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禮教在要求婦女對丈夫的私生活采取“賢達不妒”的同時又要求婦女加強貞操自律,嚴格防止任何形式的外遇。
西周時代對婦女的貞操尚無嚴格的限製,但已開始要求婦女行為莊重,並開始防範有夫之婦的外遇。《易經·既濟》雲及“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古代解經者認為這是“靜以俟之”,乃“柔中之最美者”的風度。其實,婦人丟失了車輛的蔽飾(茀),令其不要到處追尋,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防範措施,使婦人能夠自持其身。即使是一家人也要求“男子居外,女子居內,深宮固門,閽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雜坐,不同癈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叔嫂不通問”。當丈夫離開身邊的時候,妻子應當格外清心寡欲。“女為悅己者容”,而“悅己”隻能是丈夫的專利,既然丈夫不在家,私自容飾就是近嫌啟微的不良行為了。魯宣公夫人穆薑的私生活懺悔中就曾特別提到“棄位而姣,不可謂貞”。
“有變而逃,寧死不亂”(《女教篇》)在春秋戰國時代已經成為要求婦人自守持重的禮規。《左傳·襄公三十年》中特別表彰過宋恭伯姬的貞專正色、守節持義。在一次夜火突發猛燒的時候,別人勸她趕快避開火情,但當時保傅、保姆不在身邊,她恪守“婦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燭”的規約,最後被大火活活燒死。與之相類,楚貞姬不見夢王親授符信,不肯下被水包圍的漸台,終於被淹沒斃命(《古列女傳·貞順》)。鄭師伐陳,黑夜突破陳城。陳侯扶其太子偃師出逃,遇大夫賈獲駕車載其母其妻。陳侯乘車,賈獲母與妻即下車,口稱“不祥”,相扶而奔。在生命危急的緊要關頭,仍不忘男女之大防,堪稱守禮楷模,後世引為風範。
不過,先秦是遠古之風猶存的時代,已婚女子在兩性關係上公然犯禮的現象十分普遍。《韓非子·內儲說下》記載了一個幽默謔浪的故事:
燕人李季好遠出,其妻私通於士,季突至,士在內中,妻患之。其室婦曰:“令公子裸而解發,直出門,吾屬佯不見也。”於是公子從其計,疾走出門。季曰:“見何人也?”家室皆曰:“無有。”季曰:“吾見鬼乎?”婦人曰:“然。”“為之奈何?”曰:“取五牲之矢浴之。”季曰:“諾。”乃浴以矢。
婦人與士人私通,明明被丈夫撞見,但最後妻子以丈夫神經錯亂為名用狗屎澆頭幫他“清醒”。如此荒唐,正說明婚外私情在當時實在是一個不足為怪的公開的秘密。至於貴族婦女的私通淫亂更昭著於史。齊悼公即位之前,因內亂而逃亡魯國。魯國的執政者季康子把妹妹季姬嫁給了他。齊悼公回國即位時,季康子的叔父季魴侯與季姬通奸。當齊悼公派人到魯國迎接季姬時,她把與季魴侯通奸的情況告訴了季康子,季康子不敢把季姬交給迎者,齊悼公被激怒了,一舉攻打魯國,占領了兩個城邑。但過了幾個月,齊、魯二國言歸於好,齊國派人把季姬接到了齊國,齊悼公由於寵愛季姬,把攻占的兩個城邑也歸還了魯國(參《左傳·哀公八年》)。齊悼公隻是以季姬本人為重,並沒有把她和別人通奸當做永遠不可原諒的事。秦國的宣太後更以攝政之顯,愛上了魏醜夫,而且公開宣之於朝廷,死後由情人魏醜夫殉葬,後由於大臣的勸阻才作罷(《戰國策·秦策》)。另如“晉獻公之優曰施,通於驪姬”,“魯恒公送夫人文薑與齊襄”,“魯哀薑與夫弟慶父通”,“衛侯為夫人南子召宋朝”等等記載洋洋灑灑,無褒無毀,足見私通淫媾在先秦實在是一個恬不為怪的現象。
秦代在國家歸於一統的同時,專製主義也得到了確立。國家專製主義呼喚著家庭專製主義,宗法製社會的完善向婦女提出了更嚴格的貞潔要求。誅滅太後所寵嫪毐族,飲鴆仲父呂不韋,囊殺同母二兄弟,采取這一切嚴刑峻法猶如整肅男女關係、提倡婦女貞潔的無言詔示,中國古代婦女被勒緊“貞操帶”正是從這一時期開始的。公元前二一〇年秦始皇巡狩各地,立《會稽刻石》宣告天下:
防隔內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鹹化廉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風,蒙被休輕。皆遵度軌,和安敦勉,莫不順令。
丈夫不得像公豬一相宿外淫亂,妻子不得逃離夫家,拋棄子女,否則一律作為“淫侈逾製”而嚴懲,以往的道德教訓到秦代已變成鐵的法度。
如前所說,漢唐之際是貞潔觀不斷擴散、滲透的時期,但應當辯證地看到,這一時期的情形較之撥亂反正、劍拔弩張的秦代要複雜得多,那種較為自由開放的兩性交際的古風並沒有完全消彌。“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衰絕。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上邪》)這是漢代婦女赤誠性愛的肆無忌憚的披露,那內中流溢的自然生命的熱力和原野式的粗獷氣勢,足以衝破禮教的圈囿。魏晉六朝玄風熾盛,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潮流也波及婦女生活,在“禮,豈為我輩設也”的呼喊中也回蕩著婦人們的共鳴。《世說新語·排調》載:王渾與婦鍾氏共坐,見武子從庭過,渾欣然謂婦曰:“生兒如此,足慰人意。”婦笑曰:“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生兒故可不啻如此!”(又見《晉書·列女傳》)武子是王渾的兒子,參軍指的是王渾的弟弟王倫。鍾氏以太傅名家,京陵盛閥之婦,竟敢當著丈夫的麵用與小叔子相配的事來調侃,確是公然無視“叔嫂不通問”的禮教了,而這類言行在當時並非絕無僅有。《北齊書》所載徐之才遇見其妻與男子私通,倉皇走避曰“恐妨少年嬉笑”一事更諧謔可笑,這可以說是一個地道的向犯禮之妻屈服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