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早期貨幣與民俗生活(1 / 2)

錢與社會生活有密切的關係,這是不需要特別說明的。許多曆史學者在討論中國社會生活時,都注重對於錢的考察。

例如,“貝”的使用,在社會史上曾經留下了深刻的印跡。《易經》中的《震》寫道:“億喪貝。”王弼解釋說:“貝,資貨糧用之屬也。”《史記·平準書》:“太史公曰: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所從來久遠,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記雲。”

郭沫若在討論“貝”的使用價值時,除了經濟史的考察之外,又涉及民俗史的考察。他寫道:

貝在周初本來是一種原始的貨幣,所用的是海貝,學名為貨貝,殷商民族的疆域離海尚遠,可知貝的使用是起源於濱海民族。起初不是用為貨幣,而是用為裝飾品。《說文》貝部有賏字雲,“頸飾也,從二貝”;又女部嬰字注雲,“頸飾也,從女賏,賏其連也”;這就是以貝為裝飾品的明證。貝的裝飾品輸入殷周在初應該是由於實物交易或者擄掠。交易或擄掠所得的貝朋,在初亦用以為裝飾,繼後始作為等價物之貨幣而使用。

朋就是貝的連係。古人有五貝為朋,或二朋為貝之說,近時王國維主張十貝為朋。數雖不能確知,要係貝之連係。這在朋字的古文表示得很鮮明。

郭沫若指出,“朋”字字形在卜辭及金文中均作“以二係之貝連為一串,呈左右對稱之形狀”,卜辭更有連結其下者,“這便是頸環的象形”。郭沫若說,“前人釋為‘孫荷貝二貫’或‘子荷貝一朋’的,其實即是一人在頸上著貝環之形。可知貝在殷代尚未真實地成為貨幣。殷彝中錫朋之數,至多者不過十朋,此與周彝中動輒有二十朋,三十朋,五十朋的判然有別;與《詩·菁菁者我》之‘錫我百朋’,《穆天子傳》之‘載貝萬朋’,不消說更相隔天淵了。”他於是認為:

故殷彝中的錫朋,在我看來,是在賞賜頸環,不是在賞賜貨幣。

郭沫若指出“貝”作為貨幣之前,曾經在社會生活中發揮其他方麵的重要作用,是值得重視的。通過他的分析,我們可以認識錢在經濟流通領域之外的社會史意義。而“貝朋”之初用,竟然與民俗現象有密切的關係。

他還認為,“中國的貨幣字樣多從貝,這顯然是由漁獵民族提供出來的東西,而物品字樣則從牛,物件的提供者可知是牧畜民族。”“由貝所製之物有朋。朋乃古人的頸飾。”“貝朋在初為物尚少,僅用以作頸飾,入後始化為一般之貨幣單位。其事當在殷、周之間。”郭沫若還提請人們注意羅振玉《古器物圖錄》中有真貝一,石貝一,其論述又說到“於磁州得骨製之貝”,羅氏推斷:“初蓋用天生之貝,嗣以其貝難得,故以珧製之。又後則以骨,又後鑄以銅。世所謂蟻鼻錢之又銅幣中之尤晚者也。”郭沫若指出,這是一段極重要的文字,為談中國古代社會史若經濟史者所不可不知。郭沫若還說道:“貝朋之貝,由圖錄及實物觀察,實為海貝,此決非黃河流域中部所能產,雖其初必有用為頸飾之一階段,然其來源則必出於濱海民族之交易或搶劫。”

李學勤先生曾經指出,“中國最早的貨幣,根據考古材料可確定的是貝。商周墓葬中曾發現沒有文字的銅貝或銀貝,是否當時實用的貨幣,目前尚無定論。”王玉哲先生在總結商代貨幣史時寫道,“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貝在商代後期或已從單純體現使用價值的裝飾品,逐漸變成交換的媒介物,以貨幣的角色出現於商業舞台。但地下考古和卜辭中所反映的貝的數量都不大,不像流通的貨幣。郭寶鈞先生說過:‘這樣微小的數量,若分配到十萬人的大都市,還不足夠社會的收藏,如何能敷市麵的流通,作交換媒介之用?’這種懷疑是有道理的。最穩妥的說法應當是:商代晚期海貝已有兩種功用:一是作為貴重的裝飾品;一是作為交換的媒介物貨幣。貝的這兩種職能同時並行。”也就是說,直到文明發展得相當輝煌的時代,早期貨幣依然保留有兼作“貴重的裝飾品”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