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
頒布時間:2008-11-20發文單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為貫徹落實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現將《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印發給你們,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各地財政、稅務機關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執行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反饋,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內的項目進行調整和修訂。
附件: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2008年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2008年版)
一、種植業類
(一)糧食初加工
1.小麥初加工。通過對小麥進行清理、配麥、磨粉、篩理、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小麥麵粉及各種專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過對稻穀進行清理、脫殼、碾米(或不碾米)、烘幹、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成品糧及其初製品,具體包括大米、蒸穀米。
3.玉米初加工。通過對玉米籽粒進行清理、浸泡、粉碎、分離、脫水、幹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鮮嫩玉米經篩選、脫皮、洗滌、速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鮮食玉米(速凍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類初加工。通過對馬鈴薯、甘薯等薯類進行清洗、去皮、磋磨、切製、幹燥、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薯類初級製品。具體包括:薯粉、薯片、薯條。
5.食用豆類初加工。通過對大豆、綠豆、紅小豆等食用豆類進行清理去雜、浸洗、晾曬、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豆麵粉、黃豆芽、綠豆芽。
6.其他類糧食初加工。通過對燕麥、蕎麥、高粱、穀子等雜糧進行清理去雜、脫殼、烘幹、磨粉、軋片、冷卻、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燕麥米、燕麥粉、燕麥麩皮、燕麥片、蕎麥米、蕎麥麵、小米、小米麵、高粱米、高粱麵。
(二)林木產品初加工
通過將伐倒的喬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葉、鋸段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原木、原竹、鋸材。
(三)園藝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將新鮮蔬菜通過清洗、挑選、切割、預冷、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淨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設施,將新鮮蔬菜通過低溫貯藏,以備淡季供應的速凍蔬菜,如速凍茄果類、葉類、豆類、瓜類、蔥蒜類、柿子椒、蒜苔。
(3)將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和食用菌通過幹製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初製幹菜,如黃花菜、玉蘭片、蘿卜幹、冬菜、梅幹菜、木耳、香菇、平菇。
*以蔬菜為原料製作的各類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及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2.水果初加工。通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清洗、脫殼、切塊(片)、分類、儲藏保鮮、速凍、幹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水果、果幹、原漿果汁、果仁、堅果。
3.花卉及觀賞植物初加工。通過對觀賞用、綠化及其它各種用途的花卉及植物進行保鮮、儲藏、烘幹、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鮮、幹花。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紅花籽及米糠等糧食的副產品等,進行清理、熱炒、磨坯、榨油(攪油、墩油)、浸出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植物毛油和餅粕等副產品。具體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紅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餅粕、豆餅、棉籽餅。
*精煉植物油不屬於初加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