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吳郡,楚漢之際建,屢有興廢。唐武德四年(621)改名蘇州,天寶元年(742)複為吳郡,乾元七年(758)仍為蘇州。詩人於寶曆元年(825)三月,朝廷下詔,除蘇州刺史。五月五日到達蘇州上任,投入繁忙的公務。過了兩個月,才在郡齋利用假日,舉行餉賓客和幕寮的“旬宴”。白居易心情很好,即席寫了《郡齋旬假命宴呈座客示郡寮》詩,全詩32句,結6句雲:
無輕一日醉,用犒九日勤。
微彼九日勤,何以治吾民?
微此一日醉,何以樂吾身?
居易很喜歡此首詩,決意將這首詩同韋應物的《君齋雨中與諸文士燕集》詩一並刻石紀念。同時,又寫了《吳郡詩石記》,以記其事,正如記中所雲“傳貽將來……償其初心焉”。
貞元初,韋應物為蘇州牧,房孺複為杭州牧,皆豪人也。韋嗜詩,房嗜酒,每與賓友一醉一詠,其風流雅韻,多播於吳中,或目韋、房為詩酒仙。時予始年十四五、旅二郡,以幼賤不得與遊宴。尤覺其才調高而郡守尊。以當時心言,異日蘇、杭,苟獲一郡,足矣。
及今自中書舍人,間領二州。去年脫杭印,今年佩蘇印;既醉於彼,又吟於此,酣歌狂什,亦往往在人口中。則蘇、杭之風景,韋、房之詩酒,兼有之矣;豈始願及此哉?然二郡之物狀人情,與曩時不異,前後相去三十七年,江山是而齒發非,又可嗟矣!韋在此州,歌詩甚多,有《郡宴》詩雲:“兵衛森畫戟,燕寢凝清香。”最為警策。今刻此篇於石,傳貽將來。因以予《旬宴》一章,亦附於後。雖雅俗不類,各詠一時之誌;偶書石背,且償其初心焉。寶曆元年,七月二十日,蘇州刺史白居易題。
此文可分兩部分。
“貞元初”至“苟獲一郡,足矣”,寫自己早就企慕韋應物、房孺複牧蘇州、杭州。隻因當時年幼,不得與遊宴,心想,有一天,蘇杭二州,能得到一郡郡守,就心滿意足了!
“貞元”,唐德宗年號(785~804)。韋應物(737~789?)京兆長安人。少年時做過唐玄宗的侍衛。中進士後,曾任江州、蘇州諸補刺史。詩多寫自然景物與隱遁生活。房孺複(756~797),河南人。宰相房子。幼頗能文,狂縱不法。累拜杭州刺史,終容州刺史。“牧”,州牧之省稱。為一州之長。唐雍、洛二州置牧,以親王領其名,餘州皆置刺史。文中以慣例,稱刺史曰牧。“豪人”,豪放之人。“嗜(shì)”,愛好;貪。“風流雅韻”,言其英俊瀟灑、灑脫放逸,風雅韻致、超凡脫俗。所謂“衣冠重文物,詩酒足風流”也。“播”,名播、名揚。“吳中”,泛指太湖流域一帶。“目”,目之……為,視之……為。“始”,方,才。“旅”,遊;旅居。“幼賤”,年幼身份低下。“不得”,不能。“與”,與之。“遊宴”,交流宴飲。“才調(diào)”,才氣;文才。“尊”,尊貴。“以當時心言”,拿那時的想法說。“異日”,來日;以後。“苟”,假如;如果。“足”,滿足,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