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節 基於服飾整體搭配的設計(1 / 1)

從廣義講,服飾的概念是構成人的整體外在形象所包含的所有物品,包袋自然位列其中,屬於服飾品的一類。既然人們的外在形象由所有的服飾品共同作用構成,那麼包袋作為其中的一員,在設計時考慮其和整體服飾的配搭,以整體的服飾風格、形象為出發點進行設計,是一種實用性非常強的設計方法。

包袋在整個服飾搭配中充當一個局部,它的藝術價值是與服裝分不開的。包袋可以分割服裝的空間。一般來說,包袋的設計與整個服裝設計的風格要是一致的,可以統一成整體,同時,它又有與整體形成對比的元素,通常這也是人們首先注意到的部分,所以在服飾搭配中易成為視覺焦點。

要使服裝與包袋統一成整體,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讓兩者具有相似性。相似性是包袋與服裝進行搭配中最主要的組合因素,它是指各個局部的相同程度。局部包括線條、形狀、色彩、質地以及變化、大小、方向、重量、位置等因素。如果包袋在某一方麵或者某幾方麵與服裝具有相似性,那麼,它們在搭配時就更容易達到和諧。但要注意的是,相似性並不意味著完全相同,而是兩者在配合時的一種關係。在包袋設計中找出服裝中的相似因素,並加以運用,在傳達整體服飾形象時就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另外,適度的對比也可以達到整體統一的效果,因為包袋相對於服裝來說,畢竟在麵積上所占比例較小,所以,相互之間的對比在運用得當時反而可以達到整體統一的效果。

包袋設計與服裝設計是相互作用和相輔相成的,隻有當兩者高度協調和統一時,整體的美感才會充分展現出來。一般來講,包袋與服裝的協調統一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一、造型上的呼應

包袋作為服飾局部的地位決定了包袋的設計是要以服裝的造型作為前提和依據的。如禮服的款式構成較為考究,則要求包袋的式樣也應精美而別致;休閑服裝的款式構成較為簡潔大方,則與之配合的包袋的設計也要隨便和自然。

這種呼應關係在運用的時候不能太呆板,並不是完全一樣或者極度相似才算是呼應,有時候適度的對比也是一種呼應的方式。比如當服裝的外輪廓以弧線為特征時,包袋的造型可以是兩種情況:一種是與服裝的線條相一致,其造型也以曲線為主;另一種是與服裝的曲線形成對比,在造型上多用直線,以豐富服飾的整體效果。

二、色彩上的配合

從服飾美學的角度來講,整體服飾的色彩效果應該是賞心悅目而又和諧統一的。所以,包袋作為服飾配件中重要的一項,常常在整體的服飾色彩效果中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當服裝的色彩過於單調或沉悶時,便可利用鮮明而多變的色彩運用到包袋中來調整整體色彩感覺;而當服裝的色彩顯得有些強烈和刺激時,在包袋的設計中就可利用單純而含蓄的色彩來緩和氣氛。

總地來講,在色彩的處理中要根據整體效果的需要,有時可以從服裝中抽出某種顏色用於包袋設計中,這樣既可以迅速快捷的選擇顏色,又容易求得整體色彩的高度協調。

三、肌理上的協調

由於構成包袋的材料範圍較大,因此,在包袋的設計中,肌理變化是相當豐富的。包袋與服裝搭配時可根據不同的需求心理、審美情趣在質感上做相應的變化。比如當服裝的麵料較為細膩時,可以選擇麵料細膩有親和力質感材料的包袋,也可選擇質感粗獷而奔放的包袋;當服裝麵料較為厚重而凹凸不平時,除了選擇同樣厚重質感的包袋,也可選擇肌理光潤柔滑的手袋,與服裝麵料形成鮮明對比。總之,從服飾的整體肌理效果來看,包袋和服裝兩者之間既可相互對比也可相互統一,既可相互襯托又可相互協調,在搭配變化中產生出特有的視覺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