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食貨誌下》說到王莽改革幣製所發行的貝幣:
元龜岠冉長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公龜九寸,直五百,為壯貝十朋。侯龜七寸以上,直三百,為幺貝十朋。子龜五寸以上,直百,為小貝十朋。是為龜寶四品。
大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五十。幺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為貝貨五品。
據孟康的解釋,“冉,龜甲緣也。岠,至也。度背兩邊緣尺二寸也。”又臣瓚曰:“元,大也。”也就是說,所謂“元龜岠冉長尺二寸”,是指大龜龜背的尺寸為一尺二寸。顏師古注引蘇林的說法:“兩貝為朋。朋直二百一十六,元龜十朋,故二千一百六十也。”王莽是以盲目複古著稱的帝王,據說往往“偽稽黃、虞,繆稱典文”,事事都要在聖王事跡和儒學經典中尋求根據,其政治文化立場表現出托古的傾向,即《漢書·王莽傳中》所謂“追監前代,爰綱爰紀”“專念稽古之事”。不過,複製貝幣的舉動,卻並不是完全基於複古的個人妄想。在漢代社會文化史的資料中,可以看到對貝幣製度的清晰回憶。
例如,《易林》卷一三《鼎·蠱》說:
商人行旅,資無所有,貪貝逐利,留連王市,□轅內安,公子何咎。
又如卷一五《節·渙》:
伯仲叔季,日暮寢醉,醉醒失明,喪其貝囊,臥拜道旁。
也說到“貝囊”的應用。
貝的通行,在相當晚近的時代,在邊遠地區依然保留有若幹遺跡。明代學者王士性在《廣誌繹》一書中介紹“西南諸省”地理文化時,曾經寫道:“(雲南)貿易用貝,俗謂貝以一為莊,四莊為手,四手為苗,五苗為索,蓋八十貝也。”明人劉文征《滇誌》卷三《地理誌第一之三·風俗》也說,“交易用貝,一枚曰莊,四莊曰手,四手曰苗,五苗曰索。”又推測說:“秦滅六國,惟楚公子莊□王滇,故楚獨存,秦雖使常頞於滇中略五尺道,然未嚐屬秦。故貨貝之在南中獨不變者,豈秦法未嚐入滇耶?於此亦可以考世矣。”通過貨幣即“錢”的形式而“考世”,正是我們認為有意義的通過“錢”史考察社會史、文化史、民俗史的研究方向。
有的學者曾經指出,“上古以物易物,以貝為貨幣,故現代通行之字,如財、貨、買、賣、賃、貸、賄、賂……凡與財物有關者,多從貝。”事實上,與貝幣存在曆史淵源關係的從“貝”的字,還有許多,例如:貢,責,賬,質,販,貪,貧,貶,購,貯,貫,賤,貰,貴,貿,費,賀,貽,賊,贄,資,贓,賚,賒,賦,賭,贖,賞,賜,賙,賠,賴,賽,贗,贈,贍等等。其中有些是可以集中反映社會生活中的人際關係、等級區別以及其他種種文化現象的。而許多從貝的字又與重要的民俗現象有關,如“責”,如“質”,如“貪”,如“贄”,如“賒”,如“賭”,如“賴”,如“賽”,如“贈”,如“贍”等等。
至於有的具有特定社會文化含義的字,如“賢”,為什麼從“貝”,今人已經難以理解。然而如果能夠探求其本來的關係,顯然是有意義的。
《說文·貝部》:“賢,多財也。”許多刻本寫作“多才”。段玉裁解釋說,“賢”本來的意義是“多財”,引申之義,凡“多”都稱“賢”。用來稱人“賢能”,正取其引申之義而廢其本義矣。
也許,讚美人有德行有才能的“賢”字的字源,也可能和《管子·牧民》“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的觀念有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