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雨夜驚魂(2 / 3)

此次,廉署拘傳謝霆鋒,主要是獲得他的口供。

後來,媒體公布了這份據說是現場記錄下的供詞,主持訊問的警員名叫林健明,謝霆鋒主動承認說:“其實駕車是我的,是我撞的,但沒撞到人,隻是撞到欄。我覺得沒事,所以我之後打電話給我助手阿定,叫他幫我拖走那輛車。因為我還要趕往飛機場搭飛機去泰國,撞車之後,根本就無任何差人(警察)在場,我也沒給過任何人利益給差人。”

林健明問:“當時撞車的時候,是誰開的車?”

謝霆鋒答:“我開的。”

林健明再問:“有沒有其它人在車裏?”

謝霆鋒:“隻有我一個人。”

這次訊問持續21分鍾之後,楊受成帶著律師以及英皇高層相關人士趕到,著名律師清洪也受雇介入這一案件。律師到場後,訊問中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律師要求和謝霆鋒單獨談話,他們在隔壁房間交談26分鍾後,謝霆鋒不再繼續給廉署留口供,也不願在已經提供的供詞上簽字。

據說,被拘留期間,謝霆鋒被安置在廉署羈留室內休息。羈留室的設備異常簡陋,裏麵僅僅隻有私人洗手間、浴室以及睡床,與謝霆鋒自己的臥室,自然是千差萬別。飲食方麵,自然也不可能有額外照顧,隻能通過相關服務人員向廉署的食堂叫外賣。廉署食堂通常提供的食物都是盒飯,並且會附上一杯咖啡。

這種例行供應,使得廉署的咖啡聞名全港,從而形成了一個固定名詞,任何人被廉署請去,媒體不提羈押或者逮捕,隻說被廉署請去“飲咖啡”。

第二天繼續訊問時,謝霆鋒的父親以及母親也都到場。

被留署36小時後,謝霆鋒被允許取保候審。4月13日下午2時許,早已得到消息的媒體等在廉署門前,當時,他麵對記者,一言不發。回到家時,發現門外早已有很多記者在守候。他一度想從後門離去,但記者們窮追不舍,他隻好又回到舊山頂路的寓所。其後,謝霆鋒父子在家中和數名律師長談數小時,律師離去時,被記者圍住,但是,不曾得到任何消息。

英皇以及張柏芝的律師,分別就此事發表聲明。英皇的聲明稱,謝霆鋒是前往廉政公署協助調查一宗交通意外事件,英皇集團已經安排律師提供專業協助,謝霆鋒因為表現合作,相信事情將會盡快解決。張柏芝的律師則代表她聲明說,張柏芝是被邀往廉政公署協助調查,她會盡市民責任,協助廉政公署調查。

事後,謝霆鋒接受自己能信得過的香港某周刊獨家采訪,首次談到自己被廉署拘留期間的心情。他說,當時自己並沒有受驚,隻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身處廉署的一間拘留室內,他感覺思緒十分迷惘,印象最深刻的是拘留室有3個窗口。他說,最左邊的一個可以望見他的家,當時很難過,為何自己會坐在這裏望自己的家呢?後來,自己的家人來了,父親滿麵笑容地安慰他,對他有很大的安慰。在拘留室停留了兩個晚上,謝霆鋒說,他常常有一種“冷”的感覺,長夜漫漫,沒有胃口吃東西,而且中途他的哮喘病還發作了。他坦言,當時第一次體會到失去自由的感覺,那種感覺是真的好特別。他第一次知道,自由是一種什麼東西,自由是何其寶貴,他真的好想立即就獲得那以前覺得微不足道的自由,好想快一點見到自己想見的人,並且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4月23日,司機成國定接受調查時,改變了最初自首時的說詞,他向警方提供說,事發當時,淩晨5時55分,他在深水灣寓所收到謝霆鋒打來的電話,告之自己的汽車出事。成國定稍稍了解之後,得知當場並沒有警員,便對謝霆鋒說,你現在離開,一切由我來處理。隨後,成國定搭乘出租車趕往灣仔東方188商場的停車場,取回停在那裏的公司麵包車,約6時30分趕到出事現場,當時已經有數名警員在場。由他出麵同警員交涉,雙方達成協議,由他出麵頂罪,並且和警員合作錄下假口供。到達警署後,警員曾要求進行酒精測試,但成國定表示,他當晚飲過酒,一定無法通過測試,警員隻是將儀器在他麵前象征性地晃了一下,便指著上麵的零說,沒問題,測試通過。這番證詞,將處理事故的警員和謝霆鋒推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如果法庭認定他的證詞屬實,則表示,謝霆鋒肇事逃逸並且請人頂包罪成立。如果再能證明謝霆鋒指使成國定行賄警員的話,罪行就更重了。

