藥物與適宜的輔料製成具有一定粒度的幹燥顆粒狀製劑。顆粒製劑分為可溶顆粒、混懸顆粒、泡騰顆粒、腸溶顆粒、緩釋顆粒等。

11.口服溶液劑、口服混懸劑、口服乳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