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閑情逸趣(2 / 3)

案和桌在形製上有本質區別。何為案、何為桌呢?一般來講,腿的位置決定了它的名稱,而與高矮、大小、功能都無關。腿的位置縮進來一塊為案,腿的位置頂住四角為桌。除了形製上的區別,桌與案更重要的區別,是精神層麵的區別。這個區別在哪兒呢?在於案的等級比桌高。

比如我們常說拍案驚奇、拍案而起、拍案叫絕,都是比較高等級的情緒;如果我們說拍桌子瞪眼、拍桌子砸板凳,都是低等級的情緒。拍案驚奇是驚訝,拍桌子瞪眼是憤怒,它表達的情緒不一樣,這是它的精神層麵。再比如,我過去當編輯的時候,經常挑燈夜戰、伏案疾書,是吧?如果趴在桌子上,恐怕不是睡著了,就是在寫檢查。感覺到了嗎?凡是跟桌子相關的事都偏低,跟案子相關的事都偏高。

中國人把一個承具分得清清楚楚,這是我們的文化高於別人的精髓之處。我們平時不注意,跟“案”相關衍生出來的詞彙非常豐富,比如文案、方案、草案、議案,都跟案有關。因為我們過去辦公,都使用案,與桌相對來說無關。隻有中國有這樣的家具,形製上不一樣。那麼西方呢,沒有這個概念,英文中就是一個“table”,沒有桌案的區別。中國人把事情分得特別細致,比如做菜的方法就分成煎、炒、烹、炸、汆、熬、咕嘟、燉,分得特別清楚,對吧?外國人做菜估計就一個方法,我看就是煎,恐怕連炒都不會。

同樣是案,也有很多形製。首先一種叫做翹頭案,它屬於供案的形式,腿部非常誇張,過去都是在寺院和祠堂裏使用,它表示對神靈、對祖宗的一種敬畏。衙門裏也用供案。這裏的供案翹頭非常高,非常誇張。它具有威嚴感,從心理上暗示你、警告你。今天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時,法官坐的椅子靠背都非常高,就是起到一種威懾作用。如果法官搬一個小板凳坐那兒,估計犯人心裏就該想怎麼逃脫法律的製裁了。用家具作為文化符號傳遞給你,這是案子重要的本意。那麼,衍生出來的詞彙就是“案件”,原義指案子上的文件。“審案子”,原義指在案子麵前審理事情,最後簡稱為審案子。沒有人說“審桌子”,審桌子就是要拍這桌子了。

對於文人而言,他設計出一種適合自己用的書案,非常溫和,它也有翹頭,但把誇張的氣氛都去掉了,翹頭很小。這個小翹頭幹嘛用呢?我們知道,中國有一種特殊的書畫形式叫手卷,卷起來是一個軸。比如《江山萬裏圖》、《清明上河圖》,看的時候要橫向打開。過去看手卷有講究,你不能趴在地上看,也不能擱在方桌上看,就得在這種翹頭案上看。為什麼呢?如果在桌子上看,手卷打開時,它的軸很容易滾到桌邊,你一把沒抓住,它咣當就掉下去了,很可能就把畫撕了。但你在翹頭案上看,軸走到案子兩頭,就停住了,不會掉下去。從這一點就能看出,古人的生活非常講究,看畫時都要設計一個小小的機關。翹頭的部分既可以產生視覺上的變化,又有實際的功能。

我當年碰到過一個特別好的紅木翹頭書案,它的翹頭極為特殊。一般的翹頭,都是在案子的平麵上單做翹頭,那個案子的翹頭是一木連做,就是用一塊木頭整挖出來。案麵是癭木芯。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它,漂亮至極,古人稱為“滿架葡萄”,是一種文學形容。癭木是一種極為特殊的木材,後麵在講家具用材中,會專門講到。我當時非常喜歡,就跟人家磨。那人是想賣了條案,拿錢買電視。我跟他磨合了半天,最後都出門了,那人還說你能不能再加五十,一會兒吃西餐什麼的,說明他很注重這種小錢。我想他今天一定很後悔,當年拿了一個上輩子留下來的紅木大條案換了個電視,擱今天我估計能換一個快倒閉的電視廠。

還有一種跟翹頭案幾乎一樣的案子,叫平頭案。把翹頭去掉就是平頭案。

還有一種叫卷書案。卷書案出現得非常晚,它兩端的趨勢是往下走。這種卷書形的案,過去炕上使用得比較多。

炕上的案子稱為“炕案”,比較矮。因為在炕上,不必擔心東西掉下來摔壞,就不需要再去擋著了。卷書案到晚清以後,非常受歡迎。尤其江浙一帶,卷書案非常盛行,而且尺寸比較大,外形比較圓潤,可能跟南方人喜歡柔軟有關。北方卻並不多。

我們知道,案子一般是家庭裏體型最大的家具,它比較長,所以在搬動中會有問題,你經常搬動會感到特別不方便。過去的案子,估計都上不去今天的樓房,樓梯那兒就拐不過彎兒來。古人也考慮到了這些,設計出一種很新式的案子,叫“架幾案”。

