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帕累托效應與哈丁公共悲劇(2 / 3)

但是經濟學家不這麼看。他們認為:做好事就是促進人群福利的行為(經濟學稱之為“有效率的”行為),這種行為不但應該鼓勵,而且必須鼓勵。隻有這樣,才會不斷促進社會福利的提高。怎麼鼓勵呢?給予報償是最有效的。

這聽起來好像叫人不太舒服,其實,中國人的“道德宗師”孔子在兩千多年前,就提出過這一思想。

春秋時期,魯國有這樣一條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其他國家中遇見淪為奴隸的魯國人,可以墊錢把這個奴隸贖出來,回國後再到國庫去報銷。孔子的弟子子貢曾花錢贖出一個已淪為奴隸的魯國人,但事後並不到國庫去報賬,以顯示自己追求仁義的決心與真誠。孔子知道此事後,對子貢說:“我知道你追求高尚,也不缺這幾個錢,可是這個補償你一定要去領。因為你自己掏錢救人,會受到社會的讚揚,但今後,當別人在國外再遇見淪為奴隸的魯國人時,他就會想墊不墊錢去贖人?如果墊錢贖了人,回國後去不去報賬?不去報賬,豈不是白白丟掉一大筆錢;如果去報賬,豈不是在行為上會遭旁人譏笑,顯得自己的品格不高?於是就會裝作沒有看見,這樣一來,你的高尚行為豈不是阻礙了對至今仍淪為奴隸的魯國人的解救?”

事實上,如果德行善舉得不到報償,那麼它就隻能是少數人的“專利”而不會成為社會公德。

以職業道德為例,改革開放以前,營業員申斥顧客、工人消極怠工之類的現象時有發生。

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盡管有人感歎拜金主義對傳統道德造成了衝擊,但不可否認,社會職業道德水平在不斷提高,作為消費者,我們可以享受微笑服務而不必處處生氣了。

不要小看這些,更不要因為這些微笑“隻是為了賺錢”而斥之為虛偽,消費者和商家都能獲益,這才是真實、穩定的“雙贏”。

相反,如果肯對你微笑的隻有“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聖賢才是值得憂慮的。天下攘攘,能有幾個聖賢呢?

“圍捕牡鹿”

在前麵的“獵人博弈”中,我們假設兩個獵人是精誠合作的。然而實際情況可能並不是這樣。

比如一個獵人,在和同伴合作捕獵的時候,身邊跑過一隻兔子,這時他就麵臨著誘惑:要不要在合作的同時給自己多撈一點兒便宜?假設雙方已經商定了捕到鹿之後如何分配,對他來說,合作的收益就是固定的,而此時自己抓兔子的收益完全歸自己,顯然,隻要不至於耽誤了合作大計,順便搞一點兒副業就是劃算的。

其實前人早已對這種現象有所思考了。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就指出:圍捕牡鹿這樣的大事,需要每個參與者盡職盡責,但是如果碰巧你發現一隻野兔從你身邊跑過,你就可能去抓兔子,而把自己的責任丟在一邊。

你可能會發現,這又成了一個“囚徒困境”:你多一點兒自私,似乎總是有利的。問題是,如果這樣打著自己的算盤的人多了,合作必然受到損害。

經濟學上把這種行為稱為“搭便車”:在事關群體利益的問題上,必然會有人傾向於隻享受利益,而不承擔義務。

所以涉及到公共服務領域,“搭便車”就大顯身手了。如果你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是不具有“排他性”的(如道路、路燈等),就不可避免地有人會免費享用。

經濟學家常用一個“節日焰火”的例子說明這種“搭便車”行為造成的公共困境。

一個小鎮上的居民,希望在迎接新年時觀賞一場焰火表演,正好附近也有一個焰火商人,看起來雙方合作對大家都有利:居民看到了表演,商人有了生意。但是由於焰火表演是不具有“排他性”的——也就是說,不管你付不付錢,你都能看到,所以從居民個人的角度考慮,最佳結果是別人付錢“購買”,自己“搭便車”;而商人呢,盡管希望得到生意,但如果收不到錢就不劃算,所以也不會提供這種服務。

