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戰略概論(3)(2 / 3)

我們得出的結論是:雖然詭詐在不妨害必要的感情力量(然而往往是有妨害的)的情況下沒有什麼害處,但是對統帥來說,正確而準確的眼力比詭詐更為必要,更為有用。

但是,戰略支配的兵力越少,使用詭詐的可行性就越大。因此,當兵力很弱,任何謹慎和智慧都無濟於事,一切辦法似乎都無能為力的時候,詭詐就成為最後手段了。人們越是在絕望的處境中,就越想孤注一擲,而詭詐也就越能助長他們的膽量。在丟掉一切其他打算,不再考慮一切後果的情況下,膽量和詭詐可以相互促進,並使希望的微光集中於一點,成為一道也許還可能燃起火焰的光芒。

第十一章 空間上的兵力集中

最好的戰略是首先在總兵力方麵,然後在決定性的地點上始終保持十分強大的力量。因此除了努力擴充兵員(但這往往不是統帥所能決定的)以外,戰略上最重要而又最簡單的準則是集中兵力。除非為實現迫切的任務,否則任何部隊都不應該脫離主力。我們要嚴格遵守這一準則,並把它看做是一種可靠的行動指南。同時,我們也會看到,上述準則並非在每一次戰爭中都產生同樣的效果,由於目的和手段不同,它可能產生不同的效果。

有些人隻是稀裏糊塗地按照別人的習慣做法把兵力分割和分散了,但並不確切地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這種現象聽來好像難以置信,但卻重複過幾百次了。集中全部兵力是一個準則,分散和分割兵力都隻是例外。

第十二章 時間上的兵力集中

戰爭是方向相反的兩個力量的碰撞,較強的一方不但可以抵消對方的力量,而且還可以迫使對方做反方向的運動。因此,在戰爭中根本不容許力量陸續(逐次)地發揮作用,必須集中全力。

但是,隻有在戰爭確實像機械碰撞一樣時,才會產生上述現象。如果戰爭是雙方力量持續不斷地相互抵消的過程,那麼就應當讓力量陸續發揮。在戰術上就是這樣,這主要是因為火器是一切戰術的重要基礎,但也還有其他原因。如果在火力戰中以1000人對500人,那麼雙方傷亡的多寡同雙方參戰人數的多少都有關係。1000人發射的子彈比500人多一倍,而1000人被擊中的可能性也比500人中彈的可能性大一些(因為1000人的隊形肯定比500人的隊形更為密集)。假定1000人被擊中的可能性比500人大一倍,那麼雙方的傷亡就會相同。例如用500人戰鬥的一方傷亡200人,那麼用1000人戰鬥的一方也同樣有200人傷亡。如果用500人戰鬥的一方後麵還有500人保留在火力範圍以外,那麼,雙方都還有800個可以戰鬥的人。但是,其中一方的800人中有500人是彈藥充足、體力充沛的生力軍,而另一方的800人卻都是隊形鬆散、彈藥不足和體力受到削弱的士兵。不過,僅僅由於1000人比500人多一倍,被擊中的可能性就大一倍,這樣的假定當然是不正確的。因此,保留半數兵力的一方也可能在一開始就受到較大的損失,這是一種不利。在一般情況下,用1000人戰鬥的一方一開始就擁有把敵人逐出據點和迫使敵人退卻的有利條件。但是,他以後作戰時隻有800名經過戰鬥而處於鬆散狀態的士兵,而對方參戰過的士兵的戰鬥力也不弱多少,而且還有500名生力軍,這是對他不利的。在一般情況下,優勢掌握在擁有生力軍的一方。由此可見,在戰鬥中使用過大的兵力將會導致多麼大的不利。使用優勢兵力在最初可能帶來很大的利益,但是在以後卻可能不得不為此付出代價。

不過,隻有當軍隊秩序混亂、隊形鬆散和體力疲憊時,換句話說,當出現每次戰鬥中都會有的(勝利的一方也會有的)危機時,才有上述危險。當一方的軍隊處於削弱狀態時,對方相當數量的生力軍的到來就起決定性的作用。當勝利一方的鬆散狀態已經消失,隻剩下勝利帶來的精神方麵的優勢時,對方再投入生力軍也無法挽回敗局了,而且,這支新的生力軍也會被卷入失敗的旋渦。一支被擊敗的軍隊,是不可能依靠強大的預備隊在第二天轉敗為勝的。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戰術和戰略之間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區別的根源。戰術上的成果,即在戰鬥進行中和在戰鬥結束前取得的成果,絕大部分是在隊形鬆散和體力疲憊的情況下取得的,而戰略上的成果,即整體戰鬥的成果或最終的勝利(不論是大是小),卻不是在這種情況下取得的,它是在部分戰鬥的成果結合成一個獨立的整體時才產生的,這時,危機已不存在,軍隊恢複了原來的狀態,損失的隻不過是實際被消滅了的那一部分。

從這種區別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戰術上兵力可以逐次使用,而在戰略上兵力卻隻能同時使用。

在戰術上,如果開始階段取得的成果不能解決一切,而必須考慮到下一階段,那麼,自然會得出以下結論:為了取得開始階段的成果,隻能使用必要的兵力,而把其餘的兵力配置在火力戰和白刃戰的殺傷範圍以外,以便用來對付敵方的生力軍,或者用來戰勝力量受到削弱的敵人。但在戰略上卻不是這樣。一方麵,在戰略上一旦產生了成果,就無需擔心敵人的反擊,因為隨著戰略成果的出現,危機也就不存在了;另一方麵,戰略上所使用的兵力並不一定都會受到削弱。隻有在戰術上同敵人發生衝突的那部分兵力,即參加戰鬥的那部分兵力,才會被敵方削弱。也就是說,隻要在戰術上不無謂地濫用兵力,那麼受到削弱的就隻是不得不被削弱的那一部分,而決不是在戰略上參加衝突的全部兵力。在兵力占優勢的情況下,某些參加戰鬥不多甚至根本沒有參加戰鬥的部隊,僅僅由於它們的存在就可以起決定性作用。這些部隊在戰鬥結束後還保持著原來的狀態,就像閑置的部隊一樣,可以用於新的目的。這種用來造成優勢的部隊對總的成果會有多麼大的貢獻,是顯而易見的。有了這樣的部隊,我方在戰術上參加衝突的那部分兵力的損失將會大大減少。

因此,如果說,在戰略上使用的兵力增多,損失不但不會增大,甚至往往會有所減少,從而我們的決戰自然會更有保障,那麼,自然可以得出結論:在戰略上使用的兵力越多越好,因此,必須同時使用現有一切可以使用的兵力。

但是,我們還必須從另一方麵來對這個原則進行徹底的論證。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談的隻是鬥爭本身,但是,鬥爭離不開人、時間和空間,必須考慮到這些因素。

戰爭中的疲乏、勞累和物資缺乏,是一種特殊的消極因素,這種因素並不屬於鬥爭本身,但同鬥爭有著一定的關係,特別是同戰略有著密切的關係。在戰術上,固然也有勞累和物資缺乏,而且可能非常嚴重,不過戰術行動的持續時間比較短,對於它們的影響可以不必作太多的考慮。但在戰略上,時間和空間的範圍都比較大,這種影響往往不僅十分明顯,而且經常起決定性作用。一支常勝的軍隊,沒有敗於戰鬥卻敗於疾病,這種情況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