所謂架幾案,就是兩個幾座上麵架一塊板。我們剛才說了,案是腿要縮進去,但現在大量的架幾案是幾座頂住兩頭擺。案子腿部縮回來,相應的,案麵兩端就要伸出去一塊,行話叫“擔出去”,意思是像挑擔子一樣伸出去一塊。我們過去通過單純的語言來傳達信息時,人家就會跟我說:那兒有一個案子,擔出去的部分比較長。我就知道具體位置了。

架幾案的尺寸相對來說都比較大,因為它是三件一組,便於搬動,當時也非常流行。早年我在鄉下見到很多架幾案,但是真正使用優良木材,比如紫檀、黃花梨、紅木的,相對來說非常少,尤其紫檀。大號的紫檀架幾案基本都在故宮,就沒出過宮。我碰到過非常大的紅木架幾案,將近四米,原來是北方製作,後來被南方人買到上海。但它在上海沒有市場,因為買回去要往家裏放,誰都嫌這家具尺寸過大,沒有地方擱。買的商人本來認為這個架幾案很值錢,可是買到上海以後誰都不要,他擱了兩三年都賣不出去。我當時看到就特高興,因為我想用它來做展覽。所以當我表示出興趣的時候,他覺得我是一個買主,就很便宜地賣給我了。這件紅木架幾案至今還在觀複博物館紅木廳展覽著,尺寸很大,也非常高。

案的基本形製,就是翹頭、平頭、卷書、架幾這四種。我早年尋找案子的時候,城裏很少見,農村多,越偏遠的地方越多。因為過去鄉下住的房子相對比較寬敞,放得下。而城裏的房子,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大部分比較窄,因為人口增長速度太快,大部分家庭都把這占地兒的家具淘汰到農村了。

有一年,一個朋友找我,那時我還年輕,他比我大,管我叫小馬。他說北京門頭溝那邊發現了一件黃花梨大條案,要帶我去看。當時他叫了一輛出租車。要知道,那時北京沒有隨街就能打的出租車,要專門到出租車站去叫車。他就叫了一輛出租車到了我家。我很奇怪,覺得他那麼奢侈,還打的!那時打的是很少的事,我以前都不記得自己打過。但他說:“沒事,這大案子買了,什麼便宜都有了。”我家當時住在東四十二條,我們從那兒開車奔了門頭溝。快到的時候,越走路越窄,兩邊都是山,我多少有點兒害怕,因為沒去過這些地方。我就老跟那人說:“今天沒帶錢,就是先看看。”最後終於找到那家了。

一進屋,老太太正包餃子呢,按住我,非讓吃餃子。我哪兒有心情吃餃子呀,就想看那案子。老太太還說不著急,吃完餃子再說。可那餃子剛擀皮,我什麼時候才能吃上啊!我執意要先看案子,就拉著老太太上人家後屋去了,一看,好!一個柴木的大案子,特柴,根本不是黃花梨!我一下就跟泄了氣的皮球似的,覺得白跑了。於是我們一路無話,開著車就回來了。

路過東四路口,我朋友就喊:“停車停車!”車停了,他下去說:“小馬,我還有事,先走一步了。”我還沒反應過來呢,他就走了。車拐過彎兒來,就是東四五條。五條就是出租汽車站,車停了,我得結車錢去。最後我結了200多塊錢,那時我每個月才掙不到100塊錢。我當時臉都紅了,心裏恨死這件事了。所以這案子沒記住,事情記住了。所以說,人不能辦事盲目,盲目是要付出代價的。

我在福建莆田的一個祠堂裏,曾經看過一張非常大的黃花梨案子。福建人的宗祠觀念特別重,所以每個村裏都有宗祠。那張案子非常巨大,長4.2米,案麵是一塊獨板,俗稱“一塊玉”,就是說整塊板跟玉似的,漂亮至極。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見過這麼漂亮的案子。這張案子幾百年來都在這個宗祠裏,受無數人的禮拜。可惜最後還是被拿出來賣,整個村裏的人都在場院上坐著,買的人點好錢,全體村民一人分一份。以我當時的能力,沒有辦法買下這張大案。這案子現在在美國丹佛博物館展覽。我去丹佛博物館講課時,又看到這張案子,非常震撼。

這張黃花梨大案經過幾百年的曆史,在村子裏起到一種凝聚力的作用。但村裏人為了分筆錢,把幾百年的案子賣掉了,最後輾轉到美國,被人家珍而重之地供起來了。以後有機會去丹佛的人,一定要去看看這張“天下第一案”。

由於案子的陳設功能越來越大,它的實用功能就相對降低;相反,桌子的實用功能越來越大,陳設功能越來越低。所以,桌案從功能上有了區分,這是在使用中發生的區分,並不是一開始就這麼設計的。比如過去的人家,一進屋就放著一張大條案,靠著主牆,上麵擺兩隻撣瓶。我小時候,去我的外曾祖母家,她在北京有一個大院。我那時候很小,覺得這張案子非常高,根本看不見案子上麵的大撣瓶。這就是我對案子的第一印象,那時是20世紀60年代,後來這案子上哪兒了,我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