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世界,一地雞毛好了,現在隻剩你們兩個了,你們的命運要由別人(過去被你們淘汰掉的人)來決定,不必再勾心鬥角、相互算計了。現在或許是個回顧的時刻,自豪的時刻,享受生活的時刻,可是,那個懸念還是如同“達摩克裏斯之劍”懸在你頭上,叫你放心不下:誰能贏得那100萬?我還是他(她)?
一看資源(包括長相、人氣、社會號召力等),不要小看這些,製作這個節目的電視公司當然喜歡選出更有廣告效應的人,他們可能會對投票施加影響;二看過去的表現(如果你是不擇手段堅持到最後的,你就會得罪很多人),當然,對這兩點你即使不是完全無能為力,所能做的也極其有限。
那麼,到了這個時候,除了聽天由命,你還有沒有更好的策略?
你或許可以抓住最後的機會,贏得大家的喜愛,正如一個政客,抓住競選之前的最後幾天頻繁亮相,到處許願,親吻小孩,或者表現出勝券在握的樣子,這些行為可能有效,但也可能有麻煩。
首先,對方也可能針鋒相對,和你競爭人氣,即使對方本來不想這樣做,你的行為也會刺激他。而這種競爭是勝負難料的——這樣你們就又進入了一個精巧的“囚徒困境”。其次,你的表演可能產生相反的效果,原來打算支持你的人因為感覺你“矯揉造作”轉而投對方的票;或者,你的優異表現倒增加了大家對“弱者”的同情,如你為了表現紳士風度,處處照顧你的同伴,而對方一副小鳥依人、我見猶憐的柔弱樣子,給別人的感覺是:你是一個強者,這100萬給你不過是錦上添花,給對方才是雪中送炭,他(她)比你更需要這筆錢。如果是這個結果,你的表演豈不是弄巧成拙?還記得那個因“表現太好”反遭淘汰的競選人嗎?
相比之下,另一個策略更值得考慮,可否共謀?你可以和對方私下商量(當然,這也許是規則不允許的,但你們可以找到機會):無論最後獎金歸誰,都由你們平分。
這要看雙方如何評估自己的處境,假如你自以為勝券在握,你是不會提出做這個交易的;如果對方這麼提,你也不會接受。可是天下哪有那麼可靠的事呢?
我們討論過“交換信封”悖論,在那個悖論中,雙方冒險的動力是所得大於所失。這裏沒有這個動力,所以,雙方都未必願意冒險。同樣,我們也已經討論過:失去的痛苦大於得到的喜悅,這麼共謀的結果,是將“要麼全有,要麼全無”變成了肯定得到50萬,盡管獎金減半,但不要忘了,那100萬隻有50%的概率到手,所以,這個交易對你對他都是值得考慮的。
假如怕對方拒絕,或者你怕白白損失一半獎金,也可以修正交易:勝者拿70或80萬,敗者拿剩下的部分。這樣贏家損失不大,輸家也不致空手而回,是不是更合理?可以想象,一定會有一個比例是雙方都能接受的。也就是說,達成共謀的可能性很大。
這裏的問題是:規則是否允許私下交易?假如不允許,而且一旦發現犯規就被判出局,達成共謀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你怎麼知道對方不會告發你而坐收漁利呢?不要忘了,在“隻此一次”的“囚徒困境”中,合作幾乎是不可能的。
人人都是幸存者如果我們把這個遊戲看作一個特定條件下的博弈模型,它會給我們很多啟發;但是如果你不希望陷入“囚徒困境”,就不要把它看作人類生存狀態的縮影。同時,這個故事也提醒我們:其實是在這樣一個“零和遊戲”中,博弈論的用處也並非像我們想象的那麼大,它對結果的預測,也並非總是十分準確。所以,如果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運用博弈論,就應該明白它在這兩方麵(預測和運用)的作用都是有限的。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世界不是一個“幸存者”遊戲。在這個“零和”遊戲中,勝利是排他的:一人勝利,意味著其他人失敗,但在生活中,並不一定這樣。
世界廣闊,不局限於一個小圈子。在這個遊戲中,你一旦失敗就意味著永遠出局;然而在現實中,從未經曆過失敗的人也許並不存在,我們應該懂得一個道理:失敗並不是世界末日,相反,它未必不是獲得成功必須經辦的煩瑣手續。事實上,那些遊戲中的失敗者,在現實生活的競爭中也許比那個“幸存者”做得更好。
世界複雜,不局限於一個標準。人的追求不同,對“成功”的理解也不同,有人追求金錢,有人追求某種卓越表現,有人追求生活的平衡,他們都有道理,不必強求一致。
