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我們家買了電腦。老公喊出口號:老婆第一,電腦第二。在家時,他除了跟我“獻媚”,就是紮在電腦跟前。我開玩笑說:“電腦是你二奶呀?”不過,老公“包二奶”我並不反對,因為老公是用“二奶”寫稿子。
起初,老公寫完稿,要帶到單位去發,因為家裏沒上網。老公說太麻煩了,就跟我商量要上寬帶。我說行,但有個條件,就是要用他賺來的稿費交網費和電費。老公滿口答應。
寬帶上了兩個月了,老公還是沒有稿件發表。我安慰他:“不要著急,功到自然成。”老公隻是不好意思地訕笑。
一天下班回來,我發現書房門戶洞開,室內一片狼藉,老公正焦急地翻箱倒櫃。我忙問:“怎麼了?”老公說:“來賊了!”我連忙上前:“丟了什麼?”老公回答:“別的倒是沒丟,就是‘貓’(上網用的調製解調器)丟了!”我安慰老公:“沒關係,不就是隻‘貓’嘛。”
老公說報警,我說犯不著。老公說再買個“貓”,我說辦不到。看他生氣了,我隻好說:“要買也行,不過要等你寫出成果來,用稿費買!”
老公咬牙切齒,說:“你等著!”
過了兩個月,老公拿出兩份樣刊,自豪地說:“可以去買‘貓’了吧?”我說:“不行!還沒來稿費呢!”
等到稿費來的時候,又有幾份樣刊寄到家中。老公問:“這回總可以了吧?”我哈哈大笑,轉身從臥室的床下取出了被我“塵封已久”的那隻“貓”,雙手向老公奉上。老公大叫:“原來你是竊賊!”
我雙手叉腰:“要不是藏了你的‘貓’,你還指不定猴年馬月發表作品呢!”老公心裏應該清楚,剛上網的兩個月裏他總是不由自主地在網上瀏覽、看片、聊天!
老公先是撓撓頭,然後學著“範偉”的腔調,說了句:“謝謝啊!”逗得我差點喘不過氣來。
然後,老公虔誠地提出請求:“恭請老婆作我的‘貓貓’管理員。本人保證:一般每周末使用兩日;平素若有急用,亦要提出申請,並在管理員的監視下方可使用。”
現在,看著老公每天專心寫稿,我的心裏真是比蜜還甜。看來,當個“竊賊”也可巧立“奇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