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養野豬,我並沒有經驗。可是湯溪鎮的祝小烏同學找到我,跟我大談特談養野豬的設想時,我心動了。我想象不出,養上上百頭野豬,存上數萬塊錢,那是一個什麼滋味。當時我在縣城的一個貨場工作,每天有數千斤的貨物碾過我的肩背。當我累了一天,回到宿舍,像一張冷卻的麵餅躺在床上,渾身酸痛,腦子就會生發出一種向往:我要去和祝小烏養野豬,我要發一筆財。
於是逢到一個休息天,我坐上了從縣城開往湯溪的中巴車。一路上,我看見灰色的工廠,冒煙的煙囪,和被分割成塊狀的田野,想象著在我的眼前,奔跑著成群的野豬,它們像非洲草原上的角馬,穿梭在圍牆、煙囪與樹木之間。我壓抑著我的歡喜:因為每頭豬身上長的,都是白花花的錢啊……
那一年,我二十歲,祝小烏二十一歲。
我們沒有費很多唇舌,就達成了基本的協議——
“你拿出六千,我拿出六千,這樣,辦野豬場的第一筆資金就有了。”
“六千塊錢夠了嗎?”
“夠了!”
“以後還要拿錢出來嗎?”
“以後就等著分紅吧!”
“那真是太好了。”
“是很好。如果不出意外,嘿嘿,三年後我們就可以在城裏買房了。”
我聽了祝小烏的話,心怦怦地跳個不停。
於是第二天,祝小烏,我,還有祝小烏的女友阿芳,從湯溪動身,搭乘一輛拖拉機到山鄉去。因為在山鄉,祝小烏同學有個親戚,該親戚在山鄉政府門口開過飯店,飯店倒閉後,欠錢給他的山鄉政府抵了一座荒山給他,祝小烏認為他可以用很少的錢把荒山租過來養野豬。
那時正值五月,站在突突叫的拖拉機上,可以望見山鄉的山頭一座挨著一座,生機勃勃。三十裏路,刮著風就到了。戴鴨舌帽的拖拉機手指著一排高大建築物,對我們說:
“看到了嗎?那座三層樓房就是山鄉政府。”
“能再幫個忙,拉我們過去嗎?”
“我得運磚頭去了。這裏有規定,拖拉機、大卡車什麼的不準開進去。”
“為什麼?”
“你們沒有看見這塊牌子嗎?上麵寫得清清楚楚。”
“看來,還真是這樣。”
我們隻好跟拖拉機手告別了。我們沿林陰道走到盡頭,才得知祝小烏的那個親戚早已被人從山鄉駐地趕走,而屬於他的那座荒山,坐落在離山鄉駐地還有三十裏地的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