我們對博弈論的關注,不應隻是為了學會如何戰勝別人,而是為了明了人生為什麼如此,並從中汲取知識,致力於實現更合理,也更符合群體利益的合作方式,換言之,我們要追求的不僅是“術”——如何打敗對手贏得勝利,更應該是“道”——尋求更好的合作關係,獲得更多的成就和快樂。
其實,換一個角度看,我們每個人都可以說是一個“幸存者”,一個生活的勝利者。英國作家史密斯曾自嘲地寫道:“誰能說我不是個成功者?我不是在這輩子裏,成功地避免了被人吃掉,並給自己弄到了足夠的食物嗎?”是的,每個活著的人都曾贏得了億萬精子參加的賽跑,都經曆了無數潛在風險的考驗,都在人生無常與世事險惡中安然幸存,這是多麼了不起的成就!作為如此輝煌的勝利者,我們應該有信心和能力,找到某些方法,平衡各自的利益訴求,共同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後記書店裏有很多書指導你如何生活、如何與人相處、如何應付這樣那樣的問題,雜誌上也連篇累牘地告訴你如何說話、如何察言觀色、如何八麵玲瓏。不用說,這些人生指南常常是相互矛盾,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你應該誠實,但又不能太老實;你應該友善,但也要偶爾發發脾氣;你應該能幹,但又不要弄到被別人嫉妒的地步;你應該聰明,但要裝得傻一點;你要討領導的歡心,但不要被認為是個馬屁精;你要多交朋友,但未可全拋一片心……即使你沒讓這些東西弄糊塗,也不免感到,想好好活下來真是不容易,你得學會踩鋼絲才行。
人生有無數答案,我們很難確知哪個最標準。如果你想把答案弄得很複雜,那是你的權利,但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其實你也完全可以用簡單的方法對付它,那就是:不管周圍如何,你為自己製定幾條原則,並照此行事。
這很愚蠢嗎?其實未必。環境是無法選擇的,也是無法完全控製的,你在上麵花費的心思,就不一定劃算。因此,我們再次重複強調一些通則,不過這麼做有點兒冒險,因為人們傾向於過度簡化生活,尤其是在這個頭條標題取代新聞、紀錄片取代真實故事、書摘取代書籍的年代裏更是如此。所以別忘了另外兩句沒有列入這些通則中的話:懷疑是權利的保證;要“拿來”,不要“接受”。
這是我的第三本與博弈有關的書(前兩本是《博弈遊戲》和《關於博弈的60個有趣話題》,後者主要由郭興文先生執筆,我其實隻不過是個“材料提供者”,承郭先生厚意,仍忝列第一作者,在此致謝),所以我必須給讀者,也給我自己一個說法:為什麼還寫這本書?
《博弈遊戲》出版後,得到一些讀者的好評,高興之餘,也頗為慚愧,因為這本書的紕漏不少。由於時間倉促,更由於對“學術”與“可讀”之間的關係把握不準,常常過於刻板瑣碎,邏輯上也有混亂不清之處。常聽人說電影是遺憾的藝術,其實寫書也常常如此。
我並不僅僅希望這本書隻是原來那一本的“升級版”,而希望它能表達更清晰的思路: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理性人”都希望實現利益的最大化,而這個目的又不可避免地受到環境、製度和他人的製約,因此人們必須作出選擇(也就是“策略”);而人們策略的相互作用(這正是博弈論研究的課題)又可能導致更多的、更高層次(群體、國家乃至人類)的問題和選擇……對這些問題,我們也許不一定都能找到最佳答案,但是思考這些問題,無疑將大大提高我們的理解能力和決策能力。
朋友告訴我網上有人在寫《博弈遊戲》的讀書筆記,好奇地搜索一下,果然找到了。這位叫“侯哥”的網友也許是一個作者所能希望碰到的最佳讀者,不但認真,還頗有見地,我很高興在本書中討論他和其他網友的部分見解。
對博弈論了解得越多,就越疑惑:它是科學嗎?我們應該在多大程度上相信它思考和解決問題的方式?在本書中,我希望和讀者分享這些新的思索和疑惑。
我以為,與其說博弈論是一門科學,不如說它是一種思維方式,我認為這是一種簡單明了、人人都該具有的思維方式,這可以讓我們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可惜的是事實並不是這樣,很多人似乎從來就沒有機會建立起一種正常的觀念,結果正如那個晴天發愁、雨天流淚的老太太一樣,生活中總是麻煩不斷。
最後,我想說的是:盡管我並不推薦讀過前兩本書的朋友買這一本,但是我還是希望,即使是前兩書的讀者,也能從這本新書裏得到一些新的啟發和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