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醫學科研道德的基本內容(2 / 3)

(三)開展科研協作的強大凝聚力

當代醫學的整體性和滲透性越來越強,既有高度綜合又有高度分化。醫學科研是一項集體創造的活動,許多重大課題的研究需要跨係統、跨學科的多學科和多專業的通力協作配合,需要集體的智慧和力量。個人閉門造車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醫學科研道德是醫學研究團隊形成與協作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如果沒有倫理準則去調節各種關係,去規範各方麵的行為,科研活動就難以進行。醫學科研工作者隻有遵循集體主義原則,擺正個人在醫學科研中的位置,謙虛謹慎、互相尊重、互相合作,才能產生強大的凝聚力。我國20世紀60年代人工合成胰島素是幾十個單位大協作的成果;人類基因組計劃美、法、德、日、中的合作就是建立在這樣的倫理思想基礎上才得以順利實現,人類才能在世紀之交破譯生命密碼這部巨大的“天書”。

(四)培養和提高科研能力的重要條件

醫學科研工作者科研能力的培養和提高是多方麵的,而良好的科研道德,本身就是提高和擴充科研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進一步提高科研能力的有力保障。科學與道德密不可分、互相影響並相互促進。崇高的道德追求是醫學科研的思想靈魂和發展動力,隻有在高尚道德的推動下,醫學科研工作者的個人學識和聰明才智才能充分發揮作用,醫學科學才能沿著健康的道路發展。因此,每個醫學科研人員既要有真才實學,又要有高尚的道德,兩者缺一不可。

四、醫學科研倫理決策的基本原則及要求

任何科學研究都要遵循有利於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社會發展的倫理原則及要求,在醫學科研設計、實施和信息交流及成果分享的各環節,均需要科研人員遵循醫學研究的基本倫理原則和行為規範。

(一)醫學研究的基本倫理原則

1.有利於醫學和社會發展

涉及研究人的臨床試驗是生物醫學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一方麵,社會有義務對處於疾病狀態的人們提供無害而有效的治療,而開發無害有效的醫療,就要進行臨床試驗。因此,從社會利益角度涉及人的研究是必須的,不做,就會使那些無效甚至有害的療法、藥物盛行。另一方麵,醫學研究要符合有利於醫學和社會發展的目的。醫學的進步以研究為基礎,研究最終必須部分地依賴於人類受試者實驗。生物醫學研究,特別是人體試驗,必須是為了進一步探求疾病的病因和機製;必須是為了提高診治水平和改進與發展診療技術;必須使人類更有效地戰勝疾病;必須是為了更好地促進醫學的發展、促進社會的和諧;必須有利於人類生存環境的改善。

因此,醫學在涉及人的研究問題上,需要在權衡兩個價值的基礎上正確地決策:一是醫學進步為社會及其全體成員帶來的益處是什麼;二是能否對有可能參加人體研究的個人的各項權益進行切實有效地保護。

2.科學性

科學研究首要的是科學性,科學性體現在設計、操作、過程和結果等不同方麵。在醫學科學研究開始之前,首先就要提交關於課題研究的具體設計或項目申報書,設計必須符合公認的科學原則,必須以科學文獻提供的全部知識、充分的實驗室工作和動物實驗為基礎,充分考慮到研究項目設計是否符合客觀規律,是否具有可行性、合理性、重要性、隨機性、重複性、可信性。醫學科研試驗的整個過程,自始至終都要有嚴密的設計和計劃,相應的具體實施準則,尋找比較安全的、合理的途徑和方法。嚴格控製可能出現的對受試者(人或實驗動物)的意外損傷,盡可能把傷害控製於最低限度以內,並且可給參試者以一定的補償。製定出具有科學性的研究設計後,還必須提交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經過倫理審查委員會的嚴格審查後,方可進行試驗。從而才能保證醫學研究在科學上和倫理學上都達到高標準。

3.維護生命體尊嚴和受試者利益

倫理學的不傷害和有利原則不僅要求不傷害人,而且要求所采取的行動不但能夠預防傷害、消除傷害,而且要對病人或受試者確實有利,在充分尊重的前提下切實保護合法利益。這就要求研究者避免利益衝突,權衡利弊,進行必要的代價與受益分析,維護受試者或病人和實驗動物的生命尊嚴及相關利益。

(1)人類和很多高等生命體均有個體和族群生命的尊嚴意識,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實驗動物的生命尊嚴就是尊重人類自身的尊嚴。醫學研究的目的是“人”的健康福祉,醫學研究在人體實驗之前,必須經過動物試驗進行一係列的探索。

