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叫你不碰?你都合法了幹嗎不碰?來,你碰呀。”她撈起襯衣,露出白生生的腹部。
“我怕弄髒我的手。”
“你自己不願意碰,那就不要怪我。”
“這到底是為什麼?你又不愛我,又不放我。”
“你到婦聯去問問,到聯合國去問問,哪有不愛你會舍不得跟你離婚的?”
張鬧像說繞口令,繞得我的頭都痛了。我來到古巴服裝廠的門衛值班室,找趙萬年分析張鬧不願意離婚的真正原因。趙萬年抽了我兩包香煙之後,說:“這比哥德巴赫猜想還難,你還是去找陳景潤吧。”看來我得行動了,不能太清高了,該委屈一下自己了。7月15號晚,我先在外麵喝了一頓小酒,然後帶著滿身的煙味和酒氣來到張鬧的宿舍,脫掉臭鞋子,蹺起二郎腿,拍著沙發的扶手說:“從今晚起,我就睡在家裏了。”
張鬧脫光衣服,鑽進被窩:“來吧,隻要你進來一次,保證你不會再跟我提離婚。”發現我把臉扭開了,她故意伸出一條腿,大紅的被子上頓時多了一道白光。看看這道白色沒生效,她便不停地掀被子,嫩白的曲線一會露出來,一會兒又遮住,好像麵皮裏包著肉餡。我這個合法的丈夫,眼巴巴地看著,幾乎就要鑽進去了,但是,我一咬牙,熄了電燈,蹦跳的心才像病老虎那樣慢慢地蹲下。我為什麼還要清高呢?因為我不想戴綠帽子,不想跟一個放蕩的女人過一生,那會多累,會被多少人戳脊梁骨。而且趙山河也說了,我們曾家祖宗十八代從來沒娶過作風不正派的女人,她還告訴我隻要兩年內夫妻之間沒性關係,法院就可以判離婚,不管另一方點不點頭。我都熬了一年多時間,再差四個月就是結婚兩周年紀念日了,幹嗎還去幹那種後悔的事?
但是,我並不放棄對張鬧的折磨。那天晚上,我睡在地板上,抽了一包香煙,彈了不少煙灰,還故意往地板上吐痰,這麼強大的火力,即使張鬧再愛我估計也支撐不了多久。想不到張鬧是個好脾氣,早上一起床,就給我煮了一碗麵條,然後拿起拖把拖地板,她隻用了十幾分鍾的時間,屋子裏又恢複了原來模樣。我把髒衣服扔到地板上,她洗幹淨了,整齊地疊放在櫃子裏。我把啤酒瓶橫七豎八地擺著,她三下兩下就裝進紙箱。我說:“我再也不想睡地鋪了。”她把鑰匙交給我:“你睡床上吧,我要出半個月的差。”
我故意不洗澡,穿著工裝睡在她的床上。由於床鋪太香,我到半夜都合不攏眼睛,翻開枕頭,發現下麵壓著一條碎花裙子,就把它捂到下身開始搓了起來。我連她的裙子都弄髒了,不相信她不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