在這個博弈中,為焰火表演付錢是居民的嚴格劣勢策略;在得不到錢的情況下放焰火也是商人的嚴格劣勢策略。這樣運用嚴格劣勢策略消去法,我們就得到這個博弈的嚴格優勢策略均衡:對方都無動於衷,大家都得零。

博弈論討論所牽涉的局中人,都是經濟學上所講的“理性人”,他們隻為己,但是並不刻意害人。現在城市公寓裏麵的不少居民在鄰居關係上,有時候差不多就是這種理性人的關係。對於他們來說,都市化進程的一個副產品,就是即使是近鄰也形同陌路。如果沒有公寓物業管理方麵的製度安排的話,新公寓家家裝修一流,可是樓道就雜亂無章,常常還陰暗得很。路燈壞了,往往很長時間也沒有人修理。

這就是公共品供給的“囚徒困境”:如果大家都隻從自己得益多少出發考慮問題,大家都隻打自己的小算盤,結果就誰也不作為,對局鎖定在“三個和尚沒水吃”的局麵。

所以,公共品問題一定要有人協調和管理,就以上那個例子來說,如果有一個鎮政府,就可以在取得居民的同意後,收取一筆費用,支付給商人,這樣焰火表演就可以實現了。同樣的例子還有居民小區的環境衛生問題,就住戶而言,整潔的環境是他需要的,但是清運垃圾的工作最好由別人去做,自己“搭便車”,結果就是到處垃圾成堆,生活環境很差。這時就需要有一個物業公司,向住戶收取一定的物業管理費,用於保持小區的環境衛生。

公用地悲劇美國學者哈丁在一篇重要而具有影響力的文章裏提到,不加限製的個人選擇可能會給社會帶來災難。

哈丁舉了這樣一個具體事例:一群牧民麵對向他們開放的草地,每一個牧民都想多養一頭牛,因為多養一頭牛增加的收益大於其購買、喂養成本,是合算的,盡管因平均草量下降,增加一頭牛可能使整個牧區的牛的單位收益下降。這樣,每個牧民都可能多增加幾頭牛,草地將可能被過度放牧,從而不能滿足牛的食量,致使所有牧民的牛都餓死。這就是公共資源的悲劇。

悲劇在於每一個人都陷入了一個體係而不能自拔,這個體係迫使他在一個有限的世界裏無限地增加自己的牲畜。在一個信仰平民自由的社會,每一個人都在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此,毀滅將成為大家不能逃脫的命運。

他按照這一思路討論了人口爆炸、汙染、過度捕撈和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等問題。他的結論是:這樣的困境“沒有技術的解決途徑”,所謂技術的解決途徑,指“僅在自然科學中的技術的變化,而很少要求或不要求人類價值或道德觀念的轉變”。如果要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就必須意識到有必要限製個人作出這些選擇的自由,接受某種“一致讚成的共同約束”。

對公共資源的悲劇有許多解決辦法,我們可以將之賣掉,使之成為私有財產,可以作為公共財產保留,但準許進入,這種準許可以以多種方式來進行。哈丁說,這些意見均合理,也均有可反駁的地方,“但是我們必須選擇,否則我們就等於認同了公共地的毀滅,隻能在國家公園裏回憶它們了。”

“看不見的手”有多長不同情況下,公用地悲劇可能成為一個多人“囚徒困境”(每一個人都養了太多的牛)或一個超出負荷問題(太多人都想做畜牧者)。

經濟學家最喜歡的解決方案是確立產權。這也是十五六世紀在英格蘭真實出現的事情:公有土地被圍起來,落入當地貴族或地主手裏。一旦土地成為私有財產,那隻“看不見的手”就會恰到好處地關上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