成國定在承認自己的罪行時,已經同意擔任控方的汙點證人。但在後來的聆訊中,成國定所提供的證詞,出現了前後不一。接受控方律師盤問時,成國定說,當晚,他接到謝霆鋒的電話後,立即讓謝霆鋒離開現場,他自己駕車趕到。現場已經有好幾名軍裝警員,成國定向其中一名警員表示謝霆鋒已經走了,自己願意頂罪。那名警員劉誌偉問成國定:“你身上有沒有錄音機?”成國定表示沒有。劉誌偉檢查現場後又問成國定:“你不會把謝霆鋒交出來?”成國定肯定地說不會。於是,劉誌偉將他帶回警署錄口供。成國定還提供說,錄完口供,從警署出來,他立即給謝霆鋒打過電話,告訴他,事情已辦妥。其後,成定國曾親自前往謝家見謝霆鋒,原因是警署要求提供車主的身份證明文件。謝霆鋒由泰國返港後,他帶著相關證明書找到謝霆鋒,要求他在文件上簽名並且蓋上車主“謝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肇事車由謝賢以及兒子謝霆鋒共同執牌的公司持有)的印鑒”。當時,謝霆鋒隻顧著打遊戲機,根本沒時間理會這件事,所以,成國定自己蓋上了印章,並且由謝霆鋒的助手周柱輝代為簽名。

正因為成國定的證詞前後不一,所以在被法庭判定劉誌偉罪名成立,並且服完刑之後,劉誌偉不服判決,再次上訴,法庭撤銷對他的判決。當然,這是後話。

如果僅僅隻是撞壞路邊的護欄,那麼,這是一起很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當事人或許會受到相應的經濟處罰以及在駕駛證件上留下記錄,不會有太大影響。如果肇事人事後逃逸,因為沒有造成更大的後果,案情也不會上升到刑事程度。但是,肇事後逃逸,再找人來頂包,案情便複雜了,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已經上升到了刑事罪。而成定國所提供的證詞中,又有現場警員明知肇事者是謝霆鋒,卻允許成定國頂包一節,則使得案情進一步複雜化,因而涉嫌行賄警員,以及合謀串案。如果最終罪名成立,謝霆鋒將因此負上刑事責任。

從此時開始,謝霆鋒陷入了他有生以來最嚴峻的一場危機,他的事業,也陷入了從未有過的低穀。這一事件,對於謝霆鋒原本是當頭棒喝,但從後來幾個月時間裏他的所作所為來看,他似乎並未引以為戒,反而是我行我素,更像是執迷不悟。從廉署傳召羈押36小時至此案正式開庭審理,其間有接近半年時間,在這半年裏,謝霆鋒一直都是媒體追蹤的對象,而每次,他也一如既往地和媒體展開貓捉老鼠的遊戲,每次都是險象環生。7月更是再次發生撞車事件。

事發後,有媒體載文稱他“死性不改”,他自己甚至他身邊的人,更是將責任往媒體身上推。他母親狄波拉在一次接受《明報周刊》采訪時說,自從兒子3月發生車禍涉嫌找人頂罪、亡命飛車以及被捕等事件之後,她便嚴重睡眠不足,時時為兒子擔心,幾乎精神崩潰。

她形容自己這半年多的日子,簡直是被嚇瘋了。她說,有幾次,她明明跟兒子在一起吃飯,電話突然響起,她會立即哭起來,問周圍的人:“我的兒子呢?他是否發生了什麼事?”但事實上,謝霆鋒好好地坐在她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