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
環境這個名詞,人們並不陌生。但確切地給環境定義又是很困難的。目前,環境學家對環境的定義有以下四種說法:
1.人類活動的場所,包括地球地殼表麵和圍繞它的一部分大氣層。也就是說深度不到8千米的海洋,高不過9千米的大陸和海島以及較低的大氣層。
2.自然界的光、熱、空氣、水分、土壤以及各種有機、無機元素彼此之間的互相作用所共同構成的空間。有的生態學家認為,還應包括人類在內的生物圈。。
3.綜合地理學、生態學的含義來定義,提法有幾種:①環境就是環繞於人類周圍的所有社會因素、生物因索、化學因素、物理習素的總和。②環境就是人獎賴以生存、發展的宇宙空間以及存在於這一空間的全部物質要素。
4.從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以及人們對環境有一個較具體的認識出發,提出:環境是指大氣、水、土地、礦藏、草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勝古跡、風景遊覽區、溫泉、療養區,自然保護區、生活居住區。
二、環境與人類的關係
環境提供了人類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人類的生存和以環境為前提。應當指出,人類是環境的組成部分,而且人類在環境中起著決定作用。社會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意味著人類改造環境能力的不斷增強。但客觀現實一再提醒人們,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正在不同程度地汙染和破壞環境,而被汙染和破壞了的環境又在反作用於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因此,研究環境,掌握它的發展規律,調節人類與環境之間的物質能量的交換過程,改善環境,以使人類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