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書雲:戰爭中,“攻心為上”。當年劉邦的“四麵楚歌”,唱得項羽軍心動搖,一敗塗地。審訊中審問者與犯罪嫌疑人兩軍對壘。將兵法中的“攻心”術適用於此,屢試不爽。本章將為您介紹審訊中的“攻心”策略和戰術。
第一節 審訊人員要善於攻心
獲取口供的方法多種多樣,概括起來不外四種:一是通過審訊,偵查人員從心理上征服對方,使對方心悅誠服,主動、自覺地交待犯罪事實;二是運用證據,使犯罪嫌疑人在事實麵前不得不作出交待;三是許以承諾,誘其招供;四是“武力壓迫”,使犯罪嫌疑人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被迫作出供述。
這四種方法都能達到獲取口供的目的,但其實際效果卻大有不同:先說第二種方法。犯罪嫌疑人在證據和事實的作用下,確實能開口交待,但這時犯罪嫌疑人心裏是不情願的,交待之後,往往會想方設法找理由狡辯,而且,由於證據底細已經暴露,犯罪嫌疑人狡辯起來會更加得心應手、頭頭是道。這不是最好的方法。第三種方法,如果承諾兌現猶可(如交待了就取保候審等),萬一不能兌現承諾,後果不堪設想:犯罪嫌疑 人會立即醒悟,認為受騙上當,立刻翻供不必說,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甚至整個司法機關的信任感更會蕩然無存,繼而對立、敵視,今後再想其交待,這是很蹩腳的方法。第四種方法,犯罪嫌疑人隻是迫於武力作出交待,他與偵查人員是完全對立的,口服心不服,其口供是絕對不穩固的,而且不能保證其內容 的真實性,一有機會,犯罪嫌疑人就會全盤翻供,所謂口供也就付諸東流了。這是一種再糟糕不過的方法。同時,第三、第四種方法是法律所禁止的,用這兩種方法獲取口供,不但不能達到偵查的最終目的,搞不好偵查人員會授人以柄,落得後患無窮。
一般認為“攻心術”為上策,原因如下:
(1)由於犯罪嫌疑人心理被征服,他會十分自覺地交待問題,而且會毫無保留,不存在狡辯,他的供述,將極大地方便案件偵查工作的快速進行;
(2)由於犯罪嫌疑人是自願交待的,真誠悔罪的,他甚至 會交待出我們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使案件得以擴大;
(3)由於犯罪嫌疑人在毫無引導、幹擾、逼迫的情況下作出交待,其供述的真實程度是最高的;
(4)由於犯罪 嫌疑人的心理完全被征服,他將在各方麵俯首貼耳地配合我們工作,或積極退贓、或檢舉揭發,總之,可以完全為我所用;
(5)在攻心術下犯罪嫌疑人的交待,幾乎沒有翻供的。
第二節 營造氛圍,施以高壓
正如一群小孩,其中的頭領“征服“其他小孩,靠的就是自身的”強大“或身高力健,或計謀多端,或挾有其他小孩的切身利益。
1.營造一種大兵壓境的氣氛
犯罪嫌疑人無論如何奸滑和成熟,都是作賊心虛的。第一次見麵審訊,我們就要先發製人,給他一個東窗事發、法網難逃的感受。這時,必須十分注意自身的形象和語言藝術。首先,審訊場所要與外界隔絕,幹淨整潔,審訊席比被審席略高,其次,麵對犯罪嫌疑 人,我們要著裝整潔,神情嚴肅,目光炯炯,動作利落。再次,兩名或兩名以上審訊人員要確定一名主審,以主審為核心,一切行動聽主審指揮,表現出主審的權威。第三,審訊時,所有人員都專注於審訊,不要談其他無關話題,更不應嬉笑。第四,在審訊語言方麵,要注意表現出我方絕對的信心。例如,可以這樣表達××,根據我們長時間的調查,你有貪汙受賄的犯罪行為,請你如實將問題講清楚……意思很明確:你有問題,你必須講清楚。如果用另一種說我們找你來,是要向你了解你有沒有貪汙受賄的情況。如果你有,就把它講清楚,聽了這樣的話,犯罪嫌疑人百分之一百不會給你交待問題。
2.向犯罪嫌疑人介紹辦案成績,令其知道審訊部門的厲害
這是樹立強大形象的重要方麵。可以分宏觀方麵和微觀方麵來講。宏觀方麵,可以講黨和國家反腐 敗的堅定決心,講最近發生的大要案,如胡長清、成克傑等等,如何堅決查處,如何成功偵查等等,讓犯罪嫌疑人感覺到:這麼大的官都處理了,自己恐怕也跑不了。微觀方麵,可以講我們如何專業,講我們辦過的有影響和有特殊意義的(如從重處理和從輕處理甚至免予處理的)案例,最好講犯罪嫌疑人知道的案例或者其熟悉的人(包括同單位的人)的案例。在這方麵,又可以分二種情形講,一是講我們偵查疑難案件的經過,表現出我們善於辦案,十分難查的案,我們都能查出來;二 是講從輕從重的典型,引導犯罪嫌疑人學從輕的典型。在介紹辦案成績的時候,也要十分注意方式,要娓娓道來,不要誇誇其談:要言之有據,不要憑空捏造(最好能給他看有關的法律條文、法律文書或其他書麵材料以印證我們的講法,例如坦白從輕的案例,可以拿判決書給他看);要合其身份,不要對牛彈琴(如對當出納員的貪汙犯罪嫌疑人講一個社會人員行賄的案例,恐怕難奏效,如果對其講另一個單位的出納員貪汙了多少錢,坦白交待從輕處理了,效果就大不一樣了)。以上幾點尤其要注意的是言之有據,千萬不能給犯罪嫌疑人以“吹牛”或欺騙他的印象,否則犯罪嫌疑人會不相信我們,使得整個攻心計劃甚至因此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