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明察秋毫(2 / 3)

還有一些本來是藝術上的高手,因為偶然的原因,遇到不利的客觀條件,如紙筆工具不好,或下筆時精神疲乏,興趣欠濃等等,就不能保持原有的水平;不過,這種下降總不會距離原有的水平太遠,或者僅僅是局部的瑕疵。

碰到這樣的作品時,我們必須小心謹慎地從各方麵去觀察研究,弄清其原因,作出正確的判斷,否則就容易誤認為是偽作了。還有一些本來不是書畫名家,而是社會上知名人士的作品,其藝術水平本來不高,他們的作品可能有文物價值,但在藝術上並不重要。還有一些畫家不大會寫字,他們的款字往往寫得很拙劣。諸如此類,更不能單從藝術上的優劣來評論其真偽了。但也要防止過分寬大,處處原諒。

如題款為某一名家的作品,僅有小部分較好,而大部分則一無是處,把它定為真跡,那也是不對的。事實上,過嚴、過寬都是心目中沒有正確的標準和樣板的緣故。這樣一來,真偽、是非的正確判斷就無從產生了。鑒別古書畫的大敵是偏愛、偏惡。如果隻憑自己的主觀標準,喜歡的就是好的,不喜歡的就是壞的。

以此態度來判別真偽,就很難得出正確的鑒別結論。得不出正確的鑒別結論,就會使國家的文物受到損失,甚而達到不可彌補的地步。因此,我們在鑒別古字畫中,必須防止過寬過嚴和偏愛偏惡的現象發生。

書畫鑒定雖有以上兩方麵的內容,但是分辨它的真偽和是非,更是這項工作的第一關。評價作品的藝術高低和精粗美惡,固然是鑒定工作中的一部分,可它與第一項內容相比,卻處於從屬的地位,所以在這裏,著重點是在“辨真偽和明是非”,不在於書畫的精粗與優劣。在鑒別的範疇中,我認為真偽第一,優劣第二。批判優劣,是在真偽判定之後,而不是判定之前,亦即認識優劣,不可能不在認識書畫本身真偽之後。

曆代書畫之有偽作,已經有相當久遠的曆史了。據北宋米芾的《書史》、《畫史》所記,在他前代的書法和繪畫名家的作品,幾乎都有偽作,而且數量相當大。如李成,偽造的作品竟多至三百本,他慨歎地要作無李論。這些記錄,僅是米芾一人所見,事實上還不僅限於這個數字。這些偽作,對書畫的真品說來,造成了紛亂局麵,因而書畫要通過鑒別來達到去偽存真。說明書畫鑒別的曆史是與書畫作偽的曆史相應地發展起來的。

在舊社會,古代書畫大多數為封建帝王、官僚、地主和資產階級所占有,他們通常從個人愛好出發,有的甚至將古書畫作為個人爭強鬥富的工具。因此他們對古書畫的鑒定有時就不能從客觀實際出發,得不出科學的結論。他們所寫的有關書畫鑒定和評論的各種著作中雖有許多經驗和資料可供我們參考。但這些經驗和資料大都是零散的,而且其中往往存在著許多謬誤和不實之處。由於階級和時代的局限,在中國封建社會裏,沒有人寫出比較係統、比較全麵的書畫鑒定專著。

傳統的鑒別方法主要是把印章、題跋、著錄、別字、年月、避諱、款識作為書畫的主要依據。這種鑒別方法的缺點,在於拋棄了書畫的本身,而完全以利用書畫的外圍為主,強使書畫本身處於被動地位。始終沒有意識到這種方法所應用的依據,僅僅是旁證,是片麵的,是喧賓奪主,因而也是非常危險的。

因此,這個鑒別方法,不但不能解決矛盾,相反地會引起更嚴重的矛盾,而終於導致以真作偽以偽作真的後果,其結論是書畫不可認識論。事實上,旁證的威力,對書畫本身的真偽,並不能起決定性的作用。因為它與書畫的關係幣是同一體,而是從屬於書畫,它隻能對書畫起著幫襯的作用。

而且有時它並不能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它隻能在對書畫本身作了具體分析之後,才能得知在它的特定範圍內能否起作用與所起作用的程度。因此書畫本身,才是鑒別的主體,最確切的根據,也隻有這個根據獨立起來,才有可能利用一切旁證。否則這些旁證,縱然有可愛之處,卻都是帶有尖刺的玫瑰。把書畫本身的客觀條件和書畫的外圍條件統一起來,再用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去進行分析、研究,就是本書所要闡述的古書畫鑒定的理論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