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探春,千裏不同風,百裏不同俗。洛陽以二月二日為花朝節、挑菜節(《翰墨記》),閩中、蜀中以二月二日為踏青節(《壺中贅錄》),都包含了婦女的娛樂活動,其中尤以蜀中踏青最稱隆重。其時,都人絡繹遊賞,緹幕歌酒,散在四郊。自萬裏橋,以錦繡器皿結采舫十數隻,郡僚屬官分別乘之。士女駢集,觀者如堵。曾有詩記其勝境:“春遊千萬家,美人顏如花。三三兩兩映花立,飄飄似欲乘煙霞。”蜀中女子探春踏青時桃夭灼華,歡快嬉遊的動人情景在此可見一斑。而在吳中,“二月始和,即命樓船、簫鼓,遊山覽勝”(《清嘉錄》卷三)。蘇州虎丘、天平、觀音、上方諸山,遊人最盛,竹輿輕窄,上下如飛,邵長衡《冶遊》詩所雲“二月春始半,踏青邀女伴,小桃虎丘紅,新柳山塘短”,道出了中和節會吳都女子活潑爛漫的風情。
明代以後,“中和節”逐漸為“春龍節”代替。清人《燕京歲時記》說:“二月二日,古之中和節也,今人呼為龍抬頭。是日食餅者謂之龍鱗餅,食麵者謂之龍須麵。閨中停針線,恐傷龍目也。”《說文解字》釋“龍”為“鱗蟲之長”,它“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所謂“春分而登天”大概就是所謂的“龍抬頭”了,說穿了就是東方蒼龍之角宿,春分後每當黃昏便從東方地平線上出現,如此而已。“閨中停針錢”實際上是前代婦女中和節不務女紅,探春遊樂的風俗在“春龍節”中借“恐傷龍目”的名義而頑強地遺存下來。春龍節後不久便是驚蟄節氣,春氣發動,百卉萌芽,昆蟲始動,民間往往在春龍節這天太陽未出之時,各家用灶膛灰,由水缸處起蜿蜒撒向大門,直至附近井沿而止,以為這樣可以“引龍回,絕蟲蟻”。有些地方婦女剪紅紙為剪刀貼於牆,亦寓引龍驅蟲之意。這時婦女走出家門、縱情嬉樂的情景已較少見,但在南方江浙一帶“接女歸寧”的風俗中還可以隱約看到一些古風。“二月二,龍抬頭。家家接女訴冤仇”(《中華全國風俗誌·南京采風記》),那些在婆家久經磨難、飽受束縛的婦女,在這個傳統佳節裏,可以投入到母親的懷抱,盡情訴說,精神得到短暫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