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2)

一席紅衫,蜷縮的人,全身的刺痛,額前的密布的細汗,緊攥的雙手,痛一次又一次的在體內翻攪,骨頭也如撕裂般的感覺,就這般死去吧,娘親的麵容越發模糊,爹爹的笑臉也在遠去,還有若歌哥的溫柔,一幕一幕在思允腦海翻滾。

“絕…絕易…哥哥,你…你殺了我吧。”思允咬著牙擠出這幾個字,嘴唇依稀可見被咬破的傷口,有絲絲的鮮血流出。

“不,我不會答應你的,你忍忍。”說著絕易把更多的內力傳入了思允的體內,不顧這樣的小身板是否能夠承受,隻是知道這樣能讓她減輕痛苦。

“殺…了我吧。”雖然內力在體內緩解了疼痛,可是那種斷骨般的疼痛還是一陣接著一陣,愈發蒼白的指節,指甲陷入了皮膚。

“不要死。”絕易也是著急了,他不知道自己該如何。思允緩緩地閉上了眼,嘴角流出了更多的鮮血,“思允,你不要有事。”

思允竟然咬舌了。嘴角流下的鮮紅的鮮血和火紅的長裙交相輝映,就像一幅畫,長長的睫毛,安寧的臉,徒留絕易摟著她的身體。

“傻瓜,是我害了你,我會為你報仇的。”絕易看著懷中漸漸失去生氣的思允,那紅刺傷了他的眼,紅中嬌小的身軀,好像是睡熟一般。

夜還是那麼深,若歌隻是空洞的看著一切,他守護了那麼久的女孩,那個笑靨如花的女孩,在中了他的銀針之後,他便知道他徹底失去她了,身上的傷口沒有處理,而是靜靜地杵在那,一輪明月,見證他們一起的時光,從今往後隻有他一人而已。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照耀大地,我已帶著一抹馨香離去了。這場戰役因為思允的死而告終了,若歌最終還是選擇了浪跡天涯,因為思允的死,筱雲瘋了,離焰也便撤手了,西訣失去了這一有利的靠山,也隻能作罷,絕易則始終抱著那一襲紅衫,一年兩年,日子在消散著,一切貌似又回到了平靜。

誰說沒有一眼便定下來世的,我用的鮮血證明了這一切,當動脈被我割開的時候,我突然感到了一絲的溫暖,是血液流淌過我手臂的溫度,原來幸福這麼的簡單,我輕輕地閉上了眼睛,抓住那一片白色的花朵,也許生命存在的形式便是悲傷的,我的嘴角露出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我的宇夕,我來了,等我。

回憶如電影般在腦海重現,記憶永遠定格在了十八歲的時候,那個在球場上揮灑汗水的男孩,那個和我一起長大的男孩,你知不知道在你出車禍之後,我就一直想追隨著你的腳步,可是我不能,我不能讓爸爸媽媽後半輩子受苦,所以我發了瘋一般的讀完了所有關於自己專業的書本,知道我成為國際最有名的設計師夏枯草的時候,我終於賺夠了錢,當我把五百萬打到我和你爸媽的戶頭的時候,我才露出了這十年來的第一次笑顏,我終於可以去找我的宇夕了。在陽光明媚的那天,我來到我們的小公園,到刀刃刺入動脈的時候,我看見你了,你的眼中是哀怨是心疼是不舍,最終還是向我伸出了手,熟悉的溫暖,我笑了。

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我發現自己竟然在一條長長的河邊,我穿著自己最愛的那一身紅衫,那是偶然一次在曆史展館中看見的紅衫,隻一眼,我便愛上了這如玫瑰般紅豔的長裙,可如今我卻穿著和那件長裙一樣的服飾,我忙跑到了河邊,河水中的自己,和原來是一樣的容顏,可是我怎麼了,我撈起衣袖,我的手腕清晰可見的刀痕,可是看起來不像是新割開的,倒像是割開很久愈合的,我壓抑著這一切,我尋找著我的宇夕,那個對我微笑的宇夕,可是我找不到你,你在哪,我的淚肆無忌憚地落下,為什麼還是不能回到你身邊?為什麼我還沒有死?這是哪?我不想活,我隻想去找我的宇夕,為什麼上天連死的機會也不給我?我絕望,我呐喊,我崩潰,喊著內心最撕心裂肺的聲音。

我抬頭看見了遠處高高的山脈,我要爬上去,然後跳下來,這樣應該就會死的,宇夕,等我,我餓著肚子,一直攀爬著,我不覺得累,因為我靠著回憶支撐著我。

“枯草,你快吃,我不喜歡吃蛋糕。”五歲的宇夕把一塊非常漂亮的蛋糕遞到了我的麵前,當時隻有四歲的我看到蛋糕興奮了,我完全不知道,那是宇夕爸媽舍不得吃,省下來給宇夕的,而宇夕卻給了我,我吃完了蛋糕,還巴眨著眼睛還要,宇夕,拍著我的頭說以後宇夕哥哥賺錢了給枯草買好多,兩個孩子笑著。

“枯草,宇夕哥哥要去很遠的地方讀大學了,枯草要在大學好好學習。”那年我和宇夕同時被不同的大學錄取,我們都隻是農村的孩子,可是宇夕生得卻不像農村的娃,村裏的大嬸們最喜歡的就是把自己的閨女許給宇夕,而每次宇夕還笑著答應,大學可以申請助學金,而我則是那個幸運兒,我還拿著助學金跑去宇夕的學校請宇夕吃大餐,每次宇夕總是請假陪我去大肆地吃一番,知道快畢業的時候,我才發現宇夕根本沒有在讀大學,而是在那所大學周圍的煤礦工作,支持我的助學金一直都是宇夕提供的,每次吃飯,宇夕磨破的雙手總是放在桌下,而我拿著宇夕的血汗錢去請宇夕吃大餐,在知道的時候我的淚再一次模糊雙眼,我沒有去宇夕的學校,而是去了礦場,在那我看見了背著重重煤簍的宇夕,我抱著他哭,我掰開了他滿是血泡的手,而他隻輕拍了我的額頭,說,傻丫頭,我要把你照顧好,以後丫頭要有出息。那時候我就發誓我要掙很多錢,我要宇夕哥哥過幸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