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華夏民族曾有過燦爛的女神時代,但當我們曆數文明時期的四大發明的時候,不難發現那是屬於男性的驕傲。從朝代替興到國務管理,從法律典章到貨幣製度,從文學藝術到匠作建築,每一個高聳的曆史紀念碑上鐫刻的大都是男性的名字。
雖然和英國曾出現維多利亞女王,俄國曾出現過葉卡捷林娜二世一樣,中國曆史上也曾出現過鼎鼎有名的武則天女皇。但這隻是川流不息、浩瀚無涯的政治生活中的一個短暫的片斷,是男性統治出現瞬間閃缺時的填空,而且就其本質來說,在這個曆史的瞬間,她也絕不是以女權代表的身份出現在政治舞台,而是以一個地道的男性中心的封建宗法社會的“法人代表”自覺地擔荷著承先啟後的聖任。
難道女性天生缺少自我實現(不是個人,而是群體)的自信?難道女性果真天生是平庸之輩、弱智者?絕不!中國婦女那一觸即燃的智慧火花證明了她們的睿智、聰穎與潛在的創造力。最致命的隻是她們長期缺少經濟上的支撐力,政治上的權力也受到極大的限製,而這兩個方麵又擴展出整個人文生態環境的壓抑。在幾千年的漫漫歲月中,中國婦女跨入新房後,出現在她麵前的卻是一係列以“從夫”為核心的文化習俗,這些習俗與婚前的生活規範相續,像一把無形的枷鎖,牢牢地套住婦女的身心,伴隨著她們艱難地走向生命的終點。
在本章中,讓我們來檢討一下那被曆代人認同、納入綱倫常識的一整套婦女婚後的生活規範。
在男性中心的宗法社會中,女子沒有繼承權,沒有獨立的法律人格。外嫁後,她獲取了他姓族籍,同時也處於夫權的監護之下,為了表示歸順丈夫,在名稱上必須在自己的姓前冠以夫姓。
先秦時代,婦女沒有自己的公開的名字,但婚後又必須有一個專門的稱呼作為“有姑之辭”(姑,婆婆也),於是便在所自出的“國族姓別”之前冠以一個女子的公姓“婦”作為標誌,其稱呼格式即“婦某”。如《春秋·文公四年》:“夏,逆婦薑於齊。”《春秋·宣公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薑至自齊。”《春秋·成公十年》:“九月,僑如以夫人婦薑氏至自齊。”
這時除了用“婦”作為已婚女子的公姓外,已出現了妻冠夫姓的萌芽狀況。舉例來說:
如果某國公族女子嫁給別國國君,則在本“國族姓別”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國名,如魯薑、秦姬、息媯、江羋。
如果某國公族女子嫁給別國的卿大夫,則在本國族姓別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如趙姬(趙衰妻)、孔姬(孔圉妻)、秦姬(秦遄妻)、棠薑(棠公妻,棠,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