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日,商務部、科技部發布了修訂後的《中國禁止出口限製出口技術目錄》,這是在綜合了國務院各部委、各行業協會和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修訂建議,經百餘位技術和貿易專家多次評審,並經中國工程院專家審定後確定的。《目錄》共列入技術150項,涵蓋了農、林、畜牧、漁業、紡織、化學原料及飲料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醫藥製造等34個行業。其中,禁止出口技術33項,限製出口技術117項。這將進一步規範我國技術出口管理,引導企業的技術出口行為,促進我國民族工業的發展。
其中酒精飲料生產技術被列入限製出口部分,包括:運用計算機勾兌調味川酒技術、茅台酒的生產工藝等。這既是國家對白酒生產技術的肯定,也是對傳統白酒傳承與發揚的鼓勵與鞭策。
有理由相信,通過政府、社會各界人士、釀酒同仁們的共同努力,一個綠色、環保、健康、文化、獨具民族特色、全球化的中國傳統白酒必將煥發出勃勃生機,為中華民族的振興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