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審訊技巧(三):提取信息,辨別真偽(2)(1 / 3)

直接進入“下一個問題”。不要問“你結婚了嗎?”而應問“你的妻子叫什麼?”此處要用到一些常識判斷。假如你在喬治亞州碰到某人穿著破舊的牛仔靴子,那麼你問他“騎了多長時間的馬?”就很有意義。但在曼哈頓的會議室碰到某人穿著油光鋥亮的皮鞋時,就不該這麼問了。有一些問題僅僅是為了反擊或迷惑對方。如果想達到這樣的目的,可以參考以下指導原則。

(1)暗含判斷的引導性問題。所包含的暗示判斷越多,便越能激怒人,例如,“有人說你一年多來逍遙法外,是真的嗎?”

(2)打破幻想的問題。這類問題能夠快速置對方於情緒化境地。例如 “你指望我相信你所有的廢話嗎?”或“你以為我會讓你一直沉默下去很長時間嗎?”

(3)聽起來讓人覺得你很傻或很粗心的問題。如果想消除別人的戒心,不妨一試。

模糊的問題隻能使你得到模糊的答案。如果你想得到明確的信息,那麼這類問題就沒什麼價值。不過,如果你的目的是想隱瞞某些事實,這一招就非常管用了。

第三節 撇開邏輯障礙,審訊手到擒來

當審問者試圖用邏輯分析來說服對方認可自己所說的話時,審問者會首先考慮對方的思維和感受。當然如果對方是個毫無邏輯感的家夥,審問者就可以輕鬆跳過這一關了。任何有傷對方是非觀的事情又是另一回事了,因為此人有可能是良心至上者。此時,邁爾斯·布裏格斯的人格類型理論就非常有用,可以幫助確定對方是怎樣來作出決策的,以及基本的人生態度。

假定審問者的邏輯推理環環相扣、非常嚴謹,而隻有一個小小的漏洞,那麼就在審問者要提到有毛病的那部分時,會先想方設法讓對方突然感覺壓力加大,開始焦慮,以此打亂他的正常邏輯思維。

審問中,審問者通常通過出其不意地提高音量或怒斥來達到這一目的。審問者會先了解對方的弱點,並亮出來令對方感到不爽,接著再把我的錯誤邏輯也說出來以減輕對方的不快感。

在高壓情況下,人們的邁爾斯·布裏格斯特征表現得最弱。因此審問者可以製造高壓,然後用和他平時風格相似的詞彙來刺激他,讓他想起自己素日是怎樣思維的。例如,對方是一個體驗——判斷型的人,要在高壓下按時做完某件事。由於壓力太大,於是他想靠直覺來解決問題。這時,審問者可以說:“為了得到可靠的結論,我們應考慮所有的因素,才能做對。”這種方法是他一貫推崇的,所以他會同意你。照此類推一直引導他逐漸靠近你的目的,他甚至會同意他在常理下堅決反對的東西。

第四節 提問,還是提問

人們對所詢問的問題的回應可能會提供信息,也可能會提供線索。線索方麵的信息可以滿足重點需求(優先考慮的事)、信息需求,也可能會引導人進入死胡同。沿著線索順藤摸瓜,我們可以看看有沒有比初始問題更重要的發現。如果沒有更重要的發現,我們可以做一下記錄,然後返回初始問題。如果有更重大的發現,則進一步追蹤。有的時候,可以發現很多線索和信息。如果發掘完所有重點需求和信息需求,則可以終止提問。如果沒有把對方所知道的都問出來,那麼可以再從頭開始。

利用提問來識破撒謊者的步驟大概可以歸納如下。

(1)提一些和撒謊者剛提供的信息自相矛盾的問題。一個注重時間的人,如果他不能解釋半小時內的事情,就很容易拆穿他的謊言。即使審問者沒有立即發現這些,但他自己心裏有數,會通過身體語言透露出來。這並不是說,要審問者以與對方截然相反的方式來應對——比如沒必要將一個關注事件的人引入到有關時間的話題上來——而是要去揣摸對方的風格並“深臨其境”進行更深入的細節探究。

(2)切入對方獲取信息的途徑。視覺型的人不會像聽覺型的人那樣能清晰記住談話的內容。聽覺型的人也不會像視覺型的人那樣能描述清楚別人穿的什麼服裝或牆上有什麼繪畫。感知型的人則會對他們親自做的事情有最深刻的印象,而記不清事情發生的時間。了解對方獲取信息所依靠的主要途徑是很重要的,這可以讓你們很自然地開始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