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運營商停止運營引發的虛擬財產方麵的糾紛。運營商停止運營原因很多,多數是因經營不善而終止運營,也有惡意終止運營。不管哪種情況都會使得玩家的虛擬財產失去存在的依據和價值,因此往往會引起玩家和運營商之間的糾紛。
4.遊戲數據丟失損害到虛擬財產而引起的糾紛。並非所有數據的丟失都會給網絡遊戲虛擬財產帶來影響,但也可能會引起有關服務質量方麵的糾紛。在此,我們要談及的是數據丟失給虛擬財產帶來影響的情形,這種影響可以表現為虛擬物品屬性的更改進而影響到虛擬物品的價值,也可表現為虛擬物品的丟失使得玩家的虛擬財產化為烏有等,這些都可能引發玩家和運營商之間的糾紛。
5.因使用外掛賬號被封引起的虛擬財產糾紛。使用外掛一般而言屬非法行為,但運營商因玩家使用外掛而封號是否有法律依據?如果說運營商有權對使用外掛的行為予以懲罰,那麼這種懲罰能否延及玩家合法獲得的虛擬財產?事實上的做法是一旦玩家使用外掛,那麼賬號將被封,與之相連的玩家所擁有的全部網絡遊戲虛擬財產也等於被完全查封了,因此往往會引起有關的糾紛。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運營商因判斷錯誤而誤封玩家賬號,這也會引起糾紛。
現實中我國法律對網絡遊戲玩家的權益保護沒有專門的規定,導致玩家權益法律保護不足的根本原因在於社會對網絡遊戲的技術特點和社會意義的認知不夠。目前,玩家權益保護可以依據的實體法僅有《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但由於網絡遊戲及玩家權益的特殊性,現行法律在保護玩家合法權益方麵仍存在著明顯漏洞,具體表現為:
1.由於對網絡遊戲虛擬財產和虛擬社會的特點認識不足,民法理論對此尚不完善,因此玩家的人格權和財產權得不到相應的法律保護。
2.玩家的消費者權益因種種因素得不到保護,如遊戲ID與虛擬財產的歸屬不明確,正常交易被禁止,玩家很難行使交易選擇權;又如缺乏明確的行業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玩家的知情權和求償權也很難行使。
3.在民事訴訟方麵,網絡遊戲特點決定了玩家對運營商侵權行為的過錯很難舉證,這一點與醫療糾紛類似。侵權歸責原則使用過錯責任原則不利於玩家權益的法律保護。
4.由於在我國刑法方麵對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尚未出台明確法律規定,造成盜竊他人網絡虛擬財產的行為無法得到懲處,使網絡虛擬財產的所有者無端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