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六論文人相輕\--二賣(4)(2 / 3)

然而還剩著困難的問題:書店是不能不陸續印行新書和雜誌的,所以還是永遠有陸續被扣留,查禁,甚而至於封門的危險。這危險,首先於店主有虧,那就當然要有補救的辦法。不多久,出版界就有了一種風聞--真隻是一種隱約的風聞--不知道何月何日,黨官,店主和他的編輯,開了一個會議,討論善後的方法。著重的是在新的書籍雜誌出版,要怎樣才可以免於禁止。聽說這時就有一位雜誌編輯先生某甲(9),獻議先將原稿送給官廳,待到經過檢查,得了許可,這才付印。文字固然決不會"反動"了,而店主的血本也得保全,真所謂公私兼利。別的編輯們好像也無人反對,這提議完全通過了。散出的時候,某甲之友也是編輯先生的某乙,很感動的向或一書店代表道:"他犧牲了個人,總算保全了一種雜誌!""他"者,某甲先生也;推某乙先生的意思,大約是以為這種獻策,頗於名譽有些損害的。其實這不過是神經衰弱的憂慮。即使沒有某甲先生的獻策,檢查書報是總要實行的,不過用了別一種緣由來開始,況且這獻策在當時,人們不敢縱談,報章不敢記載,大家都認某甲先生為功臣,於是也就是虎須,誰也不敢捋。所以至多不過交頭接耳,局外人知道的就很少,--於名譽無關。

總而言之,不知何年何月,"中央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到底在上海出現了,於是每本出版物上,就有了一行"中宣會圖書雜誌審委會審查證。。。。。。字第。。。。。。號"字樣,說明著該抽去的已經抽去,該刪改的已經刪改,並且保證著發賣的安全--不過也並不完全有效,例如我那《二心集》被刪剩的東西,書店改名《拾零集》(10),是經過檢查的,但在杭州仍被沒收。這種亂七八遭,自然是普通現象,並不足怪,但我想,也許是還帶著一點私仇,因為杭州省黨部的有力人物,久已是複旦大學畢業生許紹棣(11)老爺之流,而當《語絲》登載攻擊複旦大學的來函時,我正是編輯,開罪不少。為了自由大同盟而呈請中央通緝"墮落文人魯迅",也是浙江省黨部發起的,但至今還沒有呈請發掘祖墳,總算黨恩高厚。

至於審查員,我疑心很有些"文學家",倘不,就不能做得這麼令人佩服。自然,有時也刪禁得令人莫名其妙,我以為這大概是在示威,示威的脾氣,是雖是文學家也很難脫體的,而且這也不算是惡德。還有一個原因,則恐怕是在飯碗。要吃飯也決不能算是惡德,但吃飯,審查的文學家和被審查的文學家卻一樣的艱難,他們也有競爭者,在看漏洞,一不小心便會被搶去了飯碗,所以必須常常有成績,就是不斷的禁,刪,禁,刪,第三個禁,刪。我初到上海的時候,曾經看見一個西洋人從旅館裏出來,幾輛洋車便向他飛奔而去,他坐了一輛,走了。這時忽然來了一位巡捕,便向拉不到客的車夫的頭上敲了一棒,撕下他車上的照會。我知道這是車夫犯了罪的意思,然而不明白為什麼拉不到客就犯了罪,因為西洋人隻有一個,當然隻能坐一輛,他也並沒有爭。後來幸蒙一位老上海告訴我,說巡捕是每月總得捉多少犯人的,要不然,就算他懶惰,於飯碗頗有礙。真犯罪的不易得,就隻好這麼創作了。我以為審查官的有時審得古裏古怪,總要在稿子上打幾條紅杠子,恐怕也是這緣故。倘使真的這樣,那麼,他們雖然一定要把我的"契訶夫選集"(12)做成"殘山剩水",我也還是諒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