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韶華之前,我以為閨秀這種生物已經在地球上絕跡,韶華的行事做派,卻讓我認識到了什麼叫作真正的閨秀。盡管她出身寒門,卻一身的閨秀氣質,和書中的名門小姐相比,少了幾分清貴之氣,卻多了幾分楚楚可憐。
倘若生於古代一個官宦人家,韶華自然能以詩畫自娛,悠遊終生,可惜她不幸降生於這個時代,且家境貧寒,為完成學業,除了要申請助學貸款外,還得勻出寶貴的讀書時間來兼職:做家教、兼課、校對圖書,甚至發傳單等等。這些兼職填滿了她的業餘時間。
韶華一天的時間表排得緊緊的,當我們還在睡夢中時,她已經輕手輕腳地起床,趕到圖書館去自習,雙休日同學們大都相約出遊,她則乘公交車往返於幾個地方做家教。
忙成這樣,也不見她抱怨什麼,依然是氣定神閑地微笑著,如無重要事情,每天下午六點鍾必會去爬嶽麓山,上下不過四十分鍾搞定,且氣不喘心不跳,堅持下來,練就了一個好的身體。
我們常常笑她:“年紀輕輕,早學了道家的養生之道,從未見你感冒咳嗽過,難保哪天便會肉身飛升。”韶華仍是淡淡微笑著說:“我沒有時間生病,也病不起。”
韶華有個男朋友,複姓歐陽,也是讀古代文學的,麵容清秀,氣質不俗,據說和韶華從大學就開始戀愛,算得上是一對璧人了。
歐陽是獨生子,父親在地方上混了個一官半職,算是個官二代。他剛和韶華在一起時,家裏人尤其是他母親十分反對,理由是韶華家境太差,門不當戶不對的,所以一直叫親朋好友幫兒子介紹“好人家”的女朋友。歐陽對母親的做法很反感,對韶華反而更認真了,這點讓她很感動。
一開始,我們對歐陽的印象都挺好的。他雖然是個公子哥兒,對女朋友卻挺體貼的,經常在樓下等韶華,大清早地就來給她送早餐。姐妹們都笑稱他是當代寶玉。
歐陽本身也算是個才子,和韶華稱得上“誌趣相投”。他們常常相約一起去愛晚亭共讀,到了秋季,愛晚亭的楓葉紅了,他們一人捧一本書,依偎在一起靜讀的畫麵被一個攝影愛好者拍下了,畫麵之美讓人想起寶黛共讀《西廂記》那一幕。
韶華喜歡戲曲,偶爾在宿舍唱個小曲兒,歐陽如果在的話,會給她吹笛伴奏。歐陽的笛子吹得很好,月光好的夜晚,清亮的笛聲伴著韶華的歌聲傳得很遠很遠。
可是研二那年,素來健康的韶華卻險有性命之虞。
那天我正在自習,突然接到韶華的電話,說讓我去一趟醫院。到了醫院,韶華尚強撐著對我笑,醫生已冷冷地說出“宮外孕”三個字。
“叫歐陽來啊。”我驚出了一身冷汗。
“叫了,他不來。”韶華搖頭,眼中已隱隱有淚光閃現。
我拿出手機來就想撥歐陽的電話。韶華伸手按住,不斷搖頭,潸然淚下。
我一邊詛咒著她那個殺千刀的男朋友,一邊費盡全力說服醫生讓我代表家屬簽字,韶華終於被推進了手術室。
在煎熬地等待了一個多小時後,我見她又被推了出來,麵色慘白如紙,外表盡管完好,一顆心應早已千瘡百孔。
握住我的手,她隻催我去上課,卻絕口不提那個人的名字。
從那以後,韶華的身體便虛弱了很多,買回很多草藥一副副煎,宿舍終日彌漫著一股中藥的苦澀。
那個臨陣退縮的懦夫,之後又來求她,還演出了當眾下跪的鬧劇。他甚至每天清早跑來給韶華送早餐,附帶著給宿舍姐妹每人一份兒。
令我們心疼的是,韶華居然答應重歸於好。
其實在她最脆弱的時候,她已向我們哭訴過那個男人的斑斑劣跡。他從不出外打工分擔她的經濟負擔,脾氣暴躁,發起火來甚至還動手打過她。可見高學曆的人不乏素質低下、性格變態者。當時大家都旗幟鮮明地反對他們複合,一見韶華的舉動,無不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