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即使不同意也要笑著說(2 / 2)

(2)要顧及對方的自尊,給對方留台階。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一個人有求於別人時,往往都帶著惴惴不安的心理,如果一開始就說“不行”,勢必會傷害對方的自尊心,使對方不安的心理急劇加速,失去平衡,引起強烈的反感,從而產生不良後果。因此,不宜一開口就說“不行”,應該尊重對方的願望,先說關心、同情的話,然後再講清實際情況,說明無法接受要求的理由。由於先說了那些讓人聽了產生共鳴的話,對方才能相信你所陳述的情況是真實的,相信你的拒絕是出於無奈,因而是可以理解的。

當拒絕他人時,不但要考慮到對方可能產生的反應,還要注意準確恰當的措辭。比如你拒聘某人時,如果悉數羅列他的缺點,會十分傷害他的自尊心。不如先稱讚他的優點,然後再指出缺點,說明不得不這樣處置的理由,對方也能更容易接受,甚至感激你。

(3)降低對方對你的期望值。大凡來求你辦事的人,都是相信你能解決這個問題,對你抱有很高的期望值。一般地說,對你抱的期望越高,越是難以拒絕。在拒絕他人要求時,不要大談自己的長處或過分炫耀自己,這樣會在無意中抬高了對方的期望值,增大了拒絕的難度。如果適當地講一講自己的短處,就降低了對方的期望值,在此基礎上,抓住適當的機會多講別人的長處,就能把對方求助目標自然地轉移過去。這樣不僅可以達到拒絕的目的,而且使被拒絕者因得到一個更好的歸宿,由意外的成功所產生的愉快和欣慰心情,可能取代了對你的失望與煩惱。

(4)態度一定要真誠。被拒絕總是令人不快的。“委婉”的目的也無非是為了減輕雙方尤其是對方的心理負擔,並非玩弄“技巧”來捉弄對方。特別是領導、師長拒絕下級、晚輩的要求,不能盛氣淩人,要以同情的態度、關切的口吻講述理由,使之心服。在結束交談時,要熱情握手相送,表示歉意。一次成功的拒絕,也可能為將來的重新握手、更深層次的交際播下希望的種子。

拒絕得法,對方心悅誠服,如果拒絕不得法,一定會使人對你不滿,甚至懷恨在心。喜劇大師卓別林曾經說過:“學會說‘不’吧,那樣你的生活將會好得多。”

有時不得不拒絕他人提出的要求,由於某種原因卻很難說出一個“不”字,擔心傷害到他人,如果不拒絕又給自己增添煩惱。所以,在對他人說“不”時,應盡可能地委婉一點,真誠一點,以此獲得對方的諒解,爭取做到即使向對方說了“不”,也不會給他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