雖然醫學研究中的動物實驗是生物醫學研究的基礎和條件,但20世紀中葉以來的全球動物保護運動提出了許多看法和要求。同為地球生物的一員,動物也有生存的權利,也有其存在的價值。盡管人類更為“高級”,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有權利隨意傷害動物,否則,我們豈不是也有權利傷害那些“智障”的人類?文明人類與野蠻人類的主要區別之一就在於我們能夠認識到生命的尊嚴和地球生命鏈的價值,不管是他人的生命,還是其他生物的生命!動物權利保護運動給醫學科研道德帶來了新的倫理境界,那就是盡管用動物做實驗“無罪”,我們也應當盡可能地尊重動物的生命尊嚴和盡可能減小實驗過程中的不必要損害。

(2)在處理經濟效益和健康效益兩者的關係上,永遠應將健康效益置於優先地位,科學的利益不能超越受試者或病人的福利。20世紀中葉以來,學術研究與工業生產兩大領域的傳統藩籬已被打破,工業、公司與科學、醫學研究單位相互支持已成為事實。一項研究可以有促進病人恢複、增進健康、延長壽命、改善生活質量的效益,也可以給醫學研究者、醫院、醫藥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由於公司以謀利為目的,它們與醫學院校、醫學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公益性目的不一致,合作必然產生利益衝突。雖然有相當一部分科學家或醫務人員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始終將追求真理和把保證研究的客觀性、科學性,保護病人的權利和利益放在第一位,但也有一部分科學家和醫務人員為了自身的利益而與病人或受試者的利益產生衝突。這不僅危害病人或受試者,給他們帶來不必要的不適、超量的風險,同時也危害醫學研究者與受試者的信托關係,使病人或受試者感到受騙上當,從而破壞了“醫乃仁術”的名聲,對受試者和實驗動物、研究機構和研究者、醫學進步和社會發展等均會造成危害。因此,維護科研對象作為生命個體或群體的權益,是醫學科研的基本倫理原則之一。

5.維護受試者利益與患者知情同意權原則

知情同意是指行為能力人在得到必要和足夠的信息並充分理解之後,經過慎重考慮和風險分析,自主作出的參加醫學試驗研究的決定。知情同意涉及對個人尊嚴、自主性、自由選擇權和社會角色的尊重與保護。

知情同意過程包含三個基本環節。首先,是信息的全麵告知,使受試者真正知道該項研究的目的和可能的風險。其次,是對信息的全麵理解,《紐倫堡法典》要求同意的“法律能力”和“充分理解”以達到“明智”地作出決定。再次,自願決策,是指一個人作出決定時不受其他人不正當的影響或強迫,特別要強調對弱勢群體作出自由選擇的支持。最後,研究人員與受試者共同簽署一份書麵知情同意書(表),以禁止在獲得同意過程中使用任何形式的強迫、欺騙、威脅利誘、弄虛作假。

5.保密原則

保密就是保守受試者或病人的秘密,這是對其自主權利的尊重。隱私權是自主權的一部分。針對個人或群體的醫學研究均要涉及信息的收集和儲存,這些信息一旦泄露給第三方,就可能給受試者或病人帶來傷害和痛苦。因此,受試者或病人有權要求研究人員和醫務人員對相關信息嚴格保密,隻能允許必須得到或有法律權利得到這些信息的相關人員。

國際醫學科學組織理事會(CIOMS)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在《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的國際倫理準則》中明確指出:研究者必須建立對受試者的研究數據保密的可靠保護措施;受試者應被告知研究者維護保密性的能力受到法律或其他方麵的限製,以及違反保密可能造成的後果;研究者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預防保障措施,防止研究資料的不恰當泄露,以切實保護受試者或病人的隱私權。

(二)醫學科研的基本倫理要求

醫學科研具有難度大、環節多、責任重、時間長,人際關係複雜等特點,根據這些特點,對科研工作者就有著更高的道德要求。醫學科研項目、研究方案既要符合科學性原則,更要符合倫理原則,既要有嚴密的科學論證,又要經過嚴格的倫理審定。科研工作者必須熟悉醫學研究的有關倫理和法律規範,按照相關規定製訂研究計劃和方案。

1.獻身醫學,動機純正

馬克思說過:“科學絕不是一種自私自利的享受。有幸能夠致力於科學研究的人,首先應拿自己的知識為人類服務。”醫學科研的目的是為了推進醫學發展,造福人類,背離了這一目標的研究都是不道德的,決不允許。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是為人民群眾服務的,醫學科研同樣需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