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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親
一
我們家世居湖南,我們兄弟姊妹都是在湘江邊長大的。湘潭人稱父親為“伢老子”,平時隻喊一個字——“伢”,比方說,兒子要出遠門了,對父親說:“伢,我走了,你老人家多保重。”“伢”這樣的稱呼,可能母親覺得不夠親切,又不大文雅,也不好聽,因此讓我們遵照母親老家——江蘇的習俗叫“爹爹”。
父親中等身材,白皙清瘦,平時,他總是穿著一身幹幹淨淨、整整齊齊的衣服,雖然衣服的質地並不怎麼好,但剪裁合身,大方得體,讓人看著舒服。他言語不多,外表不苟言笑,喜、怒、哀、樂極少表露出來,給人的感覺很寧靜,是一個文質彬彬、舉止安詳,有修養的人。或許因為長期經曆世事的更迭和生活的坎坷,使他內心受到某些打擊的緣故,他那平靜的目光中,總是含著一絲隱隱的憂傷,使人感到有些沉重。
父親出生在湘潭縣一個當時頗為富裕的大戶人家,祖輩給他取了一個既響亮又文雅的名字——健芝,大概是希望他一生中能夠平平安安,順順利利的,不僅身體健康,而且人品也像芝蘭一樣高潔。
我小時候,每當聽到周圍的人稱呼父親“健芝先生”時,就感到特別高興,認為父親像教書先生一樣受別人的尊重;有時,人們叫他“二先生”,因為父親排行第二,聽起來也比較自然;而使我最不喜歡、也最不習慣的是有人稱父親“二老爺”,一邊叫還一邊卑微地彎著腰,讓我感到極不舒服,究竟是什麼原因,我也說不清楚,反正總覺得看起來不順眼,聽起來也不順耳。
我大一些後,知道了父親的生日是農曆六月初六,因為這一天母親總忘不了給父親下碗掛麵,家鄉的習俗稱之為“長壽麵”。家境好時,麵裏少不了有個油煎荷包蛋,後來窮了,蛋沒有了,不過麵總還是有的。按照中國的民俗,六六寓意著大順,可是父親的命運卻充滿坎坷和波折,見不到大順的痕跡。父親幼年時,體弱多病,童年便少了許多歡樂;青年時,雖然家境尚殷實,生活上還過得不錯,但封建禮教的桎梏,讓他的思想和行動受到很大的束縛,理想和抱負得不到施展;中年時,遭遇戰亂和動蕩,雖然父親從事過文秘、行政人員之類的工作,但忠厚、軟弱的本性,盲目的善良,加上不諳世道險惡的書生意氣,因而使他在事業中累受挫折,命運坎坷多舛,甚至差一點斷送了自己的性命;晚年時,趕上政治風雲突變,他拖著病弱之身還要承受精神上的打擊,在貧困交加中,苦苦挨到生命結束,終年未滿五十歲。父親的一生,多災多難,尤其最後的幾年中幾乎沒有過上幾天舒坦的日子。早年雖生長在有錢的大戶人家,生活條件優越,但他不是那種隻顧自己,不考慮他人,不管家庭和孩子的人,因此,父親大半輩子並未享過多少福,至少從我記事的時候起就是這樣。
父親的人品好,正直而善良,不論環境如何,他都能用平靜的心態看待一切。風光時,作為一個富家子弟,生長在有著幾千多畝田產、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之中,他又掌管著這一大家子的錢糧和賬目,卻從來不盛氣淩人,更不張揚跋扈,絕不去欺壓周圍窮苦的老百姓。相反,他很同情憐憫這些弱者,總想給點力所能及的幫助。落魄時,定為剝削階級分子,成為了改造對象,隻好帶著生病虛弱的身子去幹他從來都未幹過的重活,在寒冬臘月的淫雨霏霏中,穿著草鞋,踩著泥濘去修堤築壩。即使這樣,他也從不怨天尤人地去埋怨時運,去記恨他人。父親性格上是個懦弱的人,但無論遭受任何磨難,卻從不在我們麵前表露出他的痛苦和悲傷,總是一個人默默地去忍受……每當想起父親晚年的生活情景,我心裏就感到非常難受。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在父親的人生旅途中,始終有一位溫良賢淑、關心體貼、無怨無悔地照顧他的伴侶——我們的母親,長年累月地和他在一起,相濡以沫,同甘共苦,互相扶持,風雨兼程地度過了這一生。
二
父親為人處世,一輩子始終貫穿兩個字:“仁”和“忍”,仁義和忍讓成為他的立身之本。我們的祖母和曾祖母在她們的一大群子孫中,最喜歡的就是我父親,她們所看中的,想必也是父親的這一傳統品德。
抗日戰爭前,祖母在世時,很是疼愛自己最小的女兒——我們的小姑姑,臨終時,放心不下這個最小的女兒,考慮到她以後的歸宿,特地將我們父母親叫到床前,囑咐他們今後要好好照料她的生活,並且日後為她找一個好的婆家嫁出去。誰知世事難料,不幸的事情接踵而至,祖母去世不久,抗日戰爭爆發,日本鬼子打到了湖南,到處殺人放火,無惡不作,我們全家人在戰火紛飛中逃難。在一次日本鬼子燒殺搶掠的掃蕩中,我們的小姑姑被凶殘的日本兵用刺刀頂著胸口,差一點丟掉了性命,小姑姑受到如此大的驚嚇,精神失常,大白天說胡話,常常指著蚊帳的頂部驚慌地喊著:“火!火!火!”後來,雖然病情稍有好轉,但言行舉止還是處於時而清醒,時而糊塗的狀態,好端端的一個人從此便成了神經錯亂的精神病人,失去了獨立生活的能力。祖母逝世後,父母親遵照她老人家的囑托,盡心竭力地照顧小姑姑,二十多年,小姑姑一直與我們生活在一起,直到一九六一年自然災害年間患痢疾病故,終身未嫁,可憐一生。在這段漫長的歲月中,父母親忠實地履行著祖母交代的事情,一直將小姑姑作為家庭的一員,責無旁貸地照料她,竭盡所能地嗬護著這個最小的妹妹。
解放後進行土地改革中,我家被抄家,土改工作隊從我們居住的閣樓裏,搜出兩個裝著貴重物品的蓋籮(一種上漆的竹編家具,籮筐大小,呈腰子形,有蓋,分上下兩層,盛器物用),擺放在我們家的天井中,工作人員站在旁邊,一邊清點物品,逐個驗收,一邊登記在冊。
當蓋籮掀開時,我好奇地站在最前麵,七歲的我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我從未看見過如此多的財寶,兩隻蓋籮裏,裝著滿滿的手鐲、頭簪、戒指、項鏈、耳環等各式各樣的金銀首飾,下層則裝著些珠寶玉器和雜物,還有小巧玲瓏的金元寶,黃澄澄,金燦燦的,在陽光下直晃眼睛。後來,我才知道,這些財物,全都是祖母臨終前囑托留給小姑姑以後出嫁時的陪嫁。這些貴重物品在我家已經存放十幾年了,居然絲毫未動。