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淺論梁啟超晚年的孔子研究(2 / 3)

其二,“仁”。梁啟超認為,孔子學說最主要者為“仁”,“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孔子“言道言政,皆植本於‘仁’。”“仁之一字,孔子以前,無人道及”,“以仁為人生觀的中心,這是孔子最大發明,孔子所以偉大,亦全在此。”這裏,梁啟超肯定“仁”在孔子思想中處於核心地位的觀點,得到了當代大多數學者的認同。但對於什麼是孔子所講的“仁”?梁啟超的解釋很有特色,他認為,“‘仁’是人和人交往過程中顯現出現的一種人格”,這種人格,“智的方麵所表現者為同類意識,情的方麵所表現者為同情心。”《論語》中許多“仁”字都是這種人格的抽象名詞,其中所說的“仁”的種種內容也隻是完成這種人格必要的條件。那麼,這種人格完美的形象到底是什麼樣子呢?梁啟超認為它就是孔子所說的“君子”,也就是“仁人”,就是那些能“曲盡人與人相互之道”的人。與此相反,那些不能“曲盡人與人相互之道”、“同類意識麻木”的人,即“不仁人”,也就是“小人”。他們是與“君子”相對的人格形象。“孔子說的‘仁’隻是教人怎樣做人,隻是教人能盡其性”“孔子之教,是要人踐履這人格的標準”。梁啟超還認為,後人把後代儒生所說的“片麵的倫理學說”意義上的“三綱五倫”歸罪於孔子是不符合社會實際的。實際上,“五倫說是孔子所有,三綱說是孔子所無”,孔子講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間的關係,都是從“仁者人也”、“人者人也”推闡而來的,貫穿的是“仁”的思想,即“完全平等的人格主義”精神,強調的是做人的道德規範,而不是片麵的倫理學說;梁啟超的這個說法,揭露了“仁”與後儒提出的“三綱五常”的不同,在當時確有所指,但從學術上看,從孔子思想的實際出發,不能說其沒有一點道理。

其三,“禮”與“樂”。“禮”、“樂”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梁啟超認為,“禮”、“樂”是孔子授徒的普遍學問,是孔子提倡的涵養人格的利器。對於“禮”,梁啟超指出,“禮”起源甚古,其含義也是不斷變化的,“最古的‘禮’,不過是宗教上的一種儀式”,後來,“漸漸把宗教以外的一切社會習慣都包含在禮的範圍內”,“‘禮’字就成了人人當踐履的意義”,“禮”也“變成一切行為的軌範了。”再後來,由於政教合一的體製,人們把“宗教上的儀典和國家社會的法製”“合為一爐”。這樣一來,“禮”的性質就和法律差不多了,“成為社會上一種製裁力”,孔子所處的時代,“‘禮’的性質簡直與法無甚差別”,唯一的不同是“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所以當時存在著“禮治”與“法治”孰優孰劣的爭論,梁啟超認為孔子是絕對主張“禮治”而反對“法治”的,因為在孔子看來,“法不過事後消極的裁製,禮才是事前積極的裁製”,“法的裁製力是他動,禮的裁製力是自動”,兩者的效果明顯不同,而且,孔子認為“禮的作用,可以養成人類自動自治的良習慣”,這也是他主張禮治的主要精神所在。對於孔子的“禮”,梁啟超認為其所以能發生作用,最重要的因素是能“因人之情”,孔子的禮教也是建立在人的情欲基礎之上的,孔子重禮教的一個重大理由是因為習禮還有體育運動的作用。對於孔子為什麼重“樂”,“不但自己嗜好,還拿來做他學堂裏的必修科目”,梁啟超分析認為,“音樂關係到國家治亂,民族興亡”,孔子正是認識到這一點,所以一生中重視正詩正樂,“正樂”是他“一生中大事業”。至於“禮”與“樂”之間的關係,梁啟超認為,孔子的“禮”在於“節民心”,“樂”為了“和民性”,“禮”的功用,在“謹嚴收斂”,“樂”的功用,在“和悅發舒”,“樂以治心,禮以治躬”,“禮”、“樂”相結合,交相為用,才能“陶養人格”。應當指出,梁啟超此處對“禮”、“樂”的分析與解釋,許多觀點達到了相當高的認識水平,尤其是他對“禮”的涵義的發展演變的考證,具有較強的說服力,對後世研究者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另外,他對“樂”的作用的認識也有獨到之處,這些都是值得後世學者注意的。

其四,“正名”。由於“正名”在孔學中的重要地位,所以儒教又稱名教。梁啟超引用《論語?子路》中的一段話,即“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來反映“正名”在政治措施上具有重大意義。孔子主張“正名”,就是要求名實相符,“名之可言”,“言之可行”,一方麵可以顧名思義,另一方麵可以循名責實。梁啟超認為這是孔子開創的一種以“名、實”為核心的倫理學。雖然還不完備,但由此引出許多哲學問題,為後人研究,不能不說是偉大的創造。

其五,“性”與“命”。梁啟超認為孔子論“性”較少,論“命”較多。孔子所說的“命”是指自然界的一定法則,“不能拿人力轉變者而言”,並認為孔子說“命”時常帶上的“天”字,也隻是自然界的代名詞,不是指古人所說的“有意識的天”。對於孔子的“知命主義”,梁啟超認為它在孔子學說中占有極重要的位置,是“孔子修養人格的重要學說”,它的價值是既有好處又有壞處,它能令人了解自然和社會的變化規律,按客觀要求辦事。但同時這種知命說又有很大的流弊,尤其是壓製人們的創造精神。梁啟超指出:“孔子終是崇信自然法太過,覺得天行力絕對不可抗,所以總教人順應自然,不甚教人矯正自然,駕馭自然,征服自然……中國受了知命主義的感化,順應的本領極發達,所以數千年來經許多災難,民族依然保存,文明依然不墜,這是善於順應的好處,但過於重視天行,不敢反抗,創造力自然衰弱,所以雖能保存,卻不能向上,這是中華民族一種大缺點,不能不說是受知命主義的影響……”應該說,梁啟超對孔子的知命主義的評論,既掌握了孔子思想的實質,又結合當時中國現實作了發揮,顯示了梁啟超學術文化的深厚和看問題的敏銳。

其六,“鬼神”、“祭祀”。梁啟超認為孔子所持的是相對的無鬼論,孔子所說的鬼神“全是哲學上的意義,沒有宗教上的意義。”對於孔子不信鬼神但又主張祭祀,梁啟超指出,祭禮隻是孔子用作修養人格、改良社會的一種手段,孔子希望通過祭禮來喚起人們的報恩主義,“反本始不忘其初”,從而達到“民德純正,風俗敦厚,政治自然易辦”的效果。所以“孔子的祭實含有舉行紀念祝典的意味”,與鬼神觀念沒有多大關係。這種認識,真正觸及孔子思想深處,令人信服。

以上所述,是梁啟超晚年對孔子研究的大致情況。在這一過程中,梁啟超對孔子的生平經曆及其思想淵源進行了考察、分析,又對孔學提綱進行了歸納和詮釋,這對於我們今天的孔子研究來說,仍有較大的啟發借鑒意義,在孔學研究史上有著重要的影響。

二、梁啟超晚年孔子研究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